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8年初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秭归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扎实推进“扫黑除恶”进程,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升百姓的安全感作出检察贡献。为提高全民对于扫黑除恶的认识,积极投身到此项专项斗争中来,“秭归检察”每日一答将带大家进一步了解扫黑除恶专项知识:
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
关键之举是什么?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哪些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打,打的只是一点;扫,扫的就是一大片。虽然一字之差,但对广度、深度、力度提出更高要求,反映的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定决心。
涉黑涉恶举报方式
公安机关:110
县扫黑办:0717-2886276
扫黑办执纪问责组:963888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举报信箱:秭归县茅坪镇长宁大道18号县委政法委扫黑办(邮编44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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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破晓 三木
审 校| 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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