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爲何能兄妹通婚?

陳修修


我說提問者,你就不要埋汰我們古代人了,莫說兄妹通婚,就連姑表通婚都被視為大逆不道。



我想就這個流傳下來的梁山伯與祝英臺,人們都知道吧,他們就是表兄妹,你看他們的相愛呀,多麼悲慘,最後兩人化作蝴蝶翩翩起舞,在花叢中追逐。

這古代人,由於交際圈非常的窄,哪像現在的人呢,拿著個手機又是QQ又是微信的,怎麼的也不至於在表兄妹之間談情說愛的,這古代人,他們接觸的只能是表兄妹,所以沒辦法,這男女在一起萌發愛情,自然就相戀了。


這可急壞了他們的父母,因為開明的父母是都是不允許的,因為近親婚配也後患無窮,這是古人們從血的教訓裡得出來的經驗,這就叫骨血不可倒流,這年輕人他哪裡知道這事兒啊?

所以那個時候時不時的,上演一出一出的愛情悲劇,真正洞房花燭夜的,還真就沒幾個。

當然極個別的也有父母支持的或是默許的,《紅樓夢》裡邊的賈寶玉,苦苦追求林黛玉,結果沒等入洞房,那林黛玉便夭折了,而父母給指派的那個薛寶釵,也是個姨表親,賈寶玉又沒能看上眼,所以也避開了近親結婚。

至於兄妹結婚,純屬無稽之談。


當然,不論在古代,還是在近代的解放前,在一些文化不發達的地區,媳婦兒很難娶, 於是這親姐妹或是兄妹之間的孩子,衝著實在的感情,不讓肥水流到外人田,便雙雙的拜堂入洞房,最後生出的孩子七扭八歪的,讓他們驚呼不已,自食其果,發誓再也不近親結婚了。

再說那個清朝宮廷裡面的近親結婚,更是悲劇連連,他們生出的後代不是沒有生育能力,就是半路夭折,就連皇上死了,想找個接班人,也得從別人家借一個孩子,大家都知道,那光緒宣統,不都是從別人家借來的孩子嗎?


所以這古代的人們,儘可量的避免表兄妹之間的近親結婚,至於兄妹之間,那恐怕只有傻子人家才那麼做。

所以從祖上就流傳下來的規矩,不出五服是不允許通婚的。


趙志軍001


關於這個問題,沒有這麼簡單,先舉幾個兄妹通婚的例子吧!

高麗王朝的近親結婚。

朝鮮半島統一之後,高麗王朝的開國皇帝王建,為了籠絡各大豪門的心,開始四處認爹,他的方式是娶人家的女兒做妃子。

王健就這麼,一口氣娶了29個妃子。這29個妃子,生下了25個王子,以及9位公主。從這9位公主開始,高麗王朝的公主們只能嫁給宗室成員(極個別例外)。也就是說,她們大多數都嫁給了自己兄弟,或者其他有血緣關係的親屬。

王建的9個女兒,6個都嫁給了自己的同父異母的兄弟。第九代國王德宗,他的兩位妃子都是自己同父異母的妹妹。第11代國王文宗,也娶了自己的妹妹。文宗還把自己的女兒積慶公主嫁給了自己的兒子扶余公王,這兩個孩子的母親又是親姐妹……

高麗王朝還有叔叔娶親侄女的,姨母嫁給外甥的……相當混亂。不過,為了防止王室勢力的分裂,他們也就不顧什麼倫理道德了。


古埃及的兄妹通婚。

古埃及皇室的婚姻,更是讓人瞠目結舌。不僅有兄妹結婚,親生父女都可以結婚……

古埃及實際上延續了母系氏族的一些觀念,他們認為女性的地位很高。丈夫的財產和所有收入,都必須交給妻子,母親也會把財產交給女兒。

所以,埃及人的財富是屬於女性的。

這樣的話,法老雖然是埃及的老大,但是按照習俗,法老的所有財產都是妻子的。這些財產只能傳給法老的女兒,新法老繼位,為了繼承財產,就必須和家族中的女性結婚。

所以,埃及的王室,娶自己的姐妹很正常。

比如著名的“埃及豔后”克婁巴特拉七世,18歲的時候,她就嫁給了自己同父異母的弟弟托勒密十三世。只有這樣,他們才算是符合規定的繼承王位。


皮特凱恩島上的罪惡。

上一篇問答中,我詳細的說了“失蹤的邦蒂號”,裡面提到了一個驚人的故事。大概意思就是:幾個英國船員,航行途中叛變,劫持船隻,帶著一群男女跑到了一座小島。然後在那裡定居,繁衍後代。

他們所定居的小島,就是皮特凱恩島。因為最初的男性船員都死了,唯一活著的男性船員亞當斯,就帶著一群婦女兒童艱難生活。

雖然外界一直在美化這個世外桃源,但是島上的居民很多都有血緣關係。

因為一直與外界隔絕,甚至連警察都沒有,所以,倫理道德也就不管用了。

這島上的混亂關係和犯罪情況非常嚴重,相關報道簡直觸目驚心。


好了,說完上面三個例子,總結一下。

中國古代是沒有兄妹通婚的,這是被嚴格禁止的。當然,表兄妹通婚有,因為古人的有妻有妾,所以就算是表兄妹通婚,血緣關係也是被“稀釋”了很多的。

世界上大多數文明,都沒有兄妹通婚的習俗。

所有的兄妹通婚的情況,都是很特別的情況。最常見的就是高麗王朝和古埃及這樣的,為了保證皇室血脈的純淨,為了防止權力被動搖,才無奈兄妹通婚的。

再者就是皮特凱恩島這種,極其特殊的環境下,帶有罪惡性質的關係。


七追風


這個問題錯得離譜。

在古代中國、古代印度、古代希臘,統統都不允許兄妹通婚,現在不允許,過去也不允許。或許上古時代允許,例如《聖經·舊約》中有諾亞與女兒婚配繁衍後代的傳奇,我們的神話故事中也有伏羲和女媧兄妹交合的傳說。但,這些都是文字誕生前的故事,是蠻荒時代的傳聞,也許在原始社會確實有過父女交配、兄妹亂倫的現象,但你能說原始社會是古代嗎?

秦朝法律規定,“兄妹為婚者棄市”,兄妹之間婚配,男女雙方都要殺頭。

漢朝法律規定,“兄妹為婚者,禽獸行,當誅。”兄妹通婚是禽獸一般的行為,應當殺掉。

唐朝修編的《唐律疏議》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成熟法典,這部法典將親兄妹婚配、堂兄妹婚配、同父異母兄妹婚配、同母異父兄妹婚配和同姓同族同輩兄妹婚配等行為做了細分,其中親兄妹婚配罪行最大,不僅男女雙方要殺頭,父母長輩還要連坐。罪行最輕的是同姓同族同輩但已經出了五服的兄妹婚配,官府判令雙方離婚,然後再判處兩年徒刑。

宋、元、明、清四朝法律,從大框架上完全繼承了《唐律疏議》,對同姓結婚、同族結婚、同輩兄妹結婚都予以嚴格禁止。至於親兄妹結婚,從宋朝法典《宋刑統》、元朝法典《通制條格》、明朝法典《大明律例》中已經見不到相關條文了,大概是因為這種情形在社會上已經不復存在,法律上根本用不著再做特別規定。


開周說宋


當年兩廣人還流行一句話:最中意嫁金山阿伯,金山指(東南亞),阿伯指(上了年紀的老伯)。當然我鄉下的上代人個個都具有傳統美德的,雖然婚姻也是童養媳和媒婆託媒模式,極微的因為家窮很小就賣給鶴佬古做童養媳的,為了保全家庭在當地地位傳宗接待都是與女孩子斷絕家庭關係的。老死不相往來的,鄉下全部人都能遵從:查三代,嫁錢不嫁人年齡在八十這樣的老人有錢都可以在鄉下找女孩子都可以嫁到金山去。金山就是東南亞。很多北佬說廣東是馬來人多這是事實。白話粵語也是馬來人的一種語系,聯合國訂的是馬來中流語言一個分支。中國土地上說馬來語言的人群很多。



北方胡人百事通


在古代胡人沒有倫理道德他們是可以的,漢人絕對不行。當年漢唐盛世時期,就是異族女子胡姬專門從事歌舞陪侍色情職業盛行,胡姬無漢人女子的羞恥心理和倫理道德底線,骨子裡充滿野性,膽大放蕩 ,搔首弄姿,袒胸露臂,以色事人(以色侍人)。





李冠希的捷徑


不懂科學的體現,他們只覺得親上加親是好事,不懂得親上加親”坑斷懶筋”損害後代這個科學道理。所以有部份人為了家產不落外人手就這樣做了,最終給不少後代人造成了悲劇。


老王1878274


這是個悖倫理違反公序良俗的問題只有思想傾向的人才能提的出來。



鮑中伍


你想多了,兄妹通婚是大忌,是絕對不容許的,這種人被發現絕對會被拉著沉豬籠的。要通過頂多是稍微遠親的堂表兄妹姊弟或者是你老爸不同老婆的親戚,論輩分論成的兄妹,本來八竿子打不著,輩分也就不重要了,可以考慮通婚


用戶127439531


兄妹通婚?你說的是親的還是表的?親的按照中華傳統倫理絕對不可以,所以也幾乎沒有,連堂兄妹都不可以!但蠻夷就說不好了,比如日本、高麗、安南什麼的;表的有,因為當時人們喜歡親上加親,後來科學發達了,知道近親結婚對後代不好,也就逐漸沒有了


yslf1225


事實是,古代中國兄妹嚴禁通婚。五服之內表親不能通婚。怕生傻子也。還有,姓楊不能和姓潘的通婚,姓岳的不和姓秦的通婚(因為國仇家恨)。甚至有的地方同姓的都不能通婚(過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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