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視頻當事人“賣力的演出”
拍攝視頻者“煽情的旁白”
加上吃瓜網友“憤慨的評論和轉發”
收穫了各方的關注和熱議
針對吃瓜群眾偏激的文字,
民警直接怒懟!!
視頻的真相到底是什麼??
一起來看遂川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權威發佈!
案 情 速 遞
2018年10月9日13時40分左右,遂川交警在遂川縣遂井線文化公園路段設卡查車時,發現一輛小車的駕駛員袁某有酒駛的嫌疑。
酒後駕駛蜀黍查得多了
酒後失態蜀黍更是見過不少
為了躲避查處,不少“資深戲劇演員”
在蜀黍面前直接開演
今天要說的這位主角
這麼鬧騰是要唱哪一齣?
該視頻為朋友圈中的“網紅”視頻:
袁某現場拒不配合執法交警檢查和進行酒精檢測
最終被執法交警強制帶離現場的畫面
事後執勤民警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
結果為64mg/100ml,達到酒後駕駛的標準。
後據袁某交代,10月9日12時左右和幾個朋友在某板鴨廠喝了一杯白酒,到13時30分從該板鴨廠駕駛贛B9***牌照的小型汽車,行駛至遂川縣遂井線文化公園路段看有交警正在查車,
於是將車停靠在路邊,想要躲避交警的檢查,於是出現了視頻中的一幕。事後,在交警大隊經過民警耐心說服教育,最終袁某主動承認違法事實,承認自己是酒後駕駛機動車,並表示對自己的行為後悔不已!遂川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按照法律程序,對其作出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扣12分,以及罰款1500元的相關處理。
交警蜀黍在此提醒廣大駕駛員:
如果轉角遇到交警查車
請予以配合理解
切勿暴力抗法!
雖然真相大白!
但事情不能這麼算了!
下面開始敲黑板!
針對此事,遂川公安鄭重提醒
▼▼▼
1 警告接處警現場“當事人”
“警察執法優先,公民存疑後置”
在接處警現場,公民應該絕對服從警察,任何原因都不能成為對抗警察的藉口。有疑問可以通過正常渠道反應訴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切勿非法阻法抗法。辱罵挑釁警察、暴力襲警看似對民警個人的侵害,實際上挑戰的是法律,對抗的是執法權威,而挑戰法律、對抗執法權威的結果,就是必須受到制裁!交警查車屬於現場執法,請予以配合理解,切勿暴力抗法!
2 警告執法現場視頻的“拍攝者”
“惡意造謠,不明真相的胡編亂造,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智能手機普及的今天,可以說哪裡有突發事件,哪裡就有舉著手機拍攝的圍觀群眾,但是任何人都不能披著行使監督權的外衣去為所欲為。
在警察執法現場拍攝視頻應力求客觀,尤其是將視頻傳播到媒體或網上,如果觸犯到國家法律的話,也是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很多掐頭去尾的小視頻在網絡上傳播,本身不能起到還原事實真相的目的,更多為傳播者達到某些不法目的創造輿論氛圍。這種行為性質本身是很惡劣的,因為它很容易損害執法機關的形象,引起社會的混亂,公眾的恐慌。
所以各位網友在拍攝警察執法的時候,千萬別不明真相的胡編亂造,歪曲事實,混淆視聽,否則吃虧的可是自己!
3 警告不明真相的“轉發者”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造謠傳謠違法”
不少網友通過互聯網獲取各種信息,其真實性有可能是假的,也有可能是外地信息改編本地的。視頻拍攝者不明真相,片面性的語言很容易誤導網友,而你“義憤填膺”的評論和轉發,會引起更多人信謠,引起人民群眾和社會的恐慌!
網絡謠言的傳播不僅侵害了個人的合法權益,也擾亂了社會秩序。互聯網世界需要我們時刻保持一顆敬畏之心,謹慎發言,不造謠不傳謠,為自己的言行負責。切記:網絡時代莫造謠,造謠必追究法律責任!
網絡空間並非法外之地,
希望廣大網民自覺抵制網絡謠言,
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做一名文明、守法、傳播正能量的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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