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看待寧波狗叫擾民,上門協調無果,養狗一家被砍殺的事件?

摩羯你不懂


如果看待寧波狗叫擾民,上門協調無果,養狗一家被砍殺的事件?

這個惡性殺人案件一發生產生了個奇怪的現象,一些恨狗人士如同群體“高潮”了一樣,甚至開始紛紛給這樣一個惡性殺人犯點贊,可能是物理類聚吧。誠然養狗擾民是一件讓人很煩的事情,不過跟生活中其他很多問題一樣,不管如何不能每個人都成為“執法者”,否則一起社會秩序將蕩然無存。

恨狗人士的觀點是很有意思的,看見遛狗不牽繩子的,上網譴責、鄙視,怒斥道:“這還有法律嘛?”,不過輪到養狗的人被人殺害,他們就不絲毫不跟你提法律的事情了,甚至反而覺得“殺的好”,這基本來講就是雙標、偏執狂的混合型。法律對自己有利的時候就講法律,明顯違法的時候就拿人情、個例來說事,就這樣的人還譴責別人不顧法紀、沒有素質?

說完了奇葩的恨狗人士,說說這個事件本身吧,基本上殺人者、被殺害的養狗人都有責任。首先這個殺人的罪行是不需多言的,這個人至少是個死緩,如果後期表現良好估計可能最後會是終身監禁,然後關個二十幾年可能會出來吧。被殺害的狗主人本身養狗不文明、擾民、又拒絕管理好自己的狗,所以從情感上來說這個狗主人本身是挺可恨的,但是這樣的事情就要致人一家死命,可能只有要恨狗人士和起鬨的噴子那裡才比較能說的通吧。畢竟在他們的世界觀裡,不養狗的人看到狗害怕、被狗叫嚇著了都是驚天動地的大事,養狗的人不管因為什麼受到什麼程度的傷害哪怕是滿門被殺,都是“罪有應得”,跟這樣腦回路的人沒道理可說,這已經無關道理和法律了,純粹就是在發洩他們人格中的負面情緒。

不過有個情況我覺得很有意思,就是雙方雖然交涉多次未果,但是沒人報警,我就想不通了。現在很多人很喜歡“想當然”,我見過很多人就說“報警、舉報有什麼用啊?沒人管。”然後你問他報沒報過警之類的,得到的幾乎都是沒報過,因為自己覺得沒用。有法不依,然後一定要用最極端的手段去解決問題,這不就是智力上存在問題嗎?

當然了報警、舉報的人要知道什麼叫做“報警”啊,要跟相關部門敘述清楚這個問題,而不是命令人家要按照你的意思去做事。曾經我朋友的一個小區,有一家主人懷孕了準備生孩子,要求鄰居家把狗送走因為他們覺得不衛生,沒被搭理之後就當場報警,要求警察來把鄰居抓起來或者把鄰居家狗殺了,結果又一次被拒絕了,這個人可能就會得出“報警沒用”的結論。

最後還是照例呼籲文明養犬,首先這是責任和義務,是養狗人必須要做到的事情。除此之外誰能保證這樣法律意識淺薄,動輒衝動傷人、殺人的就只有這麼一個呢。


豆花奶爸


這件事讓我想起了我的兩位鄰居。

兩位對門鄰居,大爺70多歲,對門大叔50多歲,對門大叔家養了一條狗,這條狗也還算好,但是樓道里經常莫名的踩到“狗屎”,當然踩到次數最多的是70歲的大爺(畢竟大爺眼神不好)。

某天,對門大叔家的狗被毒死了,大嬸形容說“狗回到家裡,口吐白沫然後就死了,”大嬸在樓道內發現了“下過藥的香腸”,然後凌晨2點去敲70歲大爺家的門質問是否是“他下的毒藥”,大嬸說之前70歲的大爺一直到處說要毒死她們家的狗。

之後,兩人打架,把對方打傷了……最後報警。

這是孩子暑假髮生的事兒,這次國慶回老家,聽聞兩人還經了法院,都是輕傷二級,調解後,50歲大叔賠償了70歲大爺4萬元錢。


我認為因為“養狗打架的事都不新鮮了。”

譬如前段時間,安徽遛狗時嚇壞了孩子還把孩子奶奶給打了。

……

但是,因為養狗殺死全家的事件還是第一次,我想殺人者在清醒過來之後,也肯定會後悔自己的行為,畢竟他也會付出生命的代價。

從事件報道里可以看出,因為狗擾民“多次協商未果”,估計王某某的心裡怨氣在一次次的激怒積累下已經不正常,他需要發洩的途徑,然而“狗”是可恨,但更可恨的是“養狗的人”。最終釀成悲劇。

我家鄰居也養了一隻大型犬,沒孩子之前也覺得只是有點害怕,也沒多想,但有孩子之後,發現鄰居家的犬隻要看到孩子就往孩子身上湊,兩歲的孩子嚇得不知道咋好,最後沒辦法,我只好在附近租房子住,儘量少回家。

然而,租了半年房子,一樓換了新鄰居,新鄰居家有條小小狗,甚是可愛,只是每次看到小孩,嗷嗷亂叫一通,然後往孩子身上湊,雖然鄰居一直說狗不咬人,但畢竟萬一不小心咬了,才2歲的小孩要去打狂犬病疫苗,想想心裡真的很難受。

我覺得肯定有很多人和我有一樣的經歷,像我一樣並不排斥狗,只希望養狗的人能夠管好自己的狗!

我想,很多人願意走“狗屎運”但是絕對不願意天天踩“狗屎”!

祝關注點讚的人能夠每天開心,走狗屎運哦……


幸福媽媽的秘密


表面是因為狗叫引發的血案,內裡還是不文明養狗埋下的隱患。

“多次交涉未果”這六個字已經包含了很多信息。

46歲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有工作、沒喝酒、沒吸毒和犯罪前科,可以看出王某某隻是一個再普通不過的普通人。他的行為應該屬於激情犯罪,甚至當時的精神狀況是失常的。

正常人如果睡眠質量不好,真的會引發怒火,我想很多人都有切身體會。王某某本來已經因為狗吠徹夜難眠,可是找狗主人陳某一家商量卻並沒有得到解決。可以想見,陳某一家人的態度一定好不到哪裡。最終,王某某徹底失去了理智,激憤中持刀進入鄰居陳某家中,造成了3死1傷的嚴重後果。

誠然,無論王某某有什麼樣的理由,都不該持刀殺人,他也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不過,就像大部分網友在評論中提到的一樣,不文明養狗才是主因,或許在陳某家人眼中狗叫的自由要大於鄰居王某某的睡眠權利,所以他們也為自己的言行付出了不可挽回的代價。

現在人生活都不容易,壓力本來就很大,倘若再遇到外界的騷擾,說不定哪一刻就會突然爆發。哪怕他平日裡是個人畜無害的普通人,真到爆發那一刻就晚了。

所以,還是奉勸大家為人處世多替別人考慮,不要只顧自己舒服,卻忽略了他人的感受。老實人一旦被激怒,恐怕你連下跪的機會都沒有。


夜雨如書


真是一隻狗引發的命案,三死一傷,令人唏噓感慨!怎麼看呢,只能說遺憾吧!

此案發生在寧波高新區梅墟街道。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今年46歲,有著固定職業,沒有犯罪前科,沒有吸毒前科,當天也沒有喝酒。從新聞通報來看,這是一個走在人群中並不起眼的普通人,但為什麼這樣一個不是壞人的人,卻作出如此瘋狂的事情呢?

俗話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王某某與死者陳某一家住對門,按道理來說,遠親不如近鄰,可是陳某家養了一隻狗,經常狂吠,眼中影響到了王某某的睡眠。為此,王某某多次上門交涉,但是都沒有效果。10月10日下午18時40分左右,陳某家的狗又是一陣狂吠,王某某再次上門理論,還是無果而返。憤怒的他返回家中拿了一把刀子,衝進陳某家中(門未關),將陳某及其丈夫、女兒、母親四人捅倒在地。經搶救,只有陳某母親僥倖存活下來,其他三人皆已死亡。

剛才看了新聞下面的評論,叫好之聲一大片。此案就跟上次發生在秦皇島的事件一樣,老兩口因為一個西瓜上門辱罵賣菜的,最後被罵急了的賣菜人捅死,當時輿論並沒有像往常一樣,按照“誰死誰有理”地偏向死者,反而紛紛支持賣菜人。這種現象,足當引起我們重視。

很多人受不了各種無良的養狗人,這是大家普遍不滿心理的一種發洩,不知道那些養狗的看了這則新聞之後是何感受?要知道,有些事就是這樣,沉默中總會有人爆發的,而一旦爆發,後果就很嚴重!


打虎拍蠅


這是一種人性的泯滅,心靈的扭曲,心理的變態,幾聲狗叫就值得捅死人家一家三口,既便是養狗人不通情理,狗的叫喚讓你難以入睡,衝其量你拿刀衝進養狗人家裡兩刀把狗捅死不是又洩憤,又解恨。何況當今社會並不是一片混亂無處論理,有公安在,有公理在又有什麼事情理順不清。這種殺人狂魔居然還有人在網上發出共鳴,認為狗叫擾人殺人有因。我想提醒大家:您的正義何在?倘若類似事件落在自己的頭上您作何感想?社會的風氣靠大家建立,社會的正氣靠大家維護,只有這樣我們的國家才能長治久安,每一個百姓才能平平安安,安居樂業,確保太平!


王光藩


1.殺人是不對的。2.內狗沒死吧?

這回只剩下丈母孃了,不知道天天看這狗,心情可能不大老好!幾十年含辛茹苦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親閨女和心尖寶貝的親外孫女,因為一個畜牲,被別人忍無可忍的弄死了,還祖上沒了香火,被斷子絕孫了,唉!先不說誰對錯,就說值不值!為狗和被戧殺的養狗人打抱不平的愛狗養狗人士,如果現在你和你老公和你閨女已經躺在停屍房,你親媽現在的心情和案件死者母親的感受可能是一樣的。這個案件告訴我們一個什麼道理呢,從狹義角度,我個人覺得嚴謹解析了“不作不死”不是玩笑話。從廣義交付,我個人覺得充分論證了“和諧社會”理論根據。此時此刻發生的一切,已經不再屬於逝者,一滴雨墜落,風吹過來的味道,今天太陽昇起發出有些讓你討厭的刺眼光線……自此與亡人再無任何關係,逝者安息,生者熙攘不平爭論後,平靜的好好想想,“活著”是一件多好的事情。


託尼來了


我來說說養狗的有多麼讓人恨。


我們家對門,房子租給一個三口之家。夫要倆三十多歲,也不知道從事什麼職業,每天白天夜裡什麼時候在家不固定。他們就養一隻惡犬,像藏犬似的,半米多高,長相兇惡。我們一家都怕狗,可能是天生都怕,另外也怕被狗咬,得狂犬病什麼的。特別是這種凶神惡煞般的,在大街上看到,我們也是遠遠的躲著走。有時候我和愛人上下班的時候,就會碰到這家人領著狗出門,我們都膽小怕狗,站著遠一點看他們過去了再走,可有時候你剛一進小區門口,他們也剛好帶著狗,忽的一下撲到你身上。我愛人遇到好幾次。都嚇的不行。我們家最怕狗的是上大學的女兒。有一次放暑假,她自己在家。她剛開家門準備外出,誰知他們剛好回家,這條狗嗖的一下竄到女兒身上,一下子把她嚇坐地下了,好長時間都沒緩過神來。為此,我們跟他們說過很多次,說你們出門牽著狗,我們家都怕狗。可人家我行我素根本都不把你們的擔心放在心裡。現在對養狗這家人也沒什麼辦法,只能盼他們早點搬走。我對門養狗的樓下住戶,比我們兩口子歷害多了。由於他們樓上樓下住著,狗叫走動他們家特別明顯,有時夜裡狗叫能把他們炒醒。有一次半夜,狗叫把他們炒醒了,男的惱了,上樓把養狗家的門躲開,要把狗打死,其時樓下的也跟他們說過多次看好狗,別擾亂別人休息,可他們都當成耳邊風。養狗的打了110,民警來了也就是勸告一下養狗的,看好狗別擾民就走了。小區裡養狗真的非常招人恨。隨地大小便,路上到處是狗屎,狗主人是不會鏟走的,不會小心踩上多噁心,大型惡犬類咬到人,得狂犬病多恐怖啊。

做為一個怕狗的人,我覺的你小區裡養狗你考慮過別人的安危嗎,如果因被你狗咬到得狂犬病而死你是怎麼想的?你今天被殺感到冤,那假如被你家狗咬,得狂犬病死的人他冤不冤?

將心比心。我們都應該站在別人的角度來考慮問題。給別人最大的快樂,就是給自己最大的快樂。理解別人,尊重別人,愛護別人大家才能和平相處。




短線教官


案件來龍去脈不重複了。

需要說明的是在警情通報中有多次協商未果之語。

什麼意思,就是養狗者完全無視他人合法,合理權益與訴求。

而且可以斷定,出言不遜,態度惡劣,且在理虧情況下,仍然無理狡三分。典型散漫缺德行為。

同時可以肯定,一家四口人,如有一人有普通道德標準,慘禍不至於發生。

現在社會,人與人之間情感己淡溥至無法溝通與交流。國外法治健全。國內跟不上,所以。。。

實際上此事件與高鐵霸座如出一轍。都是無視他人合法權益。明目張膽侵犯他人合法權益。

早些年流傳的厚黑學,有不少人還奉為人生指南。

自己不能絕對吃虧,往死裡佔便宜才對得起自己。

下作,下流,無底限。

小農思想,寸目之光,不講道德,行屍走肉,巨嬰思維,今天,付出了血的代價。

殺人者是施暴者,也是受害者。46歲上有老,下有小,走上這一步,不是被長期折磨,人身侮辱(正當訴求不鳥你,就是欺負你)所造成的嗎?

被害者是受害人,同時也是施暴者,如果生命能夠重來,我想他們一定會好好體悟一下孔子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句話。

另外:我想說一句,不要認為道德在限制你。真象是,道德在保護你呀。



袁天罡奇門遁甲號


本不該發生的慘案,可就是發生了!

沒有不共戴天的仇恨,沒有殺父之仇,奪妻之恨!

如果,有一個晚上,你睡不著,會痛苦。

如果每天晚上,你都睡不著,會發瘋!

如果你睡不著是因為鄰居養的狗狂吠,你上門交涉多次不予理睬,這是你還能忍受,你是神人,我頂禮膜拜!

受害者一家四口,三死一傷,死傷者死於冷漠和不顧他人感受!可以說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養條狗,把狗奉為上賓,伺候得比父母還周到!卻不顧天天無休止的擾民讓鄰居無比痛恨和奔潰!孩子無辜,可家長的冷血葬送了卿卿性命,連累了孩子親人!當鄰居來交涉的時候,馬上道歉,並且給狗戴上嘴套,一切迎刃而解!大家相安無事!家長雖被砍死,卻還是逃不掉道德和良心的譴責!可又有多少狗主和他們一個德行?!我家樓下一戶人家,和他們一樣,屬於釘子戶,一排民房,拒絕拆遷,養一隻大狗,天天狂吠不止,晚上根本無法安睡,一交涉就破口大罵,大家憤怒又無奈,向行政執法大隊投訴,上門執法,外面鐵門一鎖,門都不開!好在後面那狗病死了,才得安寧!恨得咬牙切齒,卻還能怎麼樣?

期待政府對狗患嚴加治理,不要再發生類似血案了!狗主引以為戒,不然,也許下一個受害就是你。

兇手的憤怒和絕望可以理解,但為什麼不一開始就報警處理呢?可惜了。同情他的心情和處境,希望法律能輕判,畢竟死者有大錯在先!


穿著棉襖不洗澡


此事令人唏噓。面對一家三口被殺老母重傷,幾乎眾口一致,該殺!究竟是什麼導致如此錯位?如此大的比例認為該殺,此謂民心所向,為何犯法者得了民心?

做個假設,假如這個人刺龍畫虎長的黑社會的面孔黑社會的身材,敲門讓鄰居家的狗別那麼總叫,會是一個什麼結局?這正是令我唏噓之處!

社會上養貓狗的普及了,有的家還養很多隻,儘管這其中絕大多數的豢養者非常自覺文明,但是由於基數太大,貓狗擾民就顯得十分普遍,人與寵物之間的矛盾就這麼越積越深,深受寵物攪擾的普通百姓越來越多,所以,在一位怒不可遏的普通市民勸告多次無效的情況下,忍無可忍衝動之下做出了喪心病狂之舉,那麼多人竟然不僅表示理解,甚至大呼為民除害。思之著實痛心!

兔子急了也咬人,寵物豢養者請注意,那些平頭百姓沒有門路沒有本事,日復一日忍受你們寵物的叨擾,總有忍不住的那一天那一刻,他們做了兔子,終將受到懲罰,不過你們可能會像這一家三口,根本沒機會看到!所以,你就把那些老實巴交的鄰居當成黑社會,人家給你家寵物提出不滿要重視,要態度好、解決好。

忍受寵物之擾的普通群眾,忍無可忍,咬牙再忍!這次血的教訓告訴我們,暴力換不來我們需要的安寧,千萬不可做出此等過激行為,否則,一時痛快之後,是生命的代價,自己我們父母家人的長久不去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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