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检动态|我院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优势,促成区食药监局出台全市首份《检察建议书办理办法(试行)》

建议

我院自2018年3月开展食品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来,共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食药监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份,现已全部获得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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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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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食药监局在收到海淀院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已下线问题商户3000余家,规范各种信息公示问题5000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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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履职能力,及时办理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形成保护公益的合力,区食药监局进行专题研究,并针对行政公益诉讼出台了《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办理办法(试行)》,确保办理程序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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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办理办法》包括工作原则、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工作程序三部分内容。

工作原则方面,要求办理检察建议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政策为依据,遵循依法履职、实事求是、严格时限、务实求效的原则。

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方面

,明确局长为办理检察建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回复意见进行审定把关。法制主管局长负责确定检察建议书的承办部门与协办部门,并明确各部门的具体职责。

工作程序方面,要求按照交办、承办、回复、归档、督办的流程规范做好办理工作,对办理时限、办理要求作出严格规定,探索建立检察建议书回复报告制度、检察建议办理跟踪落实制度等等,并制作了办理检察建议的《办理单》《回复报告审批表》《办理报告格式》等格式文书。

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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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书办理办法(试行)》的出台,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赋予的监督职责,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优势,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形成保护公益合力的结果,是共同创建食品安全保护长效机制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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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我院将联合区食药监局创新长效监管新模式,共同约谈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积极推进第三方平台“阳光餐饮”进程,让用户在平台点餐页面即可看到商家后厨直播情况。同时促使平台开放部分后台权限给区食药监局,保证区食药监局及时有效实施监管,共同守护区域食品安全。

(撰文:张久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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