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期路白司法所融情於法,成功化解一起 「涉貧」糾紛

近日,期路白司法所採用“調解+募捐”的方式,融情於法,成功化解一起涉及貧困戶的鄰里糾紛。

期路白村委會路租白村村民梅某是建檔立卡貧困戶,2018年享受政府建房政策,終於拆了危房,住進了新房。但由於前期梅某挖地基時,影響了屋後陡坡的地基,導致陡坡土質鬆散,隨時有滑坡的危險。8月底,期路白鄉連續降雨,梅某屋後陡坡不堪重負,發生滑坡。陡坡上陸某的一棵麻慄樹隨之下滑,並將梅某房屋砸壞。梅某在未經陸某允許的情況下,私自將麻慄樹砍倒,只剩樹樁淹沒在淤泥中,雙方因麻慄樹賠償問題引發糾紛。

蒙自市期路白司法所融情于法,成功化解一起 “涉贫”纠纷

受理該案後,調解員立即深入現場展開調解。現場,陡坡上的泥土陸續出現小塊下滑,若不及時將屋後淤泥和樹樁清理,很可能會發生二次滑坡。但陸某認為,麻慄樹之所以下滑,是因為梅某挖地基將土挖松所致,梅某應該負全責,況且,梅某在未經自己允許的情況下私自將麻慄樹處理,存在過錯,梅某不僅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還認為麻慄樹將他的房屋砸爛,有要陸某賠償房屋損失之意,言語失當,陸某強烈要求梅某賠償600元,否則不允許梅某動樹樁。而梅某則認為,自己和妻子都是殘疾人,家裡實在貧困,拿不出那麼多錢,只願賠償陸某100元,而且要打欠條,等自己賣了枇杷再還。

經調解,陸某最終讓步,要求梅某賠償陸某200元,可以打欠條,等他賣了枇杷再還,但梅某始終不讓步,最終調解失敗。

事後,期路白鄉連續降雨,梅某房屋出現了滲水的情況。無奈之下,梅某向政府申請了救濟金,並向司法所申請二次調解,同意賠償陸某200元,但必須要等政府救濟金下來才能給陸某。

調解中,陸某認為梅某說話不中聽,言語失當,自己同意梅某賠償200元,但是必須給現金。鑑於,梅某房屋已出現滲水情況,若不及時將淤泥和樹樁清理,容易出現坍塌風險,且梅某家境特殊,確實貧困,調解員現場對梅某進行了教育:此事本是小事,但由於梅某的處理方式不對,導致了雙方關係惡化,希望以後遇事能夠慎言慎行,其次,梅某雖然是貧困戶但是應該承擔的責任必須要承擔。調解員要求梅某自己籌集100元,調解員現場募捐了100元給梅某,最終梅某現場支付陸某200元,麻慄樹由梅某自行處理。

至此,一起因言語不當引發的鄰里糾紛得以圓滿解決。近年來,貧困戶“以貧賣貧”的情況時有發生,有些貧困戶更有“貧困戶就是政府的事”的迂腐思想。本案中,人民調解員秉公辦事,既彰顯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更體現了人與人的知疼著熱,為脫貧工作營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圍。

通訊員 唐左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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