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減負下半場:從「擠牙膏」到「一攬子」

近日,《瞭望》新聞週刊記者調研瞭解到,我國涉企收費清理成效明顯。統計數據顯示,過去五年,我國通過實施營改增累計減稅2.1萬億元,加上採取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清理各種收費等措施,共減輕市場主體負擔3萬多億元。採訪中,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部教授馮俏彬認為,當前企業減負降費同時呈現出新局勢、新困境。

企業減負攻堅進入“下半場”

就目前涉企收費清理呈現的新局勢,受訪專家向《瞭望》新聞週刊記者解讀說:

其一,清理行政性收費、提高科技型企業研發費用的稅前扣除、提高小微企業所得稅起徵點,以及把商業性健康養老保險納入稅前扣除等減負措施的施行,回應了社會期待,降低了企業成本。

但這些“擠牙膏”式的減稅降費措施,也從另一方面折射出稅收制度臨時、權變、零散與複雜的一面,一定程度上給予了地方政府“一個手出、另一個手進”的操作空間,導致減稅降費工作進入“審美疲勞期”。

其二,國稅地稅合併完成,將帶來徵管水平的大幅提升,減稅的現實性和技術層面的條件已經具備。

其三,外部經濟壓力增大,也倒逼增強國內企業的自身活力。

馮俏彬認為,這些因素疊加推動著企業減負降費工作迎來了“下半場”,也即當前涉企收費清理正進入“深水區”,面臨新困難、新挑戰。例如,《瞭望》新聞週刊記者從地方涉企收費清理部門獲悉,目前仍有一些部門的中介服務事項未完全向社會放開。因缺少競爭,企業無法自由選擇,價格上仍存在壟斷現象。

涉企收費“死角”浮現

具體實踐中,受訪企業反映出的一些問題值得重視:

其一,“企業自願接受”變異為“企業強制買單”現象。例如,有企業反映,一些企業可自願選擇接受的中介服務背後,都有法律法規的客觀要求。如,環境影響評價背後是環境影響評價法,建築消防設施檢測背後是消防法,安全評價背後是安全生產法,節能評估背後是節約能源法,企業財務審計背後是公司法,施工圖文件審查背後是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等。

因此,在受訪企業看來,這些涉企服務雖然名義上是自願有償,但其實仍是法律規定的強制服務。而有的法律規定前置服務事項由行政部門組織開展,但相關行政部門在下發的實施辦法中,又要求企業提供,其費用也就由原本政府買單轉為企業交費。

受訪專家說,這一問題折射出在有的地方和部門行政權力越位的情況仍然存在,個別行政部門為管理便利,強制增加企業成本,要求企業繳納的各種保證金也是其表現之一。

其二,多位受訪地方幹部反映,當前涉企收費項目有所減少,收費標準有所降低,但剩餘的涉企收費項目則已超出了地方政府能夠清理或調整的範圍,需要從更高層面推動改革。

有受訪地方幹部介紹說,有的收費項目雖然地方有減免的想法,但這些收費項目卻往往直接對應著某一具體的支出,要減掉這個收費項目,就可能牽涉到某一領域的改革,涉及到部門和人員的調整,會觸動原有的利益“奶酪”,推進的難度很大,確實需要“刀刃內向”“壯士斷腕”的勇氣和魄力。

其三,有些涉企收費項目確有存在的必要。比如,涉及到礦山等資源性開採的收費、一些對違規企業的懲罰性收費,還有一些經營服務性項目的收費,都確有存在的必要。因此,在多位受訪幹部和專家看來,如何進一步在涉企收費清理中進行篩選,考驗著政府的現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

期待“一攬子”減負方案

因此,多位受訪地方幹部和專家建議,可從中央層面協調統籌,制定“一攬子方案”,全面為企業減負,降低我國非稅收入在政府收入中的比重。

馮俏彬向《瞭望》新聞週刊記者解釋說,此前為企業減負主要採取類似於“擠牙膏”的方式,即社會上對什麼反映最強烈,有關部門就在哪裡做出回應。比如,清理行政性收費、提高小微企業所得稅起徵點等。

當前,政府收入體系包括稅、費、租、價,且相互交叉。隨著減負降費進入下半場,則需要對此進行整體性、系統性的整並。

馮俏彬建議,一方面,要突出稅收的主體地位,提高稅收佔政府收入的比重。要以建設“簡明、公正、中性”稅制為目標,大幅度簡併稅種,大幅度降低名義稅率,加快立法進程,穩定和明確社會預期,優化營商環境,創造參與新一輪國際競爭的有利條件。

另一方面,要對行政性收費進行全面清理,對完成清理後保留的行政性收費,應將“費”的全稱明確為“使用者付費”,相關成本信息應做到公開透明。由政府定價的公共基礎設施、基本公用事業方面的收入,也應明確其“價格”的特徵,引入科學合理、公開透明的政府定價機制。(記者程士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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