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和資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600392 證券簡稱:盛和資源 公告編號:2018-085

債券代碼:122418 債券簡稱:15盛和債

盛和資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 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二) 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成都市高新區天仁南街298號(大鼎世紀廣場一號樓)大鼎戴斯大酒店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會議由公司第六屆董事會召集,公司董事長鬍澤松先生因公出差不能主持本次會議,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董事唐光躍先生主持本次會議。會議採用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本次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以及表決方式和表決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五) 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董事胡澤松先生因公不能出席本次會議,委託唐光躍先生出席本次會議;

2、 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3人,逐一說明未出席監事及其理由;

3、 董事會秘書黃厚兵出席本次會議,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本次會議。

二、 議案審議情況

(一) 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預案

1.01議案名稱:回購股份的目的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1.02議案名稱:擬回購股份的種類

1.03議案名稱:擬回購股份的方式

1.04議案名稱:擬回購股份的價格

1.05議案名稱:擬回購股份的數量或金額

1.06議案名稱:擬用於回購資金來源

1.07議案名稱:回購股份的用途

1.08議案名稱:回購股份的限期

2、議案名稱: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回購股份相關事宜的議案

(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三)關於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議案1、2為特別決議議案,獲得出席會議股東或股東代表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三、 律師見證情況

1、 本次股東大會鑑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嘉潤律師事務所

律師:蔡寶川、劉霞

2、律師鑑證結論意見:

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盛和資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出席會議人員和會議召集人的資格合法、有效;所有表決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盛和資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有關決議合法有效。

四、 備查文件目錄

1、 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 經鑑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並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盛和資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1日

證券代碼:600392 證券簡稱:盛和資源 公告編號:臨2018-086

關於回購股份通知債權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通知債權人的理由

盛和資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9月16日、2018年10月10日分別召開了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臨時)會議、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預案》等相關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8年9月17日、2018年10月11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關公告。

根據本次回購預案,公司將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本次回購股份的種類為公司已發行的A股股票,本次回購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本次擬用於回購的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8,800萬元,本次回購股份數量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即不超過17,551,670股),本次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本次董事會日前60個交易日的移動平均價格10.65元,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本次回購股份的期限為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回購預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公司本次回購股份擬用於註銷以減少公司註冊資本或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標的股份,若公司未能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則回購的股份將依法予以註銷,具體用途授權董事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確定。

二、需債權人知曉的相關信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凡公司債權人均有權於本通知公告之日(2018年10月11日)起45天內,憑有效債權證明文件及憑證向公司要求清償債務或要求公司提供相應擔保。債權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報債權,不會因此影響其債權的有效性,相關債務(義務)將由公司根據原債權文件的約定繼續履行。相關法律、法規對債權履行另有規定或公司與債權人另有約定的,公司將從其規定執行。

債權申報所需材料:公司債權人可持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的合同、協議及其他憑證的原件及複印件向公司申報債權。債權人為法人的,需同時攜帶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委託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 債權人為自然人的,需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委託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攜帶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

債權人可採用現場、郵寄、傳真方式申報,申報時間、地點等信息如下:

1、 申報日期: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1月24日

2、 申報地點:成都市高新區盛和一路66號城南天府7樓盛和資源證券部

3、 郵政編碼:610041

4、 聯繫人:陳冬梅

5、 聯繫電話:028-85425108

6、 郵箱:[email protected]

7、 傳真:028-85530349

8、 以郵寄方式申報的,申報日以寄出郵戳日或快遞中心發出日為準;以傳真方式申報的,申報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為準;以電子郵件方式申報的,申報日以公司收到郵件日為準,請在郵件標題註明“申報債權”字樣。

特此公告。

盛和資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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