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轉出去了,拿不到錢土地又沒法種該怎麼辦?

堅持就是勝利14149


隨著新農村的建設和發展,未來的土地將會呈現出產業化和規模化的佈局。當然在這個過程中,農村的勞動力大量外流為土地的集約化發展提供了保障,一時間土地的流轉問題也隨之來臨。雖然農村人大多都外出打工,但土地還是會選擇流轉的方式,實現其最大價值。但在流轉的過程中卻有著多方面的陷阱,但農民的安全意識滯後、法律意識淡薄,很容易就會上當受騙。有以下四種情況的一定不要簽字,別怪小編沒提醒你!

1.村幹部沒經過你同意讓你簽訂流轉合同

首先村幹部沒有權利替你做主,而國家規定土地在流轉的過程中一定要本著自願的原則。在承包方和經營方同時在場的條件下,協商好土地的租賃相關事宜,在審視清楚後方可進行簽字蓋章。一旦出現村幹部不經本人同意將個人承包地流轉出去的,都可以不用理會。如果是村集體共同決定土地流轉,那一定要事先爭取大家的同意,這樣才能為農民做主。而你貿然簽字,萬一個人利益受損,村幹部可不會替你承擔後果。

2.流轉合同要簽訂

在農村土地的流轉基本上都是個人的口頭協議,雙方之間沒有簽訂合同,本著相互之間的信任。但這些都是個人私下裡的承包,一旦涉及到村集體的大面積承包,那性質就不一樣了。如果村幹部只是口頭給你一個承諾,那這時候一定不要相信,到時候不給錢或給錢少你也沒法說什麼。而有了合同之後,那就會上升到法律層面上的約束力。

3.土地的用途變更

只要是農用地,那就一定只有種植農作物的功能,用於其他方面的用途都是違法行為。包括建設駕校、工廠、別墅、觀光園等等,這些都不符合國家的土地規劃。到時候國家強拆還會罰款,嚴重的甚至回收土地,農民就等著哭吧。所以這樣的合同一定不能簽字。

4.租金缺欠

如果村幹部在讓你簽訂合同的時候說,現在國家的補貼款還沒有下來,等之後再將租金付給你。這種話說得再好也不能相信,要知道在你簽訂合約的時候就意味著錢已經給過你了。之後再要就非常難,萬一人家直接跑路了,那你哭也沒有用。

所以說土地流轉是好,但一定要規範各種合同,不能盲目的簽字,這樣的話就會有無數的陷阱等著你。不知道大家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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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村的日與夜


理想很豐滿,現實太打臉。農民土地可以流轉給別人,自己可以幹別的事,收土地承包費一畝地多少錢就OK了。

在目前情況下,自己種地賠錢,流轉給別人都能掙到錢了,除非種特殊的,利潤高的經濟作物。否則本金都收不回來,拿什麼給農民承包費?

以後土地流轉每年先付承包費,不付費不讓種,這樣就沒那些煩惱了。如果承包人給不了費用,地又不能種,只有用法律武器保護合法權益,否則損失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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