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西都市報刊文截圖
為紮實做好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成都高新區檢察院從三方面入手,嚴防嚴查掃黑除惡鬥爭中的“保護傘”。
從梳理問題建立臺賬入手,強化執法辦案內部監督。強化“3+2”執法辦案內部監督模式的運行機制,研究制定相關細則,將本院辦理的涉黑涉惡案件列入本院紀檢監察部門監督範圍,採取案件辦理中同步跟蹤監督或案件審理後進入監督的方式,重點對其中是否存在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問題進行督察,同時將是否存在通風報信、洩露案情等違法違紀辦案行為一併納入監督範圍。
從抓“微腐敗”和“廉政風險點”入手,開展執法辦案警示教育。凡發現在涉黑涉惡案件充當“保護傘”問題線索,紀檢部門快速核查,一經查實,按照“一案雙查”制度,給予相關責任人和責任領導嚴肅處理,絕不姑息。對經調查失實的舉報線索,從保護辦案檢察官的角度,給予及時澄清。
從嚴打涉黑涉惡“保護傘”入手,嚴肅追責問責機制。 凡發現在涉黑涉惡案件充當“保護傘”問題線索,紀檢部門快速核查,一經查實,按照“一案雙查”制度,給予相關責任人和責任領導嚴肅處理,絕不姑息;對經調查失實的舉報線索,從保護辦案檢察官的角度,給予及時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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