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拔山兮氣蓋世m
大實話:家是小偷自己來的,樓是小偷自己跳的,房主憑什麼負責?
這種事在現實生活中發生的可能性還是非常大的,一些小偷入室盜竊,沒想到在盜竊過程中屋主人回來了,然後就被反鎖在屋內。這時候小偷自然要想辦法趕緊出去,不然肯定是甕中捉鱉。而一些小偷在飢不擇食的情況下,是絕對有可能會選擇跳樓逃生的。當然,前提是樓層不高,高的話一般人也不會跳。但是,有時候人的運氣就是那麼背,可能就是二樓也會他跳下去摔死,那麼很多人不禁要問,這時候小偷跳樓死了需要屋主人負責嗎?
可以非常肯定地說,這種情況下小偷跳樓跟屋主人一點關係都沒有。
屋主人有權利對自己家門進行反鎖
從屋主人的角度來說,這是自己的家,不管有沒有進小偷,屋主人都是有權利將門屋進行反鎖的,這是個人的自由。
另外,在發現屋內有小偷的情況下,作為自保反應,那指定不是選擇走進去跟小偷硬碰硬吧。但是,把門打開讓小偷帶著盜竊所得大搖大擺地走出房門也更不可能。而這時候最正確的選擇就是將門反鎖,然後報警燈警察來。一方面來說保障了自身的生命財產安全,另一方面來說,也有利於警察抓捕犯罪分子。所以,這種做法也是警察會鼓勵居民做的。
小偷跳樓完全由個人意願決定
就這種情況而言,小偷是有兩種選擇的,第一就是選擇束手就擒,然後等警察來抓他。最不配的的選擇才是跳樓。說現實一點,跳樓逃跑就意味著小偷死到臨頭都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和問題。
並且就風險和回報來說,這也是合情合理的。因為逃跑就意味著有機會逃脫法律的懲罰,有機會帶著贓物離開,然後消費著不義之財。這就是小偷逃跑所能夠獲得的回報。但是,我們也必須清楚,風險和回報同在,想要回報就要承擔風險,這是公平的。所以,只能說小跳樓死了是運氣差,怪不得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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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實話
這又是一例現實中真的可能會發生的假設案例,如果真如題所述,房主回家時發現家長有賊,及時用鑰匙反鎖房門,賊被迫跳樓身亡,那麼房主要負責嗎?
回答是肯定的:“無需承擔任何責任!”,倒是房主應該向小偷的財產繼承人對遭受財產損失提出要求賠償,甚至因為房屋跳出人摔死導致房主居住產生恐懼等心理傷害,所以應向小偷財產繼承者索要精神損失費。
至於為什麼不對小偷承擔任何責任,我們從下面幾點進行分析:
第一,小偷的整個行為屬於違法行為,他的非法過程中導致的任何意外,都不應受法律保護,也就是違法過程不應享有人權,所以責任只能他自己承擔。
第二,小偷非法入室,並不是房主邀請,來去都是小偷自己決定的事,與房主沒有關係。
第三,小偷屬於成年人,對所做的事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也對事物的後果有清晰的判斷,他最終選擇翻窗逃走肯定也是做了危險分析的,在沒有任何強迫的情況下自己還去選擇有危險的方式,那就屬於自己找死了。
第四,房主發現有賊,不全反鎖房門,難道進屋去和小偷搏鬥嗎?或者開著門和小偷說“你從門逃跑吧!”,這現實嘛?再說小偷是否持有武器房主又不知道,開門才是最危險的做法。鎖門後房主肯定會進行報警的,這些都屬於正當做法,與小偷的死根本就沒有任何關係。
題主說的小偷被迫跳窗導致摔死,說得有些不妥,誰強迫啦?還不是小偷做賊心虛嘛!他怕的根本就不是房主,怕的是房主去報警!怕的是警察!所以即使說被迫的,也是迫於警察的威懾力,那麼就該找警察同志擔責啦!這不是無理取鬧嘛!所以任何人都無需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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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我得福
昨方明月圓今又彩雲歸
從法律上來說,房主完全可以這樣做,小偷選擇跳樓身亡也是他咎由自取,不能讓房主承擔責任。
一方面,房主完全沒有過錯。房主回家時發現來了小偷在家裡行竊,為了保護自己的財產安全,並讓小偷繩之以法,他當然有權採取一定措施約束小偷,等警察前來將其捉拿歸案。因此,他把門鎖反鎖,將小偷困在屋內,屬於合理限度的私力救濟。對於這種與犯罪行為鬥智鬥勇的合理限度的私力救濟,法律不光允許還應當鼓勵。既然如此,屋主這樣做自然沒有任何過錯。
另一方面,小偷跳樓身亡完全屬於自擔風險。小偷被屋主困在屋內以後,在被捉拿歸案和跳樓身亡之間,他毫不猶豫地選擇後者,真可謂是寧死也不蹲班房,看來這是一個信奉“生命誠可貴,自由價更高”的新時代小偷。小偷作為完全行為能力人,明知道犯罪就應當接受制裁,明知道跳下樓去很有可能會一命嗚呼,但他仍然大無畏地跳下樓去,最終被摔死了也是他自擔風險,怨不了任何人。
也許有人說,逃避制裁是犯罪分子的普遍心裡,屋主明知道這樣還把他鎖住,這不是明擺著把他逼上絕路嗎?對此一句話就可以反駁:
難道為了逃避法律制裁就可以連命都不要嗎?又不是把他抓去執行死刑,他自己不要命了怪得了誰?綜上所述,屋主不應當為小偷的死承擔任何責任。當然,按照小偷家屬的無恥尿性,他們是一定會千方百計要求賠償的,屋主面對這樣的無恥行徑,只需要讓他們走法律途徑就行,法律一定會主持公道。
冰焰
小偷入室盜竊被房主反鎖門報警,而小偷跳樓身亡,業主要負責任賠償嗎?
可以肯定的講無需負任何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還沒有專門制定保護小偷這一項,難道小偷入室偷東西,還需業主保護其人生安全,連保護現埸報警的權利都沒有了嗎?那不是大漲了小偷的氣勢,反倒是業主膽顫心驚,這也不是,那也不是,小偷到成了保護對象,這社會還能安寧嗎?
業主鎖門是應該的,(一)報警需證據確鑿,捉賊捉髒,(二)是小偷不光偷東西,一但發現還會行兇,殺人也有可能。(三)業主反鎖門關住小偷也是保護自己的一種措施,等待保安人員捉拿歸案,是一種最明智之舉。
自古邪不壓正,樹正氣,樹正能量,還社會一個太平盛世情景,對壞人嚴懲不貸,小偷摔死了是罪有應得,業主無需賠償。再見!
9紫氣東來
肯定需要賠償。
按道理來說,不能恐嚇到犯罪嫌疑人吧?這個案例就像防衛過當。例如,你看到小偷偷家裡的東西跑了,你去追,死不放過,那麼小偷跳河了,溺水死亡,那麼你屬於防衛過當,需要賠償金額的,另外可能還會追究刑事責任的。同理,小偷在你家盜竊,被你發現,你反而鎖住門,不是逼死他了嗎?你應該會想到後果他會跳樓的,所以正當防衛還需要跑,進房間發現犯罪嫌疑人,立刻跑開,保護個人再報警處理,一般警察都會受理案件。
踏遍China
當然要負責!!在你家裡發現了小偷,那你可攤上事了。要是你家太窮,沒偷到什麼東西把小偷氣著了,你得負責!要是你家可偷的東西很多,那你得幫小偷提下樓去,要不然把小偷累著了,你得負責!說話聲音太大把小偷嚇著了,你得負責!幫小偷打個車,你還得祈禱路上別出車禍,要不然你還得負責!小偷現在就是碰瓷界又一奇葩!
只喝可樂的貓31
這件事情根本不存在被迫的行為,不存在違法性,也就不存在任何責任!
真的是不得不說:這年頭做小偷也是不容易,總是會有千奇百怪的各種死法,這不又出現了一例自己跳樓摔死的。很多人不禁要問:我們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邊際究竟在哪裡,總是會有各種各樣的意外,有些我們自己的維權行為導致了小偷的死亡,最終還要承擔責任,那麼我們應該怎麼維權?
其實,這個問題很好判斷:是否具有違法性,是否具備因果關係。
其一,是否具有違法性?
小偷陳黑摸進了我家裡面,想要在我家中偷竊,那麼此時我應該怎麼樣去維護自己的權益呢?拿菜刀砍死他?還是用木棒打跑他?還是大吼一聲嚇死他?
從上面可以看出,面對突發情形,我們會有很多種反應。但是這些反應的重要區別就是是否存在違法性。小偷只是在我們家偷東西,但是我拿著一把西瓜刀砍了他,在他倒地之後還不斷 的對他進行攻擊,此時,我們的行為就有了違法性,則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但是如果是小偷在我家,我只是關住了房門,小偷因為自己害怕而跳窗死亡。此時,我見到小偷因為害怕以及需要時間報警而關住了門,因為此事我們關門這一行為並不具備任何的違法性,也不會造成任何直接的損失,故如果不存在違法性,則不需要承擔責任。
其二,是否具備直接因果關係?
小偷的死亡會有很多種,包括被嚇死、被打死、被跳窗,這些都有可能。那麼法律上看是否需要承擔責任,則應該看是否存在因果關係。小偷在家中行竊,主人因為害怕而關門,這是很自然的反應。小偷被鎖在家中,但還是能有很多種選擇,哪怕是最終被抓,那也不至於喪命啊,關門這一行為並不直接導致了小偷的死亡,與小偷的死亡並不具備直接的因果關係,故不應該承擔責任。
羅召均律師
老王認為家屬為了自己的利益,對於這種事情索賠是不對的。除非家屬能證明有外力促使小偷摔死。老王認為業主是沒有過錯的,但是走法律程序,需要更多的證據支撐。最好有現場的監控視頻等,要不最終結案需要一個過程。
門被鑰匙鎖上後,小偷被迫從建築物上跳下並死亡。老王認為如果小偷因偷竊過程中的疏忽或疏忽而傷害自己,他就不能要求賠償。如果小偷自己不小心從牆上掉下來並在攀爬時摔死,從法律上說是無法要求賠償。
如果小偷在被盜時被發現打受傷等,老王認為可以要求打人者承擔一些責任。老王認為小偷也是一個人。他偷東西是不對的,但他只能受到法律的懲罰,而不是大家的私人報復。老王翻閱以前的很多新聞報道,如果有人傷害了一個小偷,他必須承擔傷害罪行的責任。雖然合情合理,但是不合法。
“刑法”第20條規定,為防止非法侵犯國家,公共利益,人身,財產和其他人的權利受到非法侵害,並對非法侵權人造成損害,應該是正當防衛,不會有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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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安全機器人醫
小偷就像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發現小偷,一定要敢於鬥爭,敢於抓小偷。如果回家時發現家中有賊,就用鑰匙把門鎖反鎖。這是急中生智的表現,是同違法犯罪作鬥爭的表現。對於這種行為,應當予以鼓勵和讚揚,使大部分人都養成一種主動同違法犯罪作鬥爭的風尚。
發現家中有賊,立即將鑰匙反鎖,將賊鎖到屋裡。之後立即報警,讓警察來抓小偷。
如果小偷狗急跳牆,或者是畏罪自殺,那都是他自己的事,與別人無關。
至於說小偷跳樓身亡,這也可以說成是小偷是狗急跳牆而身亡或者是畏罪自殺而身亡。小偷不論是哪種原因引起的跳樓身亡?這都是房主人無法預料和無法控制的,與房主人的行為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
這是小偷心虛,自己的行為造成的。只要報警後依法取得相應的充足證據,那麼房主人是不會承擔任何責任的,小偷可謂是死一個少一個,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