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天海龍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收到《協助執行通知書》及控股股東股權被輪候凍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018年10月10日,恆天海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恆天海龍”或“公司”)收到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發來的《執行裁定書》(2018)浙0302執6571號及《協助執行通知書》(2018)浙0302執6571號之七。具體情況如下:

一、《協助執行通知書》主要內容:

凍結被執行人興樂集團有限公司持有的恆天海龍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數為200,000,000股)的股權。

查封、凍結期間,暫停辦理股權轉讓、抵押登記等手續。

凍結期限為送達之日起三年。

二、控股股東持有公司2億股份被輪候凍結的基本情況

公司控股股東興樂集團有限公司(下稱“興樂集團”)持有公司的2億股股份已於2018年9月20日被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輪候凍結,情況如下:

本次《協助執行通知書》所指2億股權凍結事項為新增輪候凍結,經興樂集團確認,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暫未辦理2億股股權輪候凍結手續。

三、控股股東股份累計被質押、司法凍結及輪候凍結的情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東興樂集團共持有公司2億股股份(全部為無限售流通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3.15%。興樂集團所持公司股份處於質押狀態的共計2億股,佔其所持公司總股份的100%;興樂集團所持公司股份處於司法凍結狀態的共計2億股,佔其所持公司總股份的100%;興樂集團所持公司股份處於輪候凍結狀態的共計2億股,佔其所持公司總股份的100%。

四、控股股東股份被輪候凍結的影響及風險提示

收到上述《協助執行通知書》後,公司第一時間就上述事項向控股股東

興樂集團問詢,根據《回覆函》得知,截至2018年10月10日,興樂集團確未收到上述法院下發的關於輪候凍結的正式文件,亦未收到債權人發來的正式通知。興樂集團正對相關事項進行核查,並正在與其他債務人一道與原告就還款事宜進行磋商,爭取早日解除對公司股份的輪候凍結。

截止目前,上述輪候凍結事項未對公司正常運營及經營管理造成影響,但其凍結股份若被司法處置,可能導致公司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

公司將持續關注該事項的進展,及時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體披露的正式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後續公告並注意投資風險。

五、備查文件

1.興樂集團《回覆函》;

2.中登公司證券輪候凍結數據表。

特此公告。

恆天海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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