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小學生被殺,網友竟爲兇手叫好?真相刺痛誰的神經?

「以案释法」小学生被杀,网友竟为凶手叫好?真相刺痛谁的神经?

浙江溫州瑞安隆山實驗小學發生一起校園血案,一名男子持刀闖入學校,殺死一名10歲小學男生。令人驚訝的是,不少網友竟然為兇手叫好。

「以案释法」小学生被杀,网友竟为凶手叫好?真相刺痛谁的神经?

受害者葉某

9月21日16點左右,瑞安警方接到報警稱:在隆山小學三樓一廁所內,有小孩受傷。警方趕到現場後,抓獲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受傷學生葉某經搶救無效於當晚死亡。

「以案释法」小学生被杀,网友竟为凶手叫好?真相刺痛谁的神经?

案件發生後,有很多種小道消息開始在網絡上傳播。

女兒眼睛被戳瞎,父親才殺人?

一位網友在微博上表示,林某某殺人,是因為女兒眼睛被戳瞎。

「以案释法」小学生被杀,网友竟为凶手叫好?真相刺痛谁的神经?

這一說法引起部分網友為林某某叫好,認為他是在用生命保護女兒不受欺負,值得理解。

「以案释法」小学生被杀,网友竟为凶手叫好?真相刺痛谁的神经?
「以案释法」小学生被杀,网友竟为凶手叫好?真相刺痛谁的神经?

而據瑞安警方通報,犯罪嫌疑人林某某交代:9月19日,其女兒與同學葉某發生口角被打致眼部疼痛,但“傷勢輕,未就醫,正常上學”,林某某因心生怨氣,於21日持水果刀闖入校園行兇。

所謂女兒眼睛被打瞎純屬子虛烏有。

「以案释法」小学生被杀,网友竟为凶手叫好?真相刺痛谁的神经?
「以案释法」小学生被杀,网友竟为凶手叫好?真相刺痛谁的神经?

還有自媒體宣稱,兇手有精神病,曾經殺過人。經警方調查,造謠者王某某系道聽途說,已被瑞安警方行政拘留五天。

「以案释法」小学生被杀,网友竟为凶手叫好?真相刺痛谁的神经?

葉某是“熊孩子”?

事件發生後,葉某被一些網友冠上了“熊孩子”的帽子,甚至有人發出育兒警示,“務必管好自己的熊孩子,你不管,別人會替你管!”

“兩個孩子都是好學生。”謝校長說。

「以案释法」小学生被杀,网友竟为凶手叫好?真相刺痛谁的神经?

班主任曾評價小葉乖巧懂事

“你的眼睛裡寫滿乖巧和懂事,你是個受老師和同學們歡迎的小朋友。”“你還是一個很熱心和大度的男孩子,不管哪個同學有困難,你總能伸出援助之手。”班主任在期末寄語裡寫道。

造謠者需付法律責任

微博上總有人編造劇情,欺騙大眾感情,而他們造謠的成本太低,才是問題的關鍵。

無論謠言來源於何處,無論出於何種初衷,都模糊了正義與邪惡本該涇渭分明的邊界,傳播了施暴有理、行兇無罪的錯誤價值觀。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中有明確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以案释法」小学生被杀,网友竟为凶手叫好?真相刺痛谁的神经?

真愛孩子就別護短

回顧這件事,沒有贏家,只有兩敗俱傷。

對於孩子之間的磕磕碰碰,激化矛盾是最愚蠢的做法。真正愛護孩子,應該耐心的教育和引導,而不是毫無原則的護短。

明明可以有很多方法很好地解決問題,這位父親卻用了最極端的方式,致使兩個家庭遭遇滅頂之災。而他,也將為此付出慘痛的代價。

法條鏈接

持刀殺人的,構成殺人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在生活中,不少家長朋友都有過這樣的擔心:“我的孩子在學校裡被同學欺負了,怎麼辦?”

“假如有人傷了孩子,首先得搞清楚是什麼情況,不同的情形不同對待。”

「以案释法」小学生被杀,网友竟为凶手叫好?真相刺痛谁的神经?

第一種,同學間玩耍不小心碰傷。

這不是屬於被人刻意欺凌,就交給孩子自己處理,讓孩子學會溝通,學會自行解決同學之間的矛盾。

另外告訴孩子,課間跟同學玩耍,不要玩有危險性的遊戲,哪怕是無意傷害,輕則皮肉之苦,嚴重的,會給自己帶來無法挽回的痛。

「以案释法」小学生被杀,网友竟为凶手叫好?真相刺痛谁的神经?

第二種,是同學故意欺負。

孩子,要明確你的態度,勇敢地告訴對方:你不喜歡,你很討厭,你給我不舒服的感覺,請你下次不要這樣。

孩子,甚至,你可以反抗,你可以回擊。你的反擊,也要有分寸,不讓對方繼續傷害你,也不能致人要害,點到即止。

既不被人傷,也不傷別人。

第三種,遇到個人無法面對的局面,如遇到高年級同學或社會上的大塊頭。

這個時候,孩子,你一定要認慫,保全自己,離開現場,儘量避免正面衝突。

忍耐就一定意味著懦弱嗎?不是!忍耐是一種權衡,也是一個人應該具備的一種好的品質。

告訴孩子,像我們成年人,進入社會後,面對一名持刀歹徒的搶劫,我們也會選擇暫時忍耐,而不是正面對抗。

「以案释法」小学生被杀,网友竟为凶手叫好?真相刺痛谁的神经?

不管是哪種情況,孩子,你一定要把事情告訴老師和父母,他們有責任和義務、更有一顆愛你的心,會為你解決問題。

法條鏈接

《侵權責任法》第四十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當然,這種“解決”,絕不是惡意傷害、持刀報復。

“爸爸媽媽願意為你做任何事”並不意味著這種愛可以超越一個為人父母的成年人的心智。

告訴孩子,既要有溫度,也要有鎧甲

做家長的,既要有稜角,也要有慈悲

提醒網民,冷靜分析,遵守法規

願校園慘案不再發生!

你對此事怎麼看?

在下方留言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