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退休職工身亡,喪葬費是怎樣規定的?

康平81


退休職工死亡後,其繼承人領取的不單只是喪葬費,還有撫卹金、養老帳戶的餘額、遺屬補助等。這些國家並沒有明確統一的規定,各地執行的標準也不盡相同。以河南省為例說明一下,我們單位2016年曾去世了一名職工,她死亡後,家屬領取了如下費用:

一、喪葬費。

執行標準為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當時我們那名職工領取了2413*3=7239元的喪葬費,這筆錢在當時辦理喪事基本上夠用了。

二、一次撫卹金。

執行標準為其本人20個月的退休工資。這是和本人的退休工資高低有關係,退休工資高拿的就多。我們那名職要退休工資為5500,拿到了11萬元的撫卹金。

三、個人帳戶返還金額。

我們都知道,職工退休後,退休工資是先從個人帳戶支取的。如果其本人死亡時,個人帳戶的錢沒有支取完,可以作為遺產由其繼承人進行繼承。但如果這筆錢支取完畢,就沒有這項餘額了。

一般情況下,單位去社保部門辦理手續時,距離人員死亡可以會有一段時間,如果跨月,社保部門會從人員去世的當月起,把支付給其本人的工資進行扣除。

我們那名職工,剛退休一年,就不幸離世,其個人養老帳戶裡裡還有65850元錢。

這名職工在去世之後,在養老保險這塊共計領到了18萬多元錢。

領取辦法:

職工死亡後,由其家屬通知本人所在單位,提供死亡證明、火化證明及死亡人員的身份證原件,由其所在單位負責辦理。手續辦理完畢後,社保機構會把這些費用打到單位的帳戶上,再由單位交給其家屬。


錦瑟談職場


你好!企業退休職工身亡,喪葬費是怎樣規定的?

到目前為止,這一方面仍然沒有全國統一的標準。由各地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自行制定標準。

以江西為例: 當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其近親屬(合法繼承人)帶著有關手續到當地社保部門報告後,在15個工作日內可以按照標準領取以下幾筆錢:

一是3000元至5000元的喪葬費;

二是死亡職工生前最後一個月養老金標準10個月的憮卹金;

三是死亡職工個人養老金賬戶內的所有餘額。

死亡職工配偶沒有穩定生活來源的,經過社保部門調查審核並辦理手續後,每個月可以從社保基金中領取到不低於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生活補貼,直至領取到亡故。

我是葉公講故事,專注於為你解答社保、社會等方面的問題。如果覺得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別忘了關注和點贊。大家有什麼好建議,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葉公來幫忙


企業退休職工身亡,喪葬費是怎樣規定的?

企業退休職工領取的是職工養老保險待遇,在身亡之後就可以享受到養老保險的死亡待遇,喪葬費屬於其中的一個部分。

關於這個標準,每個城市的標準不一致,有的城市可能3000元,或者5000元都是有的。在重慶地區職工養老保險的標準為2000元。是在死亡的當月到社保局提交資料領取,直接從養老保險基金進行支付。之前重慶地區是由單位來支付喪葬費,也就四年前改為了基金支付。

辦理領取手續,如果是企業的退休人員,那麼是將相關的資料交給單位的社保經辦人進行辦理,所需資料大概為:(1)《火化證》(未實行殯葬改革的地區,提供當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實行殯葬改革”的證明原件),(若死亡人員屬於遺體醫學捐贈,需提供遺體接收站出具的《捐獻證明》)。

(2)《死亡證明書》。

(3)領取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對於個人身份辦理退休的人群,那麼就只能自己的親屬去待遇領取地社保局辦理領取了。


嘮嗑職場


對此答覆中的20個月的工資的撫卹金嚴重懷疑。此規定只有事業單位有(機關40個月),企業的沒有這麼高。更重要的這些月工資口徑不是工資總額,而是基本工資(僅為總工資的幾分之一)。廣東省職工非公去世,撫卹金及喪葬費共6個月的工資(這個工資就不是機關事業的基本工資的口徑)約2~3萬。


碧江牛


企業退休職工身亡,喪葬費是怎樣規定的?對這一問題,我可以告訴你,有關職工死亡的補償規定和處理辦法,據人社部都有明確規定,但具體實際操作的過程中,還得按各省的情況而定,並沒有規定具體細冊的要求,僅有壇撫血金大起上是,每個人5000一6000元,如樹葬,海葬再加2000元,至工資的部分那就要看各省的平均工資的總和而定,這裡情況不好說,就要看你本人生在那個省,最後死亡在那個省了。情況就是這樣的。望能理解,對不起啦!


顧雲孫


企業退休職工身亡,喪葬費是怎樣規定的?\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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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分析師


企業退休職工身亡,其家屬有享受撫卹金、喪葬補助費、遺屬補助的權利,但各省對撫卹金、喪葬補助費、遺屬補助的標準規定是不一樣的。

1.撫卹金(所在地省政府有標準)

2.喪葬補助費(所在地省政府有標準)

3.遺屬補助(按所在地省政府規定標準發放,沒有固定收入的配偶、未成子女及其由他供養的沒有固定收入的父母可享受)

4.其家屬核實該人在社保局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裡面的餘額是可以繼承的。

至於當地政府還有什麼規定,家屬可到所在企業、主管部門以及人社部門去諮詢便知。


我愛我家214230147


退休職工死亡,其實家屬可以領取到的不僅僅是喪葬費,還包括一次性撫卹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等待遇。

如果存在以去世職工生前退休待遇為主要生活來源的供養親屬,還可以領取的供養親屬待遇。

他們具體標準是多少呢?其實我們各個省份並沒有太統一的明確規定。

首先看喪葬費,我國最早的勞動保險條例規定的是兩個月的工資,上海市目前仍然執行這個標準。山東省目前已經是統一一千元,北京市是5000元,一般大多數地方也在一千元到5000元之間。深圳市略微高一點,是3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第二項一次性撫卹金,這是一個大頭。我們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是20個月的基本養老金。北京企業職工是跟這種事業單位一樣的待遇。不過企業職工的退休金低,所以還是吃虧一些。

比較公平的是山東省這樣去世後,無論多少退休金,都一律享受十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深圳市是根據退休後供養親屬的,不同6到12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第三項,個人賬戶養老金餘額。退休後,我們每月都可以領取個人賬戶的一部分,去世後沒有領完的部分就是餘額。一般來說,我們活到75歲左右就能領光的。

供養親屬待遇我瞭解的情況不多,山東省市執行到2012年的標準至今沒有變過,目前最高的地區是460元每月,低一點的是410元,最低的是360元。

這個水平已經遠遠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了。應該可以跟最低生活保障線重複享受。

詳細的可以諮詢一下當地的民政部門或者社保部門。


暖心人社


企業退休職工身亡,喪葬費是怎樣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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