誰是孫楊事件的指使者?莫讓運動員成爲「犧牲品」

亞運會游泳比賽24日晚落下帷幕,對於中國游泳隊來說,本屆比賽的焦點不在成績上,而在孫楊的領獎服之爭上。一定程度上,這是超越了運動員個人、游泳隊這一團隊,出給中國代表團和中國體育的一道難題。

在一片指責孫楊的聲音中,極易讓大家忽略,孫楊難道在繁忙的訓練之外,還有精力處理這些事情?那麼,到底是誰,或者是哪個團體,指引這孫楊在這條充滿非議的路上勇往直前的呢?

誰是孫楊事件的指使者?莫讓運動員成為“犧牲品”

200米自由泳頒獎,這是孫楊最想穿的。

孫楊哪有精力考慮這麼多

曾在雅典和北京奧運會上蟬聯100米、200米蛙泳冠軍的日本泳壇名將北島康介,這次也出現在亞運泳池邊,他為中日之間的激烈競爭感到高興,而談起孫楊,他毫不猶豫地表示:他是超級明星!

徐嘉餘在奪得個人第四金後,也表示,孫楊是大哥,自己終於在孫楊不在的情況下,證明了自己也能拿冠軍。

毫無疑問,無論是外界看來,還是內部共識,孫楊都是中國游泳的招牌。可能在亞運會還不怎麼覺得,當到了奧運會、世錦賽這樣的舞臺上,才會顯出孫楊最大的價值。

這次在雅加達的孫楊,他不需要靠成績說話,儘管他也在努力地完成一屆亞運會自由泳大滿貫,但這樣的成績,仍不足以讓成為中國代表團的頭號話題人物。

在領獎臺上,孫楊製造了本屆亞運會中國代表團最有爭議的話題,沒穿代表團指定的領獎服,用國旗或吉祥物遮掩領獎服上贊助商的LOGO,孫楊的動機很明顯,他告訴大家,自己的贊助商是361,無論什麼時候,都要為361站臺。

這樣一來,作為整個中國代表團贊助商的安踏肯定不幹了,於是造了一波輿論,上升到國家形象和國家高度上來審視這一事件。孫楊肯定也受到了壓力,他不能再為361站臺了,卻也不讓安踏露臉,處理得十分精妙。

亞運會對孫楊而言,肯定不如對奧運會重視,但出現在賽場上,他的精力自己全在泳池中。他很難有更多的精力,在跟贊助商們鬥智鬥勇的。所以,大家應當都清楚一點,孫楊的這一切行為,背後有人在打理,孫楊恐怕只是按照“指示”去做。

誰是孫楊事件的指使者?莫讓運動員成為“犧牲品”

800米自由泳頒獎,國旗遮掩。

誰是孫楊事件的指使者?莫讓運動員成為“犧牲品”

4×200米自由泳接力頒獎(亞軍),國旗遮掩。

誰在為孫楊出謀劃策

如您所知,361是游泳隊的贊助商,他們還單獨簽了孫楊。到了大型綜合性運動會,中國代表團會也會有服裝贊助商,這主要應對一些官方場面,諸如開閉幕式、領獎等場合,作為中國運動員,需要一個統一的外在形象。

矛盾就出現了。不只游泳隊,其他像乒乓球隊、羽毛球隊、體操隊、跳水隊等,都有各自籤的服裝贊助商。他們在比賽時,仍然是穿自己隊籤的贊助商服裝,可到了領獎時,則要遵守代表團的規定,穿代表團的。不然就會出現這次同站在領獎臺上,孫楊跟隊友穿不同服裝的尷尬場面。

是的,游泳隊其他人都可以穿安踏的領獎服,孫楊為什麼就不穿,或者穿上了也要把LOGO遮上噁心贊助商呢?站在領獎臺上,什麼都可以成為“道具”,讓安踏的LOGO無法隨著孫楊傳播。

而且孫楊這麼做是有“前科”的,去年的全運會上,浙江代表團也有簽約的服裝贊助商,孫楊同樣是用奇妙的手段,把人家的LOGO撕掉,貼上國旗,反正一點,容不得361之外的品牌。

我們無從得知,361跟孫楊的合同是怎麼籤的,是否有任何場合的排他性。若有類似條款,那顯然是置孫楊於不義。因為像大型運動會,都會有這樣的問題。如果不把這種情形考慮進去,那就是對孫楊的不負責任。孫楊或許沒意識到,贊助商絕對不應該沒預料到。

孫楊也有自己的團隊,這種團隊主要是處理贊助事宜的,因為賽場上的事情,有國家隊統一安排。明知道這樣的合同有“漏洞”,還讓孫楊籤,那就是孫楊團隊的不專業了。

孫楊在領獎臺上的諸多舉動,應當不是他隨手所致,而是背後一個團隊在一步步指引。至於這個團隊的“真容”,一個是國家游泳隊,一個是孫楊的團隊。前者可能性不大,游泳隊也是既得利益者,在國家體育總局的領導下,他們首先就要講政治,游泳隊不敢這麼猖狂。

也有一種說法,當初孫楊在低谷時,各方都在忽視他,一些訓練、比賽的費用都要他掏腰包,只有361堅持陪伴著他,讓他重新找回狀態。因此,孫楊不惜一切方式,來回報361當年的“恩情”。

誰是孫楊事件的指使者?莫讓運動員成為“犧牲品”

4×100米自由泳接力頒獎(亞軍),吉祥物遮掩。

誰是孫楊事件的指使者?莫讓運動員成為“犧牲品”

400米自由泳頒獎,吉祥物遮掩。

不要讓運動員淪為“犧牲品”

這裡並不是為孫楊開脫,作為一個運動天才,他需要把自己所有精力都投入到賽場上。賽場外,需要職業團隊替他打理一切事宜,最大限度地減少場外對他精力的牽扯。像眼前這次,把孫楊置於輿論風頭,他背後的團隊,是不合格的。

孫楊自己也有責任,因為成績和名聲,他可是說是中國體育的一個特權人物。而在我們的體系下,有些時候規則會向特權人物傾斜。若說孫楊任性,那麼這麼多年來,各方面都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在孫楊的領獎服事件後,出了贊助商安踏的一番“氣急敗壞”的表態外,其他各方都保持著剋制。現在大家關注的是,孫楊會不會因為自己不合規矩、打擦邊球的做法,遭到中國代表團的處罰。是為孫楊這樣的“特權”運動員網開一面,還是按規處罰,以儆效尤。不同的處理手法,對日後是否還會出現類似場面,有著直接的關聯。

天才運動員,是中國體育最優質的資產。大多數運動項目,並沒有職業化,可是一些明星運動員,又涉及到商業贊助,這迫切需要管理機構和運動員做好溝通,共同組建一個位明星服務的團隊,來避免有可能遇到的糾紛,並及時解決出現的問題。

在我們的體育培養人才機制中,運動員從小進入專業隊,從體校到市隊、省隊,最後到國家隊,環境的封閉,教育的缺失,使運動員對於外面的世界,缺乏直觀的認知。他們的一些任性行為,更是上上下下一直嬌慣、縱容的結果。

契約精神,不是從天而降的,首先我們得審視這種精神在我們當前社會中的地位。體育不是一方淨土,也承載不起大家的諸多美好願望。

你會認為,劉翔兩屆奧運會的退賽,是他個人一拍腦袋決定的嗎?但是他承擔了所有罵名。及至十年後,許多當年罵過他的網友,去他的社交媒體下道歉,而那些既得利益者呢?

近年來,像易建聯的扔鞋事件,郭艾倫、周琦領獎時的拉鍊問題,都暴露了中國體育在面對贊助商利益和明星球員利益時的“捉襟見肘”,這對管理者提出了新的要求。

就像這次孫楊的作為,如果相關管理者有經驗的話,早就會意識到問題的存在,早溝通、早做工作,找到一個各方能夠接受的方案,也不會出現這般尷尬局面,讓孫楊來“背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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