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首例「對賭式賣殼」生變 原控股股東要「踢走」現任董事長?

A股首例“对赌式卖壳”生变 原控股股东要“踢走”现任董事长?

華夏時報記者 王俊仙 南京報道

一年不到,A股首例“對賭式賣殼”出現了戲劇性變化。

目前,中超控股(002471.SZ)的控股股東為深圳鑫騰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鑫騰華”),但鑫騰華的股權已經全部遭司法凍結和輪候凍結,中超控股現第二大股東、原來的控股股東——中超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超集團”)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要求罷免現任董事長黃錦光(鑫騰華實控人)等董事會成員,與此同時,中超集團還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解除轉讓剩餘約定的股權給鑫騰華。

10月10日,中超控股公告了有關2014年7月發行的4 億元公司債(下稱“14中超債”)的情況,“14中超債”評級機構鵬元資信和債券受託管理人東北證券均表示,將密切關注後續進展並持續跟蹤上述事項對公司及債券的影響。鵬元資信維持中超控股主體長期信用等級為AA,評級展望為穩定,“14中超債”信用等級為AA。

原控股股東“捲土重來”

8月23日,深交所向中超控股發去關注函,要求後者及時回覆一週前(8月16日)的問詢函,涉及中超集團與鑫騰華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的進展情況。

然而股民至今未等到中超控股的回覆函,等來的卻是中超集團和鑫騰華“撕破臉了”。

9月5日,中超控股突然公告稱收到鑫騰華通知,鑫騰華持有的8117.45萬股中超控股股份遭到揭陽市榕城區人民法院的司法凍結,凍結股份佔其所持股份比例的32.01%;9月11日,中超控股公告稱鑫騰華持有的中超控股1.72億股和8117.45萬股分別遭到江蘇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凍結和輪候凍結,截至9月11日,鑫騰華累計被司法凍結的公司股份2.54億股,佔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100%,累計被輪候凍結的股份8117.45萬股。

對此,中超控股表示,上市公司與鑫騰華在資產、業務、財務等方面均保持獨立,本次鑫騰華股票被司法凍結、輪候凍結暫時未對上市公司日常生產經營造成重大影響。但若深圳鑫騰華被司法凍結、輪候凍結的股份之後被司法處置,則可能導致公司實際控制權發生變更。

雖然鑫騰華因何糾紛被凍結股份尚不明朗,但9月27日晚間,中超控股一連發了三則公告,直指中超集團與鑫騰華已經“分道揚鑣”:首先,中超集團表示終止第二期股權交割;其次中超集團向上海仲裁委申請仲裁,要求確認剩餘的9%的股權轉讓合同解除並裁決鑫騰華支付第一次交割的股權對應的股份轉讓款尾款以及對中超集團的欠款、違約金等;此外,中超集團還提請召開2018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提請罷免董事長黃錦光、罷免董事黃潤明、解聘董秘黃潤楷,並選舉肖譽、霍振平為董事。

涉嫌信披違規

有關上述第一期股權交割和第二期股權交割還要追溯到一年前。

資料顯示,鑫騰華與中超集團在去年10月10日簽訂《股份轉讓協議》,《股份轉讓協議》約定中超集團將其持有的公司3.68億股(佔公司總股本的 29%)無限售流通股份轉讓給鑫騰華。該轉讓分二次交割:第一次交割2.54億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 20%),第二次交割上市公司的1.14億股股份(佔總股本的 9%)。自第一次交割標的股份完成後6個月內,中超集團與鑫騰華應就第二次交割標的股份向深交所申請股份轉讓合規性確認,經深交所確認合規並出具書面確認意見後2個工作日內,去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2017年12月11日,第一次交割完成過戶登記手續,到了今年第二次交割時,中超控股卻在6月16日、7月13日和8月14日,接連發了三則類似公告稱,因鑫騰華尚未準備好相關股權轉讓款,第二次交割標的股份尚未交割,具體交割期限雙方正在商議中。

然而根據中超控股9月27日晚間的公告,中超集團早在今年8月9日就向鑫騰華、黃錦光(鑫騰華和中超控股實控人)發出了關於解除協議的通知函,明確通知《股權轉讓協議》中剩餘9%股份不再交割過戶,已交割的20%股份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8月9日中超集團發出解約通知函後,我們請示了董秘,董秘表示這個事情要了解清楚之後再公告,所以直到9月27日瞭解清楚了才進行公告。”10月10日,一位中超控股證券部工作人員告訴《華夏時報》記者。

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智斌認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最主要的功能是及時向投資者提示風險,而不是向投資者提供公司自查的事實,所以公司以“瞭解清楚”為由延遲披露,已涉嫌構成信息披露違規。而且從理論上說,也不能排除8月9日至9月27日期間公司管理層利用未公開信息進行內幕交易的可能性。

對賭式賣殼後遺症?

事實上,上述鑫騰華和中超集團去年簽署的《股份轉讓協議》並不簡單,這在當時被稱為“首例對賭式賣殼”。

根據當時的官網信息,中超集團註冊資本5億元,擁有員工逾6000人,總資產150億元,旗下擁有控股企業40餘家,業務覆蓋十餘個產業領域,只擁有1家上市企業(即中超控股),3家“新三板”掛牌企業。2016年實現產銷超100億元,歷年來榮列宜興市工業企業五十強前茅;而中超控股2010年9月登陸中小板,此前主營電線電纜業務,2015年併購紫砂壺業務,形成“以電纜為主的高端裝備製造+以紫砂為主的文化金融”的雙主業運營。

從當時的定期報告來看,中超控股業績也不差,營業收入連年增長,2013年-2016年實現的歸母淨利潤也在億元級別。但“基於自身資金需求及安排,以滿足未來發展的需要”,中超集團在去年10月決定將旗下唯一上市公司資源拱手讓人,且還承諾了上市公司未來5年的業績。

根據協議,中超集團承諾中超控股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按現有會計政策經審計的合併報表中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應分別不低於9000萬元、9675萬元、1.04億元、1.12億元、1.20億元。

“業績承諾是中超集團做的,再加上新控股股東還是從事日化行業的,對電纜也不瞭解,經營權應該還是由中超集團之前在中超控股的人員控制的,不然怎麼保證實現業績呢?這種情況下,新老股東對於經營權難免有分歧,就要看雙方如何協調了。”江蘇一位券商人士分析認為。

對此,上述中超控股工作人員向記者強調稱:“經營團隊是由董事會選舉出來的經營班子在管理。”

此外記者注意到,當時鑫騰華的受讓價格為5.19元/股,當時停牌前的收盤價為5.63元/股,然而截至10月10日,中超控股收於3.14元/股,考慮到其間“10派0.1”的影響,鑫騰華的受讓價也已經跌去近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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