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燈下的「碰碰車」

山西新聞網交通頻道訊 9月13日中午,王女士騎電動車接孩子從學校回家,12點左右,行至長江路紅綠燈口時,王女士無視前方閃亮的紅燈,從後側車道欲左轉調頭,恰遇同樣無視交通信號的張某騎著電動車高速從後駛出欲闖紅燈直行通過路口。兩車相撞至“兩敗俱傷”。後經交警調解,該事故得以協商處理,事故處理民警對雙方不遵守交通信號規定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要求家長要給孩子帶好頭,做遵章守法、安全出行的表率。

沁縣公安交警提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大部分的時候,有一些行人或是非機動車為了逞一時之快,不遵守交通規則,不顧交通信號燈的指揮亂闖了紅燈,這一闖也就惹禍上身了。為了搶幾秒鐘的時間,讓自己喪命或終生殘疾,讓自己的家人承受心理負擔。這樣真的值嗎?人與人、人與車、車與車的和諧,離不開每個市民的自覺自律,請遵守交通信號,安全文明出行。(吳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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