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通信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 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二) 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杭州市解放路138號航天通信大廈二號樓4樓會議室

(三) 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四) 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由公司董事長敖剛先生主持。會議的表決方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所作決議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董事崔維兵因黨校學習為出席本次股東大會,董事張洪毅、梁江、孫哲,獨立董事董剛、曲剛、常曉波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東大會;

2、 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會秘書吳從曙先生出席了會議,公司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出席本次會議。

二、 議案審議情況

(一) 非累積投票議案

1、 議案名稱:關於掛牌轉讓寧波中鑫毛紡集團有限公司69%股權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二) 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三)

關於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本次審議議案為普通決議事項,已獲得出席會議股東或股東代表所持股份總數的 1/2 以上通過。

三、 律師見證情況

1、 本次股東大會鑑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市眾天律師事務所

律師:黃文鑫、崔麗霞

2、 律師鑑證結論意見:

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和召集人資格、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其他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合法有效。

四、 備查文件目錄

1、 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 經鑑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並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航天通信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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