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和《巴中市人民防空警報系統管理辦法》(巴府令第27號),使人民群眾瞭解、熟悉防空警報信號,增強全民國防觀念和防空意識,經縣政府批准,定於2018年9月18日15:00在南江縣城區和相關鄉鎮試鳴放防空警報信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試鳴信號
試鳴信號為預先警報、空襲警報、解除警報各一週期。
1.預先警報:鳴36秒,停24秒,反覆3遍;
2.空襲警報:鳴6秒,停6秒,反覆15遍;
3.解除警報:連續鳴3分鐘。
二、試鳴時間
其中15:00-15:03為預先警報;
15:06-15:09為空襲警報;
15:12-15:15為解除警報。
本次例行性防空警報試鳴放,是在非緊急情況下進行的,敬請廣大市民不必驚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秩序。
南江縣人民防空辦公室
2018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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