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銷售盜版書藉,文化公司股東被判賠14萬元

10月9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就《二兩牛肉,一壺流年》著作權糾紛案當庭宣判,長沙市紫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紫圖公司”)的原法人銷售侵犯原告發行權和複製權的圖書,被判賠14萬元。

2010年6月17日,紫圖公司與張敏(筆名:劉小備)簽約,負責在大陸以圖書形式出版其著作《二兩牛肉,一壺流年》,合同有效期為三年。2017年5月,張敏在淘寶網上發現,有多家店鋪在銷售該書的盜版書藉。其中,長沙國聞書局銷售的署名為劉小備的《深夏不要為我擦眼淚》一書,除書名外,內容和張敏《二兩牛肉,一壺流年》一書完全一樣。

法院審理後認為,張敏系《二兩牛肉,一壺流年》的作者,其著作權應受法律保護。本案經現場比對,涉案的兩本書中,一本是作者授權但書號是假的,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權;另一本則是未經作者授權而發行的,侵犯了作者的發行權、複製權。經國聞書局負責人出庭指證,從其提供的發貨清單、銀行流水及授權書,能證明鄒贊華在2017年4月,以紫圖公司的名義向長沙市圖聞書局銷售了圖書。由於此時該公司已註銷,故其應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鑑於原告方沒有提供自己所受損失及對方所獲利益的證據,且主張適用法定賠償。故此,法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判令鄒贊華停止侵犯著作權的行為,賠償張敏經濟損失12萬元,並賠償原告方為制止其侵權行為付出的合理費用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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