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後的「女兒國」,就在彩雲之南!

中國最後的“女兒國”,就在彩雲之南!

走進瀘沽湖,如同走進了一個神秘的世界,如海水般湛藍的湖水被群山所圍繞,湖邊古老的納西族村莊及村民讓人不禁想起原始社會……納西族是古老羌人的一支,曾輾轉南遷至川西南、滇西北一帶生活,現在主要聚居在雲南省麗江納西族自治縣,約有30萬人。最為奇特的是,納西人的婚姻家庭生活,直到今天仍保留著母系制遺俗,被世人稱之為地球上最後的“女兒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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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稱為“摩梭人”的雲南永寧縣納西族人最具典型性。在“摩梭人”的家庭結構中,婦女地位顯赫,家長由輩分高的婦女擔任,掌管全家的生產、生活,她還是家庭宗教祭祀活動的主持人。家庭的血統世系按母系計算,財產也依母系原則繼承。與這種母系家庭相適應的婚姻制度,被稱為“阿注婚”。“阿注”意為“朋友”、“伴侶”。這種婚姻的主要特點是:男不娶、女不嫁。納西青年一般在18歲左右即可自由建立“阿注”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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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屬不同母系血緣的青年男女在勞動或節慶等場合互相中意以後,就預約時間、暗號。男方如約去女方處,並脫下鞋子放在門口,表示該屋已有男人。有人稱此為“翻木樓子”,即臨時“阿注”。有的隨感情加深而實行公開走婚。由於他們分別在兩個家庭裡生產、生活,所以男子要在夜幕降臨後才去女家訪宿,次日清晨又匆匆返回母家。男女建立“阿注”關係的時間,長的幾年、幾十年,短的只有一兩年,或者更短,甚至是臨時、偶然的結合。納西人青年時期大多結交短期“阿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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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年齡的增長,“阿注”關係逐步穩定下來,多數有長期的、固定的“阿注”,同時還結交臨時“阿注”,也有少數人一生只有一個長期“阿注”的。同居所生的子女,姓母親姓氏,並歸母親家庭撫養,舅舅們承擔起教養其姐妹們的子女的責任,盡“父親”的義務。由於這種婚姻家庭沒有經濟等方面的必然聯繫,所以男女雙方的離異十分自由,而離異的主動權往往掌握在女性手裡。只要女方拒絕男子來訪或男子停止訪宿,女方把男方的物品搬出去,男方便知趣地離開,而很少發生糾纏、爭鬥,“阿注婚”便宣告結束。從納西人的“阿注婚”中不難感受到其先民們純樸的感情,古老的人際關係如同遺傳密碼一樣穩定在婚姻風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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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我去了裡格半島。雖然也被政府定位為旅遊村,但由於交通極為不便,鮮有遊客探尋裡格,克服重重困難至此的多是一些對摩梭文化懷有敬意的遊客以及執著的學者,因而這個居於瀘沽湖一偶的摩梭村寨比之盡是現代旅館的落水村相對保持了一份質樸寧靜。在裡格村的幾天裡,我見到的每一個家庭每一個人,都如湖水般清沏,短短几天的接觸,我所見到的真實的摩梭,摩梭人的故事,現在就講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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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革中被強制結婚的老村長夫婦現在已經接受了固定婚姻,他們18歲的女兒松娜兩度走出女兒國最終又回到瀘沽湖成為全村最年輕的當家人,沒有上過學的摩梭帥哥扎西如今所做的一切都與摩梭文化的傳承有關。扎西說,摩梭男孩一出生就給他三件禮物--刀、饅頭、石頭。他說這都是男孩長大後走婚時必備的工具。因為走婚都是在夜間悄悄地進行,所以必須用刀撥開情人家的門閂;饅頭是為狗準備的,別讓它叫;不知情人住哪個房間,就往屋頂上丟石頭,情人聽見了動靜,就會開一下燈,這樣最後一個環節也妥了。另外,如果你相中了某個摩梭女孩,在手拉著手一起圍著篝火跳甲搓舞的時候,可以用手指摳一下女孩的手心,如果女孩喜歡你,並想和你走婚,她就會用手指摳你的手心。儘管摩梭人並不限制女人和男人走婚的自由,女人可以同多個阿夏走婚,男人也可以有多個阿注,但走婚在他們的心目中還是一件嚴肅的事情,需要雙方深厚的感情紐帶和真摯的愛情,而且一旦有了孩子,關係就得明朗、固定下來,此時女人如果還同其他男人走婚就需更加謹慎,這是要受到大家譴責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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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小聲地問,阿爹同阿媽結合以前是否也同其他女人走過婚時,阿爹爽朗地說:“當然走過了,她也走,我也走,大家都有這個自由嘛。”阿媽正在一旁擇菜,微笑著看著我,眼神明朗而清澈。阿媽原是湖對面的四川人,她18歲開始跟阿爹走婚,有了大女兒之後,兩人關係就固定了下來。按照摩梭人的風俗,一般是孩子出生後整滿月的時候,兩人就應該把這層關係公開,男方要帶著貴重的禮品來到女方家中,在火塘邊正式認岳母,然後在院子裡大擺酒席宴請親朋好友。阿爹自然也經過了這些。有了孩子之後,他還是晚上划船到湖那邊去。後來趕上了文革,上邊下來了一個領導視察工作,發現這裡的男女關係非常“混亂”,就下命令不準摩梭人繼續走婚,讓他們像外邊的人一樣組建家庭。說到這裡,阿爹提高了嗓門。後來,他們就推行“一妻一夫制”,把大家組織起來在公社舉行一個好幾百人的集體婚禮,完全不管雙方願意與否、感情的深淺,凡是正在走婚的男女一律都組建了正式的小家庭,從母系大家庭中獨立出去,很多女孩子被迫嫁到了男方那邊。這對已經固定了關係的情侶們來說似乎沒什麼,但是很多剛走婚沒幾天的男女也被強行結合在了一起。阿爹說,他們彼此還不是很瞭解,於是後來導致了很多離婚悲劇。這嚇壞了摩梭人,一時間,沒有人敢再去走婚。那時阿媽就從四川來到了裡格村,和阿爹在遠離老村的湖邊蓋起了房子,過起了日子,但實質上還是阿媽當家。共同經歷了三十餘年的風風雨雨後,阿爹說,這種一妻一夫的家庭也有它的好處,就是兩人可以互相照應,而且時間長了感情也更濃了,不再單純是年輕時的互相愛慕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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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結束後,國家放寬了民族政策,摩梭人的走婚才又完全恢復,但是經過文革一劫,摩梭人對婚姻和家庭的看法也同傳統的觀念有所不同,似乎是異種文化的強行進入打通了他們思想上的屏障。後來隨著電視傳媒的潛移默化,又使他們的走婚在形式上更加靈活和現代。目前摩梭文化面臨著消失的危險。比如走婚,過不了多少年就會消失。現在越來越多的年輕人走出山裡,到城市尋找工作,在那裡與外族的姑娘小夥戀愛。一個摩梭族的小夥子愛上一個漢族的姑娘,他不可能說:“我們走婚吧。”一個摩梭姑娘如果這樣說,愛他的漢族小夥子肯定以為她作風不好。所以我想,過不了多少年,走婚也許就會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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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梭文化先後融匯了藏、蒙、彝、納西、普米及漢文化精髓,形成了獨特的摩梭文化體系,支配著其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作為摩梭文化體系中的歌舞,也具有了多民族的歌舞特徵。摩梭歌舞同其他少數民族歌舞一樣,體現出對自然崇拜、祖先崇拜和鬼神崇拜的特點,而以女神崇拜為核心的具有母性色彩的摩梭歌舞,反映了這個“東方女兒國”的文化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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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梭人的女神崇拜還體現在母系家庭制中,母親就是生活中的女神。在摩梭人的母屋裡有一個火塘,火塘是一個家庭的象徵,沒有火塘就沒有摩梭人的家庭,沒有摩梭人豐富多彩的文化。火對於摩梭人來說還具有人的生殖繁衍的象徵意義,他們以火塘中不熄之火,表明家中“香火”不斷,逢年過節都要祭祀火塘,祈求人丁興旺。摩梭人的歌中,把母親託到了一個神聖的地位,這與生活中母親的崇高地位相吻合,是摩梭人女神崇拜的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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