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掃黑第一大案:斷頭台 第三章 離奇的自殺

中國掃黑第一大案:斷頭臺 第三章 離奇的自殺

第三章 離奇的自殺

1997年5月21日這天是一個明媚的春日,和往常沒有什麼兩樣,綠色剛染綠蘭州市。西固看守所裡,犯人們一早把院裡的水泥地打掃得乾乾淨淨,幾棵榆樹把院子點綴得生機盎然。早上八點,太陽已升得老高,上正常班的幹警和接班的幹警都帶著一顆舒暢的心情來到班上。

新接班的看守員老王和值夜班的小劉按慣例進行交接。二人共同巡視監舍,這是他們鐵的紀律,看人犯安全不安全、生沒生病、有沒有什麼異常情況,有沒有什麼不安全隱患等等。然後,兩人在值班日誌上各簽上自己的名字。

絕大多數情況下,這種交班只是一種慣例。老王和小劉在走道里邊走邊聊。

“昨天有什麼問題?”

“連個蒼蠅都沒死,也沒有人病,只有8號監舍高科頭疼,臨睡前我檢查時發現了,發了點藥。”

兩人邊說邊檢查,開門關門鎖門,偶爾問問老病號病怎麼樣,也對個別情緒不太穩定的人犯交談幾句“好好改造,既來之則安之,出去還是個好人……”之類的話。兩人不覺來到25號監所,老王打開門鎖,剛一推開,就不由得大叫一聲:

“不好,這人自殺了!”

小劉頓時嚇得臉色煞白,雙手發抖,腿也打起了哆嗦,他三步並著兩步跨到死者跟前。屍體吊在窗戶的鋼筋上,頭略略傾斜,舌頭吐得有半尺長,臉色鐵青,樣子恐怖。小劉不是怕死人,而是為擔責任而發抖。他才25歲,剛從西南政法學院畢業分配到公安局做刑偵工作,因為連著三天三夜審一個盜竊犯人,最後累得在床上睡了一覺。罪犯就銬在暖氣管上。不料他睡著時,罪犯撬開銬子逃跑了。於是,他得了一個處分,被處罰來看守犯人,誰料到剛到這裡不久,又出現了人犯自殺的事,怎能不精神緊張?

小劉的神經幾乎崩潰了,帶著哭腔一個勁地說:“昨晚三點,我檢查時還好好的,怎會這樣,怎麼會這樣?”

這是一個單間。罪犯楊德昌身份特殊,是流氓團伙的頭目,擔心他和其他人關在一起聚眾鬧事,便把他單獨關在一間房裡,採取了最嚴密的安全措施,外人送來的衣服、吃的食品全都進行檢查,誰料到卻死了……

楊德昌的眼睛還睜著,像有什麼不滿和恐懼。

小劉撲上去就要解繩子,老王大喊一聲:“不能動,保護現場!”

老王也心裡緊張,不約而同地首先想到的也是自己的責任。在看守所死了人,這責任可大了,小了挨處分、撤職、接受一系列調查、筆錄,寫無數次的自我陳述與檢討,大了就要丟飯碗。

兩人幾乎慌不擇路地跑到辦公室,哆哆嗦嗦地向看守所長彙報。所長也緊張得張大了嘴巴:“怎麼搞的,怎麼搞的,快,快,報案。”所長當然也想到責任。這個所今年要是不出問題,就可當全國先進了,這下又砸了。不光砸了先進牌子,恐怕自己的烏紗帽都保不住。

很快,分局刑偵隊來人了。主管看守所的副局長和政委全來了。因為案子涉及公安內部,又請來了市局刑偵大隊勘查現場。市局刑偵大隊經驗豐富,看了一下,說必須請西固檢察院和蘭州市檢察院兩級檢察院來一同勘驗現場,因為是自殺,必須分清責任。否則,家屬一告,檢察院一追究,看守所就沒招了。

市局的意見是對的。當下便向檢察院打電話,請求勘驗現場。

楊德昌的家屬也被請來了。

於是,兩級公安、兩級檢察院及有關領導共30多人共同勘驗現場。

謝天謝地!在楊德昌身上發現了三封信。

檢察院的同志小心翼翼地展開第一封:

尊敬的看守所領導,檢察院領導:

我叫楊德昌。我向你們鄭重申明,我的死純粹是我個人的行為,和看守幹警沒有一點關係。相反,他們對我很好,讓我住單間,對我很關心,沒有打我,也沒有罵我,更沒有汙辱我。我的犯罪是我自己造成的,我甘心情願領罪,我不恨公安機關,更不恨看守所幹警。希望你們別追究看守員的責任,自殺的繩子是我把衣服撕開擰成繩的,你們是防不住的,所以看守人員誰也沒有責任。我要說明,免得你們給看守員找麻煩。

楊德昌

讀罷全文,看守所幹警和分局領導長長地吁了一口氣。

小劉老王也有所放鬆,激動得眼淚都流出來了。

所長長出了一口氣,不顧在場的三十多人和領導,大聲說:“楊德昌,你夠哥兒們,你是個男子漢,你沒害我們,我個人捐200元,算我個人一點意思。”

小劉也說:“我捐200元。”

老王說:“我捐300元。300元能買一個清白,值。”

所長又說:“兄弟,你走得冤,我們看守所負責厚葬你。”

檢察院法紀科的科長和所長見看守所長很激動,說:“你們也別太激動,後邊還有信。”

第二封信是寫給父母、妻子、兒子的。大意也是後悔,說沒有對父母妻兒擔起贍養義務和責任,勸妻改嫁等等。人之將死,其言很善,寫得十分動情真摯,令在場的許多人搖頭嗟嘆。

最後一段,他才交待了自殺的原因:

其實,我一百個不想死,我才三十八歲,我的事業正值上升之時,我有善良的父母,有一個把生命全傾注在我身上的關愛我的妻子,更有一個可愛的兒子。我不缺吃不缺穿,我為什麼要死呢?論家庭,論事業,論金錢,我絕對沒有自殺的必要和理由。

可是,我的命不好,我走錯了路,尤其我一生交上了一個惡友,使我不能自拔,他像一個魔鬼跟著我,逼著我。我遇到強大的對手,這個對手我是萬萬抵不過,也無法擺脫的。他心狠手辣,什麼惡事壞事都幹得出來,他父親又是省上的大官。他非要把我置於死地不可,我若不死,全家也會遭殃。我感到絕望。在陽世間,我鬥不過他,可在陰間,我放不過他。這個人就是李智李捷,我在這裡也寫明白,省得你們去猜測。這封信公家肯定能見到,我也寫明白。他們作惡太多了,勢力太大了,我鬥不過,可我相信有一天,他們會遭到老天報應的。

我去了,親愛的父母,妻子,兒子!

楊德昌

1997年5月30日

顯然,這是楊德昌自殺的真正原因了。

第三封,筆跡顯然變了,稿紙也不一樣。辦案人員展開,只見文字十分簡短,但字裡行間透著一股惡氣殺氣,讓人不寒而慄:

楊德昌,我告訴你,我已出來了,我莊嚴地告訴你,我和你永遠沒完,不殺了你我誓不罷休。我絕對是說到做到。不信你等著。不過,也不用等我來殺你,法院會判你死刑的。你和我做對,等於拿雞蛋往石頭上碰。我們不但手下人比你多,我父親的職位你也知道,你也太不自量力了,憑什麼和我對抗呢?你也知道,咱們共同打仗,差不多是一起被抓的,還打死了你們的人,可我為什麼放出來了,而你還在裡邊蹲著?這就很說明問題。我父親已從法院打聽到,你肯定會判死刑,我也會讓我父親給法院去說。我父親有能力給我抹平重罪,當然也能給你判重罪。不信,你看著吧,你只有去死。自殺還好些,否則,不是法院槍斃你,就是我永遠不放過你,法院不殺你,我也會殺了你,我可是二進宮的人,我說到做到,你看著辦吧。

你的永遠的敵人李捷

中國掃黑第一大案:斷頭臺 第三章 離奇的自殺

1997年5月10日

在場的辦案人員都傳閱了這封信,不由都眉毛擰捲起來。在場的所有人都知情,甚至有人直接參與過審理此案,李捷李智案之所以不了了之的結果大家心裡一清二楚。

大家氣不打一處來:這個魔王,關在看守所還念念不忘用恐嚇手段消滅對方!

至此,楊德昌的死因已十分明白了:他是被人嚇唬和逼殺的。

檢察院的同志將所有信件記錄在案,準備帶走。市局的同志提出,把這幾封信複印幾份,分別給看守所、西固公安分局、市公安局各家一份,以備以後查閱。

檢察院當場做了結論:“楊德昌是被恐嚇自殺,未發現值班人員有打罵羞辱擅離職守等非法手段。直接的死因,與李智李捷的恐嚇信不無關係。”

令人納悶的是,李捷李智和楊德昌究竟是什麼關係?為什麼他們之間有如此深仇大恨?

事情得從頭說起。

1988和1989年,李智李捷開始闖蕩社會。那時候,李智還是省高級法院的幹部,雖然沒上班,整天在外面混日子、做生意,可是工資還照樣發。兩個人跟了當時的那個蘭州黑頭目田某,開始了築山頭拉幫派的生涯。也就從那時起,他萌生了離開這個黑頭目自己當老大的念頭。李智認為,要當黑社會老大,沒有一定的背景不行;要想花天酒地的過日子,沒有經濟實力不行。於是,他們開始走上辦實業的道路。

起步初期,本錢不足,他們就和一個叫仁貴的人合夥開了一個藍天酒店。其時,李捷從監獄剛剛提前釋放出來。仁貴任經理,李智當副經理,他們的馬仔們分別擔任著部門經理。

這個酒店,為李智後來拉桿子立山頭起了很大的凝聚作用。那時,楊德昌還是仁貴的大馬仔,而陳叔隴當時還是楊德昌的馬仔。

酒店生意紅火,掙了些錢。後來,仁貴又開了一個叫富麗華的酒店,是蘭州當時最有名氣最高檔次的酒店,以至於在蘭州當時混社會的人員中有一句口頭禪叫:“抽的大中華,吃的富麗華。”足見當時富麗華酒店的舒坦和氣派。

李捷李智入的是乾股。就是隻投資不管經營,只管分紅。後來雙方便有了矛盾。有一次召開業務會議,雙方為分紅問題發生爭吵。

當時李捷從監獄釋放不久,判了十年只坐了六年,野性不但未改,而且因為坐過監獄,“資本”更加豐厚了,比李智狂妄得多,惡得多,智慧不足,壞脾氣有餘。為此,李智對這個哥哥常常教育一下。可是,李捷根本不聽。在那次業務會上,與仁貴發生了公開爭吵。雙方互不相讓,到了白熱化程度。李捷說話咄咄逼人,對方也不甘示弱。

沒有幾句話,李捷不顧李智阻攔,站起來將抽了半截的香菸塞入楊德昌的耳朵。這太欺負人了。

楊德昌是仁貴的大馬仔,是極有頭有臉有勢力的人,哪能嚥下這口氣?當下,他的一幫人劍拔弩張,準備出這口惡氣。

李智畢竟智高一籌,也穩重一些,一看這個架式,馬上向對方連賠不是,說:“諸位休怒,我大哥脾氣太暴躁,這做法不對,我表示歉意。”

李捷不服弟弟李智的檢討,又對弟弟頂撞起來:“我沒錯,給他們檢討什麼?軟蛋!咱走著瞧!”說完,怒目圓睜,一拳砸在桌上。然後,摔門而去。

李智圓了場子,當場雖沒有打起來,但雙方不歡而散。

楊德昌此時也正是意氣奮發之時,他比大老闆仁貴的年齡其實大幾歲,也有一定的經濟實力,手下盤踞了一批十七八歲、二十來歲左右的小青年,都靠著這個大樹過日子。手上有兵,自然傲氣。他難嚥這口氣:不懲治那兩個傢伙以後在江湖上怎麼混,手下怎麼服?於是,便決定報復。

1992年3月8日凌晨三點,楊德昌帶了二十多人,手持自制手槍、三尺長的馬刀、匕首、棍棒,來到蘭州飯店東樓找李捷李智算賬。

當時,李智在生意上已嶄露頭角,有了比較充實的經濟基礎,所以常年在蘭州飯店包租了一套房子做為他公司的辦公地點。這個蘭州飯店,也不是一般飯店,建於1958年,最早叫甘肅省人民政府交際處,後來改叫蘭州飯店,一直是省政府所屬的政府招待所,設備齊全配套,隨著時代的變遷,一直在改建新建,所以一直是蘭州的一流飯店。在這裡長期包租兩間住房當公司,李智的實力可見一斑。

這一晚,楊德昌帶著二十多人氣勢洶洶地衝進飯店,砸開了李智公司的門。可裡邊空空如也。他又往外走,欲去李智的家裡和其他地方找他們復仇。 可是,他想得太天真了一點。原來,楊德昌一夥報復李智李捷的事早有手下的兩面派密告了李捷李智。李捷李智早做了迎敵準備,糾集了比楊德昌更強大的人力火力早早埋伏在蘭州飯店外等候他們來犯。當楊德昌一夥開著五輛車衝進蘭州飯店時,他們早看見了,但按兵不動,單等他們出來。

五輛車尋敵未果,果然開車出來。

李捷一聲令下,埋伏於兩邊的刀斧手一齊衝上去,開槍的開槍,使刀的使刀,剎那間,楊德昌的車便傷痕累累,慌忙中向外開了幾槍,一看勢力太弱,命令撤退。

這邊的人也登上已準備好的七輛大小車輛追了上去。

凌晨三時,大街上車已很少了,完全沒有十年後的今天這麼多的車輛。平日顯得十分擁擠的天水路空蕩蕩的,路燈賊亮,一個人影也見不到。這給雙方槍戰提供了極好的戰場。

楊德昌的五輛車前邊走,李捷的七輛車後邊追,追著追著,從兩邊趕上來和楊德昌的車輛平行了,然後相互擠撞,左衝右突,邊走邊打開窗戶進行射擊,和港臺槍戰片中上演的流氓團伙的火併情景一模一樣。

雙方混戰達半小時之久,直到公安機關聞迅趕來,雙方才各自逃遁。 這一仗的結果,除各自有人受傷,汽車上有槍傷刀傷外,就是楊德昌方面一個馬仔被打死了。

這是解放以來蘭州最大的、最現代化的、性質最惡劣的一次流氓聚眾持槍持械鬥毆事件。這在當時影響很大,輿論譁然。群眾紛紛致信致電公安機關,要求嚴懲。其實不用群眾致信致電,也不用領導批示,這樣大的惡性鬥毆,公安機關自然展開了調查。

一調查,問題就徹底暴露出來了。雙方都不是善鳥,違法亂紀,打架鬥毆的事多得很。於是,公安機關經過近兩年的艱苦調查,於1993年6月將雙方的頭目李捷、李智、楊德昌等二十多人全部抓獲。又經過半年的全面調查,李捷、楊德昌等六人以流氓罪被逮捕。而同案抓獲的李智、董海俊等人關到1998年,三次報捕,三次被人民檢察院退查。

當時李捷關在蘭州市以東的榆中縣看守所,楊德昌關在蘭州市以西的西固區看守所。

那時候,按通常人的習慣,大概就是反省,後悔,懼怕,要麼就是默默忍受,要麼就是希望早判少判,要麼就是設法走門路判輕點兒。從一般人的正常情感思路,這些想法無可厚非,屬於正常的思維邏輯。

可是,李捷這個惡人,想法就不一樣了。對於第二次坐監獄,他沒有任何的反悔和懼怕,也沒想應該守法服法,相反,滿不在乎得很。

一方面,他讓其父利用權力千方百計運作,儘量少判;另一方面,卻在加緊和一些獄友勾結。還有一個方面,即使在此時,他仍念念不忘他的敵人的命運。當然不是關心他,而是要置他於死地。同是天涯淪落人,並沒有絲毫的同情感,也沒有想就此罷手,反而更加強烈地想把對方置於死地。

這一案,由於李父的作用,雖然推到了檢察院和法院,就是遲遲判不下來,李捷一審被判十年,而二審卻拖了四年,當然不是因為法院人手少案子多,而是由於李父從中做梗。

李捷在榆中看守所裡,一方面讓父親活動為他減刑,一方面處心積慮地策劃更大的殺人陰謀。經過多日思謀,終於定下一個恐嚇威脅促其自殺的主意。於是,李捷設法通過一些關係,將此信轉給了關在西固看守所的楊德昌。

因為犯事觸犯刑律,楊德昌已經惶惶不可終日,也知李家兄弟的後臺背景,心知此回難逃其掌,早已身心疲憊。知道難以擺脫李氏這個惡魔,後悔當初和李捷李智兄弟合作,也後悔去找李捷報仇。自聽說李捷已經“出獄”,果然後臺硬邦,已知此回困於籠中,只有做他人砧板之肉,不由陷於絕望。李捷的親筆“恐嚇”終於致其心理崩潰,採取了消極的自殺方式來解脫自己。

這一回,李捷似乎贏了。

但這一回,李捷的邪惡面目也使人們看得更清了。

中國掃黑第一大案:斷頭臺 第三章 離奇的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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