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要案回顧-開封"2.10"案(三)

大案要案回顧-開封

2月11日12點50分,王明義廳長親自趕往開封。

王廳長五十出頭年紀,身材雖不及一般人高大,卻頗具大將風度。在他瘦小的體內,蘊藏著用之不竭的精力,有時候年輕的下級都感到疲倦,他卻仍然能破以繼日地工作,通宵達旦地思考。削瘦的臉上,波黑的眉下,一雙睛光四射的眸子攝人心魄。

這是一雙精明的眼睛。在紛繁複雜的頭緒中,它常常能穿透迷霧,洞悉其中的奧秘。這種穿透力,來自這雙眼睛後面的頭腦。

這是一雙睿智的眼睛。任憑你老謀深算,任憑你包藏禍心,在這雙眼睛的剖析下,最終都會剝去偽裝,原形畢露。這種智慧,來自這雙眼睛後面的頭腦。

這是一副什麼樣的頭腦啊!明察秋毫,思維敏捷,精於分析,脈絡清晰,又飽含豐富的情感。

王明義幹公安是半路出家,1994年11月才從周口地委書記任上調到省公安廳任廳長。在高手雲集的公安戰線,他很快贏得了信任和愛戴。

他的“秘訣”在於,不就公安論公安,運用唯物辯證法指導公安工作。他堅信,任何事物都有它內在的規律性。時代前進了,社會發展了,科技進步了,犯罪分子也“高明”了許多;但是,只要是與社會背道而馳,終將逃不脫滅亡的命運。這是辯證法。時代前進了,社會發展了,科技進步了,公安工作也有了突飛猛進的發展變化;推動社會前進的力量,永遠會立於不敗之地。這也是辯證法。正義永遠會戰勝邪惡,這是自然法則。必須科學地調查研究,才能讓邪惡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必須科學地決策,正義才有戰勝邪惡的力量。如果你脫離開事物發展的軌跡,就要走彎路,甚至失敗。只要我們公安幹警隨著時代同步前進,隨著社會一起發展,隨著科技共同進步,認真分析研究在新情況下犯罪的規律,定能“魔高一尺,通高一丈”。

短短兩年多的時間,他領導全省公安幹曾連破幾個大案,震驚全省的許昌“6.7”系列案件,就是在他立足案發地、輻射全省乃至全國的“大刑偵”的戰略思想指導下成功偵破的。省委一位主要領導同志曾誇讚道:“公安廳長處理幾件事非常漂亮。這說明,做過全面工作的同志,到某一工作部門當一把手是非常有好處的。”

王明義的善於思考、精於分析,在省內小有名氣,有人背地裡悄悄稱他“王明白”。

汽車載著省公安廳長,像馳騁疆場的駿馬,向開封疾駛。

“王明白”此時心中非常明白,自己肩上的擔子是多麼沉重。“2.10”案件已經震動了省委、省政府,震動了公安部。再過三天,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即將召開,全國人代會和政協會召開的日子也屈指可數。案發當天省“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就召開了緊急會議,對迅速偵破這起特大案件予以部署。

省委書記李長春的話在他心中震響:“丟槍丟彈,後患無窮。它干擾了‘兩會’,給北京增加了麻煩。這不僅是一起刑事案件,而且是一起政治性案件。為了保證中原人民的安全,限三天破案!”

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同志對這起案件的批示在他心中迴旋,李長春書記的批示是:“此案十分嚴重,要高度重視,全省各路口、機場、車站全部要嚴格把守,組織強大力量迅速偵破。”省長馬忠臣的批示是:“省公安廳、開封市要抓緊時間組織偵破,追回被盜的槍支彈藥,嚴防造成更大的危害。”省委副書記來照肅的批示是:“組織精兵強將,限期偵破,偵破情況一天一報。”副省長李志斌的批示是:“開封市要集中力量從速破案,追回被盜槍支彈藥。全國及省‘兩會’即將召開,此案不破,隱患很大。務請省公安廳及開封市政府予以高度重視。”

汽車載著省公安廳長,像離弦的利箭,向開封奔馳。

“王明白”精密的大腦中,思緒如怒濤般翻騰:這是一夥什麼樣的對手?他們潛蹤匿跡,躲在暗處。但既是犯罪行為,終有規律可循。必須經過周密的調查、科學的分析,讓他們原形畢露於光天化日之下。要下贏這盤棋,沒有科學的決策,終將一事無成。

隨行的,是王廳長的幾位得力助手——省公安廳辦公守主任袁其法、副主任弋振立、刑偵處長雪兆民。60分鐘的路程,飛馳的汽車成了臨時緊急會議室。對得到的一些簡單情況,幾位智囊你一言我一語,認真分析著:——究竟是開封本市人作案,還是流竄作案?從現有的情況分析,犯罪分子搶走了大量東西,有交通工具,人數較多;特別是那個保險櫃,重達上百公斤,現場又不是十分偏僻。看來本地人作案的可能性大。即使是流竄作案,起碼是長期在開封居住。

——犯罪分子現在會到哪裡去?一種可能是逃往外地;第二種可能是仍然隱藏在開封。他們搶的東西數量大,保險櫃沒有鑰匙,必須得撬砸,看來第二種可能性大。

王明義認真諦聽著,與他們一起細緻討論著。

此刻,他心中已經開始形成了一個思路:必須以車找人、以物找人。汽車和保險櫃都是龐然大物,目標明顯,好找!只要找到這兩者中的一種,就能順藤摸瓜。

科學的決策必須建立在科學的調查研究基礎上。省公安廳長急於趕赴現場,他深知,現場會“說話”。

此刻,他的心比飛轉的車輪更加急促。

濱河路射擊俱樂部發案現場。

開封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是清晨7點20分接到報案的,幾分鐘之內有關人員便趕到現場。從那時起,現場勘查和調查訪問工作一刻也沒有停止。省公安廳刑偵處副處長趙開生始終釘在現場,他要“把現場吃透”。

射擊俱樂部位於濱河路北側,坐北向南,門前是人行道。

進入正面的卷閘門是前廳,廳的西北角擺放著吧檯,廳東北角是原來把電視機的位置,現在,那臺東芝牌電視機已經被劫。

前廳北面有個小門,進去後是大廳,大廳再向北就是射擊場了。在大廳的西南角有個小小房間,是值班室。裡面靠南牆擺著個長沙發,是值班老師傅休息之處;沙發東側就是原來擺放保險櫃的位置。射擊俱樂部東鄰春雪浴池的煤場。

刑警支隊刑科所副所長王健帶領人馬,兵分三路,分別勘查中心現場、外圍現場和俱樂部大門前的人行道。已經連續工作幾個小時了。

從遺留的痕跡看,犯罪嫌疑人用破壞鉗剪斷春雪浴池煤場鐵門上的鐵鎖,進入外圍現場。煤場西側與俱樂部接界的牆邊有座樓梯,犯罪分子沿樓梯攀上俱樂部圍牆,翻人俱樂部射擊場,進入大廳;當時值班的陳忠敬師傅正在前廳看電視,犯罪分子搭人梯從牆上空調機的縫隙向內窺視,驚動了陳忠敬;當陳開門察看時,被犯罪分子勒住,拖入值班室,後被犯罪分子用鈍器擊傷顱骨死亡。他們從陳忠敬身上搜出鑰匙,打開卷閘門。可能當時四周還有人活動,犯罪分子未敢貿然行動,從射擊場上搬了一張射擊桌,蹬踩著,又從牆上翻了出去。

待夜深人靜,才打開卷閘門,將值班室內存放有十支槍、五千多發子彈的保險相拖走,又搶走了前廳擺放的東藝牌電視機;前廳吧檯的抽屜被翻了個底朝天,裡面擺放的子彈樣品及180多元零錢都被洗劫一空。

外圍現場發現了22枚足跡,牆頭上發現了攀登痕跡;中心現場的足跡已被犯罪分子用牆邊的槍把清掃過;卷閘門外人行道的灰土上留有不少汽車輪胎的印痕。

為了進一步從現場遺留痕跡和死者身上尋找線索,11日下午,省公安廳刑科所的痕跡專家鄭德才、法醫室主任王天平,受省廳領導指派,趕赴現場。

56歲的鄭德才從事公安工作已經37年,從1983年起致力於足跡步法的檢驗和研究,曾經拜內蒙古赤峰市著名的足跡專家馬玉林為師。

足跡步法檢驗是一項變化多、難度高、風險大的工作。為了研究各種人的足跡特徵,多年來,鄭德才苦心蒐集了兩千多枚不同人的足跡石膏模型。由於他在足跡檢驗上具有高深的造詣,為偵破多起重大疑難案件提供了可靠的依據。1995年7月3日,在焦作市北孔莊村後公路旁一條水溝內發現了用塑料布包裹的左右兩條人腿,這無疑是一起兇殺碎屍案。無名屍體案件的偵破,關鍵是首先查明屍源。焦作市公安局在調查本市及周圍縣26名失蹤者過程中,發現有三人的失蹤時間、年齡、身高等與現場檢驗分析一致。但這兩條人腿沒有特殊標記,經過十多天努力工作,仍然無法確定死者是誰。這時鄭德才被接到焦作市公安局。他對屍塊赤腳進行捺印樣本。

炎熱的夏天,屍腿呈高度腐敗狀,部分軟組織已經化為液體,腐敗的氣味刺激得人睜不開眼睛。鄭德才卻不顧這些,先後兩次親自對兩個赤足進行清洗、擦乾、塗抹油墨,拿著人腿在白紙上模仿行走動作,認真捺印了二十多枚赤腳印。然後,他又對各嫌疑對象的鞋內底汙垢腳印痕、鞋幫內側磨損痕與掠下的印痕——認真比對檢驗,終於認定了三名嫌疑對象中的靳香花就是死者。焦作市公安局據此迅速開展偵破工作,五天後,已經外逃的兇手——死者的丈夫落入了法網。

十幾年裡,鄭德才多次參加重、特大疑難案件的偵破,並連續參與攻克科研項目。他對足跡的檢驗,不但在全河南省,在全國也是名聲在外。他曾多次立功受獎,1996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國公安科技先進個人”稱號。

開封發生特大搶槍殺人案,省公安廳領導命令鄭德才趕赴現場。

鄭德才一到,立即投入工作。他先複查一下現場,再看已經提取的足跡樣本。

已經提取的22枚足跡,條件極差,有的僅留前掌一部分,有的模糊不清,沒有一枚完整的。他手持放大鏡,運足了腦筋,利用拼接方法,先將22枚足跡分類。時鐘嘀嗒,時光在緊張的工作中倏忽消逝,他的目光透過放大鏡,始終沒有離開那些足跡。幾個小時過去了,終於在漫遊不清的足跡印痕中,尋找出三種特徵相同的足跡:一號足跡前掌花紋呈犬齒狀;二號足跡前掌花紋為橫直道,有五環圖案;三號足跡前掌花紋的橫直道特別細小。

22枚足跡是三人所留。

第二步工作,必須確認犯罪分子共有幾人。

這是一項難度更大的工作。鄭德才不憚辛苦,進一步勘查現場,細緻入微地分析。在犯罪分子翻墒的牆根邊,有一張射擊桌,顯然,這是犯罪分子攀登用過的。桌面上留著一塊僅僅2平方釐米的足跡。鄭德才在這2平方釐米的方寸之地檢驗分析,發現這就是一號足跡——這說明,“一號”進入了中心現場,是犯罪分子無疑;在小桌帳上也留有一塊2平方釐米的足跡,經檢驗,是二號足跡——“二號”也進入了中心現場,是犯罪分子無疑。

中心現場被犯罪分子用拖把清掃過,幾經勘查,未發現三號足跡在這裡出現。但是明察秋毫的鄭德才發現,在外圍現場,有兩枚三號足跡壓在一號足跡上;還有兩枚二號足跡壓在三號足跡上——這充分說明,這三人是同時在此活動。既然“一號”“二號”都曾進入過中心現場,確定為犯罪分子,“二號”

與他們同時活動,也是犯罪分子無疑。

鄭德才的汗水沒有白流,幾個小時的艱苦工作,為案件確定了一個重大情況——犯罪分子為三人作案。

但是他的工作還沒有結束——還需通過足跡為犯罪分子“畫像”——提供他們的年齡、體貌特徵。這既要靠豐富的辦案經驗,又要具備高深的理論水平。

鄭德才具備這些。

又是幾個小時艱苦的工作,鄭德才讓三種足跡“說話”

了——“一號”,身高170-173釐米,年齡27歲左右,體態中等稍胖,走路姿勢端正,行動利索;從鞋底印痕看,鞋九成新,是香港雅特路牌青年式單皮鞋,當地商場有售。

“二號”,身高172—175釐米,年齡二十六七歲,體態中等偏胖,走路姿勢正常,該人身體素質應較好。

“三號”,身高171-177釐米,年齡約20-30歲,體態中等。

三名犯罪分子的年齡、體貌特徵都漸漸顯露;更重要的是,他們所穿的鞋,就是當地商場買的——這可以排除外地人流竄作案,基本確定犯罪分子為本地人;中心現場的痕跡被他們用拖把清掃過。這說明犯罪分子有反偵查能力,必定有過前科,是受過打擊或負案在逃人員。

儘管犯罪分子作案後使出鬼蜮伎倆,深深地潛蹤匿跡,我們的公安幹警還是有絕招讓他們露出真面目。

可是此時,犯罪分子的真面目還不夠清晰,還要讓他們徹底暴露。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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