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小徐在浙江海曙寧波工程學院附近,不慎丟失蘋果7,一大媽拾到後,向其索要2000元好處費,才願意歸還。
姑娘以一箱楊梅+500塊人民幣表示謝意請求歸還手機,但因價錢問題相差甚遠協商無果。之後姑娘選擇報警,大媽寧可玉碎不為瓦全,將手機摔碎。
事情經過
6月19日早上8點30-9點左右,姑娘小徐騎車從海曙歐尚往大卿橋方向,計劃坐地鐵上班,車把上掛了一個紙袋,袋裡有其一隻蘋果7手機。
快要到達目的地時,發現紙袋已漏,手機已丟,於是趕緊按照騎來的路徑尋找,期間遇到同學小芳,小芳幫其不斷撥打蘋果7的手機號。
經過多次撥打,電話接通,顯然,手機已被撿。
小徐和小芳趕緊詢問對方在哪,並用懇求的語氣希望拿回手機。
“那我不能隨隨便便給你的!”對方的態度十分強硬。
小徐想著手機很重要,拿出點酬勞也是應該,於是詢問:“阿姨,我也是第一次丟手機,您看多少比較合適?”
“2000!”這個金額一開口,驚呆了小徐和小芳。
蘋果7的二手價也不過2000左右。但小徐還是覺得拿回手機最重要,並與對方協商,
用500元酬勞換回自己丟失的這隻手機,可對方並不買賬。為了穩定對方情緒,擴大協商餘地,小徐和小芳打算約對方見面,對方為了自己拿到錢的目的,倒也答應了碰面的請求。
雙方的約定地點在清林閒庭小區附近,路上,為了確保能夠拿回手機,兩個小姑娘一方面打電話報了警,希望警察能夠一同前往,萬一對方不肯給,警方可以幫助出面;一方面在路上買了一筐楊梅,連同500元酬勞,希望可以增加對方還手機的意願。
網絡配圖
大概十點,雙方碰面,對方是一個約摸四五十歲的中年婦女,挎著一個包,穿了一身綠色衣服。
圖片轉自微博網友
“阿姨,我們個人的東西,用的比較久了,所以想要拿回來,所以能不能……” 小徐委屈地請求道。
“反正我也一句話,你們愛要要,不要嘛好咧!”綠衣婦女語氣依舊強硬。
“阿姨,我們最多五百塊!剛剛工作,房租壓力大!”小徐繼續求道。
綠衣女子擺手不同意。
“阿姨,你講點良心好嗎?畢竟你是撿的……你也有孩子,你的孩子如果手機掉了……”
綠衣女子:“我孩子如果手機掉了,我也讓他付錢給別人。”
詳見時長3:34秒的視頻
這個視頻的結尾,雙方依然沒有達成一致。
最終,小徐一怒之下,撥通了110,接通後,告知警方有人“偷手機”,綠衣婦女一看小徐報警,拿起手機就砸到了地上。
事後,兩位小姑娘越想越氣,手機的確拿了回來,
屏幕破碎去維修花了一筆費用不說,維修師傅說因為摔得比較嚴重,可能會影響手機的後續性能。報警後,警方說這是民事糾紛,建議法院起訴。
相關法律
遺失物如果是物主遺忘,拾獲者成立善意佔有,不能獲得該物的所有權,物主向拾獲者討要的,應該償還。但分兩種情況:
1、價值比較小的財產,構成民法上的不當得利,物主有權基於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要求拾獲者償還。
2、價值比較大的財產,有可能構成侵佔罪。
網友的怒點被引燃
一百千萬的公里:我就是寧波的,而且離我母校很近,真的昨天都想去潑油漆,但是忍住了,這個大媽太橫了
天空:這.人不缺錢,是缺德,缺良心,為人母的人怎麼能這樣做,不要臉丟人,想錢想瘋了。
:這難道不構成故意損毀財物嗎,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應該處罰她。
託你:兩個小女孩,有機會搞定大媽的。失誤的地方是,當面報警激怒了大媽,造成損失。一個人交涉,談不成後,一個穩住大媽,另一個悄悄報警,大媽敲詐勒索是成立的。
肖天馳:換做是我,我可能會控制不住我的麒麟臂!!
而最近在靖江的斜橋,
也有人在馬路上丟失了財物
且還是大量的現金!
但斜橋的一位女子撿到後
沒有半分猶豫,立馬就報了警
事情經過
事情發生在前幾天早上七點多鐘,在銀行取完錢的小劉騎著自行車路過一加油站的時候,口袋裡的錢掉落在了大馬路上,路邊的監控記錄下了他丟錢的全過程。
小劉對丟錢渾然不知,而這一切被緊隨其後的嚴女士發現了,她顧不上多想,趕緊下車,把散落在地上的錢一張一張撿了起來。
記者電話採訪
警方查看了監控,發現小夥子在騎車的時候,錢放在後面的褲袋裡掉下來的,當時風又大,吹得滿地都是。警方根據線索經過多方查找,在當晚終於聯繫上了失主小劉,小劉說,他在某船企工作,當天他去銀行取了五千元錢,到家之後才發現兜裡只剩下了兩百元,丟失的4800元錢相當於他一個月的工資。
21日上午,民警把4800元錢分文不少的交到了小劉手裡,而對於拾金不昧的嚴女士,她認為自己的行為很微不足道,她要把親身經歷告訴兩個孩子,共同分享這份喜悅。
善與惡的對決,
是人心的一個選擇。
勿因善小而不為,
勿因惡小而為之。
斜橋這位嚴大姐身上的正能量
值得我們每一個人學習
言傳身教,給孩子一個好榜樣,
而砸碎姑娘手機的那位大媽
她的貪婪與自私沒有半點人情味
來源:迪迪的八卦江湖、影響靖江、新靖江論壇綜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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