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2018/9/6
為騙取車輛損壞修理費,奧迪車車主在服務區策劃了一場事故,並將自己的奧迪車前保險槓認為損傷,可惜,高速交警在現場勘查發現各種偽造痕跡,最終識破車主的騙保行為。
近日,高速交警湖州支隊一大隊執勤民警曹警官接到上級指令,申嘉湖高速湖州方向南潯服務區內有一個單車撞路沿事故,曹警官趕往現場後發現,一輛白色奧迪車停在服務區停車位內,車輛前保險槓和前臉與車體脫離,掉落在路沿草地上,據駕駛員姚某描述,姚某開車到服務區休息,停車時不慎將車停的太靠前,車頭部位超過路沿,倒車時導致車輛前臉和前保險槓損壞。
但是民警在現場勘查時,發現該事故存在三個疑點:1.車輛前保險槓受損部位不是新痕;2.車輛受損部位留下的刮擦痕跡,與路沿的痕跡有幾處不符;3.事故為車輛與路沿刮擦所致,車速不快,車輛受損情況不應該出現當前表現的那麼嚴重。曹警官覺得事有蹊蹺,故將疑點告知駕駛員姚某,此時姚某說話開始支支吾吾,民警又告知當時車輛是停在服務區的視頻監控範圍內,調取監控就能掌握事故發生時的具體情況,姚某見無法抵賴,就向民警說了實情。
原來在事發前5天,姚某駕駛奧迪車停在當前的車位,發生了刮擦事故(維修費用大概需要2500元),但是姚某發現車輛沒有年審,擔心保險公司不會賠付維修費,就沒有給保險公司打電話也沒有報警,而是拍了現場照片,等車輛年審之後,再次回到服務區,根據拍攝的照片,將車輛停在了相同位置,人為的“自造”事故,想要還原之前的事故現場,隨後向保險公司打電話索賠。而高速公路上發生事故,必須由高速交警開具事故責任認定書保險公司才能賠償,無奈之下姚某才報的警,沒想到,自己的騙保行為被高速交警當場識破。
曹警官對駕駛員姚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告知其騙保的後果和嚴重性,姚某誠懇接受並表示以後再也不會做類似的事。鑑於姚某的行為沒有造成嚴重後果,且能夠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曹警官對姚某的此次行為不予追究。
高速交警提示:人為製造事故騙保,情節嚴重的要追究刑事責任,建議廣大車主千萬不要因小失大。
通訊員:一大隊 黃健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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