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陽市旌陽區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侵害羣衆利益的不正之風典型案例

人民網成都10月12日電 (任重)據德陽市旌陽區紀委監委官網消息,近日,旌陽區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典型案例。

1.旌陽區德新鎮紅陽村黨支部書記陳勇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017年1月,陳勇違規將專項工作經費以“慰問費”的名義發放給德新鎮紅陽村除陳勇、村委會主任及會計以外的村組幹部。目前,部分違規發放經費已退回。2018年9月,經研究,給予陳勇黨內警告處分,並追回違紀款項。

2.旌陽區雙東鎮凱江村婦女主任兼7組組長肖洪碧違規收取低保戶低保補助款用於集體開支問題。2014年下半年,肖洪碧在雙東鎮凱江村7組村民小組會上提議,收取該組低保戶的部分低保款用於組上公益事業,參會組員同意該建議。2015至2016年,肖洪碧將收取的4戶低保戶低保款共計4900元存入集體賬戶,用於維修堰塘。2018年9月,經研究,給予肖洪碧黨內警告處分,將違規收取的款項退還群眾。

3.旌陽區柏隆鎮清和村文書陳玲工作履職不到位,導致多撥付計生獎勵扶助金和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問題。陳玲在2010年至2017年擔任柏隆鎮清和村婦女主任期間,未認真核實該村享受計生獎補政策人員信息,導致柏隆鎮政府向4名已死亡人員賬戶發放計生獎勵扶助金9600元,還存在重複發放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情況。2018年9月,經研究,給予陳玲黨內警告處分,追回多撥付的款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