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發文:戶用光伏執行「630」電價政策

10月9日,國家發改委等三部委聯合發佈了《關於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說明的通知》(簡稱《通知》)。《通知》明確今年5月31日之前已備案、開工建設,且在今年6月30日之前併網投運的合法合規的戶用自然人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納入國家認可規模管理範圍,標杆上網電價和度電補貼標準保持不變。

對於已開工未併網的戶用自然人分佈式光伏項目,考慮到戶用光伏從申請併網到實際併網一般需2-3周,明確給予戶用光伏一個月的緩衝期,最大程度將《通知》發佈前已開工的戶用自然人分佈式光伏項目納入國家認可的規模範圍之內。

對於地面普通光伏電站項目,已經納入2017年及以前建設規模範圍、且在今年6月30日前併網投運的普通光伏電站項目,執行2017年光伏電站標杆上網電價,屬競爭配置的項目,執行競爭配置時確定的上網電價。

10月8日,國家發改委為下一步完善光伏發電價格政策的意見建議,召集多家企業召開了光伏發電價格政策座談會。

5月31日,三部委曾聯合印發《關於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被稱為光伏“531”新政。通知指出,暫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電站建設規模,同時新投運的光伏電站標杆上網電價每千瓦時統一降低5分錢。

“531”新政急剎車給戶用光伏造成了嚴重影響,也打擊了戶用光伏市場的積極性。所以三部委針對戶用光伏問題制定了上述補救性政策。

關於光伏企業的經營現狀,據業內人士反映,目前光伏製造業普遍開工率維持在60%左右,生存較為困難。因此,企業呼籲可以降低補貼,但沒有規模指標將對光伏行業造成沉重打擊。可以確認的是,國家仍會發放2019年光伏發電建設規模指標,進一步支持光伏產業的持續發展。

中國證券報歐陽春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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