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一女子與網友「一夜情」後,被敲詐37次共25萬餘元……

當下社交軟件層出不窮,花樣百出吸引了大量用戶,然而,社交軟件在豐富了人們交友渠道,拉近人群距離的同時,卻存在太多的不安全隱患和監管漏洞。綿陽女子

“一夜情”後就遭到過網友的敲詐。一起來看究竟是怎麼回事。

綿陽一女子與網友“一夜情”後,被敲詐37次共25萬餘元……


綿陽女子小范(化名)是一名已婚媽媽,平日裡喜歡玩遊戲。2016年6月,小范通過遊戲認識了貴州籍男子張某,兩人在遊戲裡很聊得來,就互相加了聯繫方式,每天都在網上聊天。兩個月後,張某提出要來綿陽見小范,並在見面當天發生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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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小范沒想到的是,2017年3月,張某竟拿之前“一夜情”的事情來威脅她,稱若不給錢就找到其家人或者單位,讓小范身敗名裂。還將小范女兒的照片發給她,威脅小范女兒人身安全。

迫於無奈,小范瞞著家人將錢轉給張某。此後便一發不可收拾,至2018年2月,張某先後37次威脅小范,造成小范精神被嚴重恐嚇。期間,小范向張某轉賬金額高達25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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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小范承受不了壓力報了警,今年2月,張某被貴州警方抓獲。同月,被綿陽市公安局遊仙區分局刑事拘留。2018年5月,綿陽市遊仙區人民檢察院以敲詐勒索罪向遊仙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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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遊仙區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公開審理。張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揭發他人隱私和威脅家庭成員人身安全的脅迫方式,勒索他人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構成了敲詐勒索罪,應依法予以懲處。

判決被告人張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並責令被告人張某退賠被害人小范損失25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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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現實生活相比,網絡始終是一個虛擬的社會。無論是人或事,在真實性驗證和信任度調查方面存在著嚴重的缺陷。網絡交友時必須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把好守法“方向盤”,繫好防範“安全帶”,不要過分輕信陌生人,儘量避免網友約見,特別是女性在認識網友後,更應該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懂得潔身自好,防止人身和財產安全。另外,此外這一類型進行敲詐勒索將受到法律的嚴厲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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