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申請撤訴並致歉 「國酒茅台」商標案告一段落

媒體關注的“國酒茅臺”商標行政訴訟案件終於告一段落。貴州茅臺集團官網13日晚間發佈聲明稱,申請撤回“國酒茅臺”商標行政訴訟案件起訴。

據介紹,2018年5月25日,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行業及相關方意見,在深入細緻調查論證的基礎上,對茅臺集團提出的“國酒茅臺”商標註冊申請,複審決定“不予註冊”。

茅臺集團表示,對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複審決定,充分尊重,也樂於接受。日前因內部工作銜接問題遞交的訴訟申請,公司決定依法向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申請撤回,並謹此向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及各相關方表示誠摯歉意。

中新經緯客戶端(微信公眾號:jwview)發現,早在2001年,茅臺集團就開始申請“國酒”商標。一晃十七年過去了,茅臺仍未能如願貼上“國酒”的標籤。不過,一直未能獲批的茅臺集團其實早就以“國酒”為包裝打了多年的廣告。一位消費者在接受中新經緯客戶端(微信公眾號:jwview)採訪時說,“天價茅臺”正是因為包裝上的“國酒”豪稱才得以支撐這麼高的價格。

據媒體最新報道,今年7月,茅臺集團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起訴商評委,要求商評委撤銷不予註冊的複審決定,就不予註冊複審申請重新作出決定。茅臺集團還將五糧液、郎酒、汾酒、捨得酒業等31家機構和企業列為第三人。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知識產權學院院長劉春田向中新經緯客戶端(微信公眾號:jwview)表示,茅臺集團“強行”申請國酒商標的行為,不免有些“任性”了。

“如今一瓶茅臺酒的售價在幾百到幾千不等,不管從價格還是口碑上來看,在國內已經屬於級別非常高,甚至是最高的酒業品牌了。其商標申請被多次駁回,是有法律依據的。茅臺集團堅持申請和使用‘國酒’商標,甚至以此起訴商評委和多家酒業機構的做法,並不妥當。”劉春田說。(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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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申请撤诉并致歉 “国酒茅台”商标案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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