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后的“女儿国”,就在彩云之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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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泸沽湖,如同走进了一个神秘的世界,如海水般湛蓝的湖水被群山所围绕,湖边古老的纳西族村庄及村民让人不禁想起原始社会……纳西族是古老羌人的一支,曾辗转南迁至川西南、滇西北一带生活,现在主要聚居在云南省丽江纳西族自治县,约有30万人。最为奇特的是,纳西人的婚姻家庭生活,直到今天仍保留着母系制遗俗,被世人称之为地球上最后的“女儿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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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称为“摩梭人”的云南永宁县纳西族人最具典型性。在“摩梭人”的家庭结构中,妇女地位显赫,家长由辈分高的妇女担任,掌管全家的生产、生活,她还是家庭宗教祭祀活动的主持人。家庭的血统世系按母系计算,财产也依母系原则继承。与这种母系家庭相适应的婚姻制度,被称为“阿注婚”。“阿注”意为“朋友”、“伴侣”。这种婚姻的主要特点是:男不娶、女不嫁。纳西青年一般在18岁左右即可自由建立“阿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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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属不同母系血缘的青年男女在劳动或节庆等场合互相中意以后,就预约时间、暗号。男方如约去女方处,并脱下鞋子放在门口,表示该屋已有男人。有人称此为“翻木楼子”,即临时“阿注”。有的随感情加深而实行公开走婚。由于他们分别在两个家庭里生产、生活,所以男子要在夜幕降临后才去女家访宿,次日清晨又匆匆返回母家。男女建立“阿注”关系的时间,长的几年、几十年,短的只有一两年,或者更短,甚至是临时、偶然的结合。纳西人青年时期大多结交短期“阿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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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年龄的增长,“阿注”关系逐步稳定下来,多数有长期的、固定的“阿注”,同时还结交临时“阿注”,也有少数人一生只有一个长期“阿注”的。同居所生的子女,姓母亲姓氏,并归母亲家庭抚养,舅舅们承担起教养其姐妹们的子女的责任,尽“父亲”的义务。由于这种婚姻家庭没有经济等方面的必然联系,所以男女双方的离异十分自由,而离异的主动权往往掌握在女性手里。只要女方拒绝男子来访或男子停止访宿,女方把男方的物品搬出去,男方便知趣地离开,而很少发生纠缠、争斗,“阿注婚”便宣告结束。从纳西人的“阿注婚”中不难感受到其先民们纯朴的感情,古老的人际关系如同遗传密码一样稳定在婚姻风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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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我去了里格半岛。虽然也被政府定位为旅游村,但由于交通极为不便,鲜有游客探寻里格,克服重重困难至此的多是一些对摩梭文化怀有敬意的游客以及执著的学者,因而这个居于泸沽湖一偶的摩梭村寨比之尽是现代旅馆的落水村相对保持了一份质朴宁静。在里格村的几天里,我见到的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都如湖水般清沏,短短几天的接触,我所见到的真实的摩梭,摩梭人的故事,现在就讲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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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革中被强制结婚的老村长夫妇现在已经接受了固定婚姻,他们18岁的女儿松娜两度走出女儿国最终又回到泸沽湖成为全村最年轻的当家人,没有上过学的摩梭帅哥扎西如今所做的一切都与摩梭文化的传承有关。扎西说,摩梭男孩一出生就给他三件礼物--刀、馒头、石头。他说这都是男孩长大后走婚时必备的工具。因为走婚都是在夜间悄悄地进行,所以必须用刀拨开情人家的门闩;馒头是为狗准备的,别让它叫;不知情人住哪个房间,就往屋顶上丢石头,情人听见了动静,就会开一下灯,这样最后一个环节也妥了。另外,如果你相中了某个摩梭女孩,在手拉着手一起围着篝火跳甲搓舞的时候,可以用手指抠一下女孩的手心,如果女孩喜欢你,并想和你走婚,她就会用手指抠你的手心。尽管摩梭人并不限制女人和男人走婚的自由,女人可以同多个阿夏走婚,男人也可以有多个阿注,但走婚在他们的心目中还是一件严肃的事情,需要双方深厚的感情纽带和真挚的爱情,而且一旦有了孩子,关系就得明朗、固定下来,此时女人如果还同其他男人走婚就需更加谨慎,这是要受到大家谴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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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小声地问,阿爹同阿妈结合以前是否也同其他女人走过婚时,阿爹爽朗地说:“当然走过了,她也走,我也走,大家都有这个自由嘛。”阿妈正在一旁择菜,微笑着看着我,眼神明朗而清澈。阿妈原是湖对面的四川人,她18岁开始跟阿爹走婚,有了大女儿之后,两人关系就固定了下来。按照摩梭人的风俗,一般是孩子出生后整满月的时候,两人就应该把这层关系公开,男方要带着贵重的礼品来到女方家中,在火塘边正式认岳母,然后在院子里大摆酒席宴请亲朋好友。阿爹自然也经过了这些。有了孩子之后,他还是晚上划船到湖那边去。后来赶上了文革,上边下来了一个领导视察工作,发现这里的男女关系非常“混乱”,就下命令不准摩梭人继续走婚,让他们像外边的人一样组建家庭。说到这里,阿爹提高了嗓门。后来,他们就推行“一妻一夫制”,把大家组织起来在公社举行一个好几百人的集体婚礼,完全不管双方愿意与否、感情的深浅,凡是正在走婚的男女一律都组建了正式的小家庭,从母系大家庭中独立出去,很多女孩子被迫嫁到了男方那边。这对已经固定了关系的情侣们来说似乎没什么,但是很多刚走婚没几天的男女也被强行结合在了一起。阿爹说,他们彼此还不是很了解,于是后来导致了很多离婚悲剧。这吓坏了摩梭人,一时间,没有人敢再去走婚。那时阿妈就从四川来到了里格村,和阿爹在远离老村的湖边盖起了房子,过起了日子,但实质上还是阿妈当家。共同经历了三十余年的风风雨雨后,阿爹说,这种一妻一夫的家庭也有它的好处,就是两人可以互相照应,而且时间长了感情也更浓了,不再单纯是年轻时的互相爱慕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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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结束后,国家放宽了民族政策,摩梭人的走婚才又完全恢复,但是经过文革一劫,摩梭人对婚姻和家庭的看法也同传统的观念有所不同,似乎是异种文化的强行进入打通了他们思想上的屏障。后来随着电视传媒的潜移默化,又使他们的走婚在形式上更加灵活和现代。目前摩梭文化面临着消失的危险。比如走婚,过不了多少年就会消失。现在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走出山里,到城市寻找工作,在那里与外族的姑娘小伙恋爱。一个摩梭族的小伙子爱上一个汉族的姑娘,他不可能说:“我们走婚吧。”一个摩梭姑娘如果这样说,爱他的汉族小伙子肯定以为她作风不好。所以我想,过不了多少年,走婚也许就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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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梭文化先后融汇了藏、蒙、彝、纳西、普米及汉文化精髓,形成了独特的摩梭文化体系,支配着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作为摩梭文化体系中的歌舞,也具有了多民族的歌舞特征。摩梭歌舞同其他少数民族歌舞一样,体现出对自然崇拜、祖先崇拜和鬼神崇拜的特点,而以女神崇拜为核心的具有母性色彩的摩梭歌舞,反映了这个“东方女儿国”的文化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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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梭人的女神崇拜还体现在母系家庭制中,母亲就是生活中的女神。在摩梭人的母屋里有一个火塘,火塘是一个家庭的象征,没有火塘就没有摩梭人的家庭,没有摩梭人丰富多彩的文化。火对于摩梭人来说还具有人的生殖繁衍的象征意义,他们以火塘中不熄之火,表明家中“香火”不断,逢年过节都要祭祀火塘,祈求人丁兴旺。摩梭人的歌中,把母亲托到了一个神圣的地位,这与生活中母亲的崇高地位相吻合,是摩梭人女神崇拜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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