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投案自首是腐敗分子最好的自我救贖

投案自首是腐敗分子最好的自我救贖

「关注」投案自首是腐败分子最好的自我救赎

圖片來自於網絡,與正文無關

河北省政協原副主席艾文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已投案自首,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據7月3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

本次發佈不同往常,這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首次在對外發布的中管幹部審查調查消息中使用“已投案自首”表述。消息發佈後,立即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實際上,在不久前的7月12日,江蘇省常州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了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張越受賄案,對被告人張越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一審宣判中寫道:“鑑於其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歸案後檢舉揭發他人重大犯罪問題,經查證屬實,具有重大立功表現;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大部分已退繳,依法可對其減輕處罰。”說明張越也屬投案自首。

巧合的是艾文禮與張越為河北省副省級老同事。資料顯示,艾文禮生於1955年3月,在老家唐山任職20多年,1998年調任河北省農墾局局長、黨組書記,2003年起先後任承德市長、市委書記,石家莊市長。2011年11月,艾文禮升任河北省委常委、宣傳部部長,躋身副省部級。2015年轉任河北省政協副主席,至今年1月退休。

剛剛結束的十九屆中央第一輪巡視,中央第十五巡視組向河北省委反饋巡視情況時指出:整治政治生態著力不夠,組織肅清周本順等人惡劣影響不徹底。在今年初,河北省委下發了《關於徹底肅清周本順、梁濱、景春華、張越、楊崇勇、張傑輝等人惡劣影響持續淨化政治生態的通知》。這些持續反腐的高壓措施,對艾文禮產生了十分強烈的震撼與威懾,也是他經過心理上痛苦掙扎後決定投案自首,並希望如張越一樣得到減輕處罰的主要動因。

懲前毖後、治病救人。黨中央始終堅持既依規依紀依法嚴肅查處腐敗分子,又充分運用政策策略挽救幹部的方針。2018年3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涉嫌職務犯罪的被調查人主動認罪認罰,自動投案,真誠悔罪悔過的,經監察機關領導人員集體研究,並報上一級監察機關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檢察院時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同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釋義》中,對自動投案規定了以下幾種情形:被調查人犯罪以後,犯罪事實未被監察機關發現以前;或者犯罪事實雖被發現,但不知何人所為;或者犯罪事實和被調查人均已被發現,但是尚未受到監察機關的詢問、訊問或者尚未採取留置措施之前,主動到監察機關或者所在單位、基層組織等投案,接受調查,屬於投案自首。被調查人犯罪後逃到異地,又向異地的監察機關投案的,以及被調查人因患病、身受重傷,委託他人先行代為投案的,也屬於自動投案。有的被調查人在投案的途中被捕獲,只要查證屬實的,也屬於投案。有的被調查人投案並非完全出於自己主動,而是經親友勸告,由親友送去投案,也應認定為投案。

迷途知返,為時未晚。艾文禮的投案自首,再次證明黨中央堅持反腐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努力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機制同步推進、同向發力已經取得卓著成效,反腐敗高壓態勢對違紀違法者形成了強大震懾。我們奉勸違紀違法的腐敗分子,不要心存僥倖,儘快投案自首,主動向組織說明問題,自我救贖,爭取黨紀國法的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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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丨全媒體記者 徐伯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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