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校畢業生基層成長計劃實施方案》出台

河北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等部門日前印發《河北省高校畢業生基層成長計劃實施方案》,通過培訓經費傾斜、編制政策傾斜、職稱待遇傾斜等內容,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

培訓經費向基層傾斜優先培訓基層畢業生

《方案》提出,與高校畢業生相關的各類培訓項目、培訓經費要向基層傾斜,各級黨校和行政學院可開設專門課程,各地組織實施的“雙基”公務員培訓、農村實用人才培訓、新型農業經營人才培訓、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和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高技能人才培訓等要優先培訓基層高校畢業生。

鼓勵行業部門實施基層人才專項培訓計劃,通過定向委培、學習進修、跟班學習、實踐考察等多種渠道,提升基層高校畢業生崗位適應、職業發展和實踐能力。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選送紮根基層高校畢業生到境外、國外進行考察交流、進修學習等。用人單位要為基層高校畢業生參加學習培訓活動提供必要的時間保障和經費支持。

編制政策和標準向基層機關事業單位傾斜

《方案》提出,根據基層發展需要和財力狀況,編制政策和編制標準適當向基層機關事業單位傾斜。艱苦邊遠地區基層機關招錄高校畢業生可適當放寬學歷、專業等條件,降低開考比例。適當提高基層事業單位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比例,對高層次人才或基層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可通過特設崗位等方式引進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

優先、破格或越級晉升職稱等級

落實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對優秀的基層高校畢業生注重選拔使用,在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評聘、人才項目選拔、出國深造、參加進修學習和學術會議等方面予以優先。

建立體現基層一線專業技術人才工作實際和特點的職稱評價標準,合理設置評定條件,長期在縣(市、區)及其以下事業單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對論文和科研成果不作為必備條件,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統一要求。對長期在基層農村、艱苦邊遠地區工作並作出重要貢獻的基層專業技術人才,可破格或越級晉升職稱等級。

機關招錄公務員計劃的10%定向招錄

《方案》提出,對參加高校畢業生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後留在基層工作的人員,要及時納入高校畢業生基層成長計劃,跟蹤培養。每年拿出不少於全省縣(市)及以下機關招錄公務員計劃的10%定向招錄基層服務項目期滿人員;省、市事業單位每年拿出一定崗位定向招聘基層服務項目期滿人員。

試用期滿合格的級別工資高定兩檔

對到艱苦邊遠地區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高校畢業生,新錄用為公務員的,試用期工資直接按試用期滿工資確定,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後的級別工資高定兩檔;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見習期工資直接按見習期滿工資確定,轉正定級時薪級工資高定兩級,對到二類及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急需緊缺專業(行業)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同級財政可給予專項安家費。(記者李蕙芸)

轉自燕趙時訊【河北工人報金融週刊·燕趙稅務網站】

《河北省高校畢業生基層成長計劃實施方案》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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