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视频当事人“卖力的演出”
拍摄视频者“煽情的旁白”
加上吃瓜网友“愤慨的评论和转发”
收获了各方的关注和热议
针对吃瓜群众偏激的文字,
民警直接怒怼!!
视频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一起来看遂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权威发布!
案 情 速 递
2018年10月9日13时40分左右,遂川交警在遂川县遂井线文化公园路段设卡查车时,发现一辆小车的驾驶员袁某有酒驶的嫌疑。
酒后驾驶蜀黍查得多了
酒后失态蜀黍更是见过不少
为了躲避查处,不少“资深戏剧演员”
在蜀黍面前直接开演
今天要说的这位主角
这么闹腾是要唱哪一出?
该视频为朋友圈中的“网红”视频:
袁某现场拒不配合执法交警检查和进行酒精检测
最终被执法交警强制带离现场的画面
事后执勤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结果为64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的标准。
后据袁某交代,10月9日12时左右和几个朋友在某板鸭厂喝了一杯白酒,到13时30分从该板鸭厂驾驶赣B9***牌照的小型汽车,行驶至遂川县遂井线文化公园路段看有交警正在查车,
于是将车停靠在路边,想要躲避交警的检查,于是出现了视频中的一幕。事后,在交警大队经过民警耐心说服教育,最终袁某主动承认违法事实,承认自己是酒后驾驶机动车,并表示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遂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法律程序,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扣12分,以及罚款1500元的相关处理。
交警蜀黍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
如果转角遇到交警查车
请予以配合理解
切勿暴力抗法!
虽然真相大白!
但事情不能这么算了!
下面开始敲黑板!
针对此事,遂川公安郑重提醒
▼▼▼
1 警告接处警现场“当事人”
“警察执法优先,公民存疑后置”
在接处警现场,公民应该绝对服从警察,任何原因都不能成为对抗警察的借口。有疑问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反应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勿非法阻法抗法。辱骂挑衅警察、暴力袭警看似对民警个人的侵害,实际上挑战的是法律,对抗的是执法权威,而挑战法律、对抗执法权威的结果,就是必须受到制裁!交警查车属于现场执法,请予以配合理解,切勿暴力抗法!
2 警告执法现场视频的“拍摄者”
“恶意造谣,不明真相的胡编乱造,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智能手机普及的今天,可以说哪里有突发事件,哪里就有举着手机拍摄的围观群众,但是任何人都不能披着行使监督权的外衣去为所欲为。
在警察执法现场拍摄视频应力求客观,尤其是将视频传播到媒体或网上,如果触犯到国家法律的话,也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很多掐头去尾的小视频在网络上传播,本身不能起到还原事实真相的目的,更多为传播者达到某些不法目的创造舆论氛围。这种行为性质本身是很恶劣的,因为它很容易损害执法机关的形象,引起社会的混乱,公众的恐慌。
所以各位网友在拍摄警察执法的时候,千万别不明真相的胡编乱造,歪曲事实,混淆视听,否则吃亏的可是自己!
3 警告不明真相的“转发者”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造谣传谣违法”
不少网友通过互联网获取各种信息,其真实性有可能是假的,也有可能是外地信息改编本地的。视频拍摄者不明真相,片面性的语言很容易误导网友,而你“义愤填膺”的评论和转发,会引起更多人信谣,引起人民群众和社会的恐慌!
网络谣言的传播不仅侵害了个人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社会秩序。互联网世界需要我们时刻保持一颗敬畏之心,谨慎发言,不造谣不传谣,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切记:网络时代莫造谣,造谣必追究法律责任!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
希望广大网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
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做一名文明、守法、传播正能量的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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