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
察
建議
我院自2018年3月開展食品安全領域行政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活動以來,共向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區食藥監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3份,現已全部獲得回函。
整改工作
區食藥監局在收到海淀院檢察建議後高度重視,積極開展整改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截至目前,已下線問題商戶3000餘家,規範各種信息公示問題5000餘家。
為提高履職能力,及時辦理檢察機關的檢察建議,形成保護公益的合力,區食藥監局進行專題研究,並針對行政公益訴訟出臺了《北京市海淀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民檢察院檢察建議書辦理辦法(試行)》,確保辦理程序規範化、制度化。
輸
該《辦理辦法》包括工作原則、組織領導及工作職責、工作程序三部分內容。
工作原則方面,要求辦理檢察建議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和制度政策為依據,遵循依法履職、實事求是、嚴格時限、務實求效的原則。
組織領導及工作職責方面 ,明確局長為辦理檢察建議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回覆意見進行審定把關。法制主管局長負責確定檢察建議書的承辦部門與協辦部門,並明確各部門的具體職責。
工作程序方面,要求按照交辦、承辦、回覆、歸檔、督辦的流程規範做好辦理工作,對辦理時限、辦理要求作出嚴格規定,探索建立檢察建議書回覆報告制度、檢察建議辦理跟蹤落實制度等等,並製作了辦理檢察建議的《辦理單》《回覆報告審批表》《辦理報告格式》等格式文書。
監督職責
《檢察建議書辦理辦法(試行)》的出臺,是檢察機關依法履行行政公益訴訟制度賦予的監督職責,發揮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優勢,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形成保護公益合力的結果,是共同創建食品安全保護長效機制的成果。
下一步,我院將聯合區食藥監局創新長效監管新模式,共同約談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積極推進第三方平臺“陽光餐飲”進程,讓用戶在平臺點餐頁面即可看到商家後廚直播情況。同時促使平臺開放部分後臺權限給區食藥監局,保證區食藥監局及時有效實施監管,共同守護區域食品安全。
(撰文:張久琳)
閱讀更多 海淀區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