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紀委通報4起「受賄行賄一起查」典型案件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10月12日訊)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關於“受賄行賄一起查”的精神,有力釋放“圍獵”黨員幹部必究的強烈信號,推動形成“讓行賄者付出代價”的懲治氛圍,鞏固發展全市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近日,郴州市紀委現將近期查處的4起受賄行賄一起查的典型案件通報如下:

一、宜章縣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規劃建設局原副局長吳春祥受賄案,宜章縣玉溪鎮政府幹部、西門村黨支部書記李小義行賄案

經查,2012年,時任宜章縣國土資源局土地收購儲備管理股股長、徵地拆遷事務中心副主任吳春祥,在辦理徵收宜章縣玉溪鎮西門村160.758畝土地工作時,時任宜章縣玉溪鎮政府幹部、西門村黨支部書記李小義提出提高土地徵收拆遷補償價格,並表示到時將感謝他。吳春祥根據縣政府政策和縣有關問題的意見提高了徵地補償價,並按李小義的要求將土地補償款支付至李小義指定的賬戶。在徵地完成後,2013年初,李小義送給吳春祥人民幣3萬元現金,吳春祥予以收受。吳春祥因受賄犯罪等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李小義因行賄犯罪等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十個月。

二、宜章縣委原副書記張衛星受賄案,宜章縣第三人民醫院原院長何武仁行賄案

經查,張衛星在任宜章縣委副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何武仁提任為宜章縣第三人民醫院院長提供幫助,收受何武仁現金6.5萬元及蘋果7手機一臺。張衛星因受賄犯罪等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何武仁因行賄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處理。

三、湖南郴電國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郴電國際)原副董事長、臨滄郴電水電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臨滄郴電)總經理陳百紅受賄案,個體戶陳恆行賄案

經查,2011年至2014年間,陳百紅在任郴電國際副董事長、臨滄郴電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個體戶陳恆在臨滄郴電信河、忙糯河水電站土建以及壓力鋼管制作和安裝工程的承攬、工程款結算等方面提供幫助,分6次收受陳恆所送現金共計30萬元。此外,陳百紅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8年5月,陳百紅因涉嫌受賄犯罪等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2018年7月,陳恆因涉嫌行賄犯罪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四、郴電國際工程建設部原經理鄧鄺新受賄案,個體戶唐興等人行賄案

經查,2015年至2017年,鄧鄺新在擔任郴電國際工程建設部經理期間,利用其負責郴電國際建設項目招投標、工程建設管理的職務便利,在投標方選擇、投標標書製作、投標報價、評標打分,以及工程建設管理等方面給予他人關照和幫助,夥同自由職業人陳偉剛收受個體戶仲懷春、唐興賄賂款245萬元,其中鄧鄺新實得150萬元,陳偉剛實得95萬元,單獨收受鄧勝利等人賄賂款共計57.5萬元。唐興、仲懷春、鄧勝利等人通過向鄧鄺新和陳偉剛行賄的方式從郴電國際招投標項目中獲得不當正利益。2018年8月,鄧鄺新因涉嫌受賄犯罪等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陳偉剛因涉嫌受賄犯罪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唐興、仲懷春、鄧勝利因涉嫌行賄犯罪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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