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璐名譽維權案勝訴,被告侮辱誹謗李小璐,被要求道歉賠償

截至2018年9月28日,演員李小璐女士5例名譽維權系列案件陸續勝訴,被告胡*、王*、塗**、鄒**、馬**等人因發佈針對李小璐女士侮辱、誹謗言論被判侵犯李小璐女士名譽權,須向李小璐女士賠禮道歉並賠償李小璐女士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336000元,李小璐女士其餘名譽維權案件仍在依法審理中。

李小璐名譽維權案勝訴,被告侮辱誹謗李小璐,被要求道歉賠償
李小璐名譽維權案勝訴,被告侮辱誹謗李小璐,被要求道歉賠償

對此,大家怎麼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