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瓶牛奶4.99元 義烏一家超市拒絕找0.01元被投訴

2018-10-12 13:50 | 浙中新報

买瓶牛奶4.99元 义乌一家超市拒绝找0.01元被投诉

圖片來自視覺中國

如今,很多人可能認為一分錢算不了什麼,就算掉到地上也懶得撿,可就有人為這一分錢較起了真。日前,義烏的朱先生在超市購物消費時,店家拒絕1分錢找零,而他通過投訴獲得了自己應得的權益。

顧客買牛奶

商家拒絕1分錢找零

9月22日晚上8時許,朱先生來到義烏稠州北路某超市購買了一瓶重量為250克的蒙牛冠益乳。這瓶牛奶放在超市貨架上的價格標籤上印的是4.99元,但朱先生拿著一張5元紙幣和這瓶牛奶到收銀臺付款時,收銀員收了朱先生5元錢後就沒有找零,也沒向朱先生作出解釋。

“這瓶牛奶的標價是4.99元,為什麼收了5元錢卻不找還我1分錢?”朱先生見狀,就向收銀員追問。對此,超市收銀員卻另有一番說法,她表示,確實應該找還朱先生1分錢,但是超市沒有零錢,另外按照四捨五入計算方法,這1分錢也是歸超市所有,如果顧客真的為了1分錢去投訴,肯定也沒有人會理。

明明貪佔了顧客便宜,店家的答覆卻這麼“牛氣”,這讓朱先生無法接受。近日,朱先生帶著疑問來到義烏市市場監管稠城市場監管所投訴。

接到投訴後,執法人員立即召集雙方展開調解。在現場,朱先生陳述了超市購物的經過,並提供了超市的購物小票。“超市貨架上的蒙牛冠益乳價格標籤上印的價格是4.99元一瓶,為什麼顧客付了5元錢卻拒絕找還1分錢?這難道不是虛構價格欺騙消費者嗎?”朱先生堅持要求店家必須給一個合情合理的說法。

超市不僅道了歉

最終還賠償50元

對於朱先生的陳述和訴求,該超市的饒經理當場向朱先生承認了過錯,但他表示超市也有苦衷,“超市確實沒有1分、2分的零錢,在超市零售商品模式中,一般都是按照慣例5分錢以下是不找還顧客的,超過5分的就找還顧客1角錢,也就是四捨五入的算法。”

雙方在1分錢的爭議上各有說法,無法達成一致。執法人員在聽取雙方的陳述和辯解後指出,根據顧客提供的購物小票顯示,這瓶牛奶貨架上的價格標籤確實是4.99元,既然標價是4.99元,為什麼顧客付了5元錢,卻拒絕找還1分錢?超市的任何理由都不能成立。

執法人員表示,超市要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就必須明碼標價,就必須按照明碼標價與顧客結算貨款,即使是1分或者2分也要找還顧客,既不能以四捨五入的計算方式忽悠人,更不能以沒有零錢為由拒絕找零,“如果超市確實沒有零錢,可以選擇讓消費者能自願接受的實物作零錢替代,1分錢、2分錢雖然少,但如果超市多次拒絕找還零錢,就涉嫌存在價格欺詐行為。”

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以500元計。聽了執法人員的解釋說明後,超市饒經理當場作了三點表態:一是現場向朱先生表示道歉,二是賠償50元,三是立即對整個超市貨架上的商品明碼標價和價格標籤,做一次全面的檢查整改,真正讓顧客來超市買得放心,用得舒心。

(原標題《買瓶牛奶4.99元,1分找零你會要嗎? 義烏這家超市拒絕找零被投訴》,原作者王旭航、盛金兔。編輯樓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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