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民宿不能紅得不明不白

剛剛過去的“十一”長假期間,不少遊客選擇在民宿住宿,訂單量和評價是最重要的參考依據。但記者調查發現,無論訂單數量還是評價內容,都有可能是“刷”出來的,有的網紅客棧甚至每天花千元左右“刷單”。

相比傳統酒店,民宿更加個性化、時尚化、自由化,能夠滿足人們日益多樣化的旅遊住宿需求,因而愈來愈受到遊客的喜愛。而各類平臺上的“推薦”和“口碑”,則會直接帶給民宿大批可變現的流量。在此情況下,花錢請人刷單,與虛假宣傳何異?名不副實的入住體驗必將遭遇遊客“用腳投票”,不利於民宿的長遠發展,更涉嫌違法經營,相關商家切莫被眼前利益矇蔽而自斷財路。斬斷刷單利益鏈條,光靠商家自律遠遠不夠,監管部門和網絡運營平臺也要加強管理,重拳懲戒,並積極打造第三方評價機制,培育健康、公平、陽光的評價市場。——杜若

民宿的賣點就在於其“如家”的住宿環境,“主題”式的裝修風格,以及房東的熱情好客等等。然而與實力雄厚的傳統酒店相比,民宿勢單力薄,宣傳渠道也非常有限,大多依靠網站的評價來招攬生意。於是一些急功近利的民宿老闆,便採用“刷單”的方式惡意競爭提高知名度,把真正環境好、用心經營的民宿“擠”出網站排名榜前列。但我們也不能由此把“網紅民宿”一棒子打死,而是應該以包容的心態看待這一新業態,加強制度建設,規範民宿經營,用市場力量形成“良幣”驅逐“劣幣”,促進民宿行業健康發展。——拾秋

惡意“刷單”實質上是一種欺騙行為。網紅民宿僱“刷手”發佈不實評論,短時間內固然獲得了不少流量,提高了關注度,而一旦消費者入住民宿,其謊言便立即就會被戳破。俗話說,真金不怕火煉。網紅民宿與其花費千元僱人刷單,還不如把錢花在“刀刃”上,著力提升服務品質,真正靠優質的服務吸引顧客,這才是民宿的長遠發展之道。另外,各大平臺也應當提高甄辨能力,為消費者把好關;同時也不應該把評價作為推薦的唯一標準,而是綜合考慮各項因素,比如民宿硬件設施等等,真正為消費者選擇出好民宿。——春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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