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天道「無爲」道法自然,明天道,爲無爲,法自然

《道德經》:天道“無為”道法自然,明天道,為無為,法自然

老子要人效法天,天是怎樣值得效法呢?他在《道德經》中“萬物作焉而不辭,生而不有,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天地所以能長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長生”等名言,這就是說,天地生長養育萬物與人,它沒有自私的目的,也沒有對立條件的要求,更沒有利害、是非等功利的作用,它只有施捨和給予,沒有要求收回什麼,萬物從它而生、而滅,都是自然的現象。它不辭勞苦而長遠的生作萬物,可是它不居功,不自待,不佔為已有,所以人能效法天地大公無私仁部境精神,才是道德的標準,是形而上道的境界,是形而下宇宙自然法則。

《道德經》:天道“無為”道法自然,明天道,為無為,法自然

於是有的便認為自然才是道與天的根本,有的把老子這個自然的名稱,拿它與科學名詞上物理的自然等同。我們要知道,距離老子兩千多年以後,翻譯西方國家傳入的哲學與科學的自然名稱,都是借用中文老子的自然,並非我們先有了哲學與科學的自然一詞,老子才用的。

如果我們瞭解在老子時代中,中文單字造句的文法,那麼,對於老子所說的“天法道,道法自然”的道理,就很簡單而明白了,他的話,由做人的效法標準說起,層層轉進,而推到形而上道。他說天又效法什麼呢?沒有什麼,那是天道自然的法則而已,什麼是自然的法則呢?自,便是天道自己的本身。然,便是天道自己本身本來當然的如此而已,更沒有別的理由。合起來講,自然便是天道本身自己當然的法則是如此的。

時代愈發展,由上古用單字做為文辭語言的原始面目,逐漸演變成為名句文章,於是,大家容易忘了本來的規範,把自然定作一個名詞,就弄不清它的所以然,便變成想之當然的道理了。等於老子與孔子,他們把道與德的觀念,是分開來講,可是後來一提到老子,便把道德二字合而為一, 作為一個名詞來解釋它了。

《道德經》:天道“無為”道法自然,明天道,為無為,法自然

老子有名的“無為”學說,便是根據他自己天道自然的至理,用“無為”一詞來說明天道的境界和功能,“無為”與“無不為”的觀念,也便是他自己解釋“無為”的道理,並非是不作的意思;“無為”並非是不為,後人一提到“無為”,便把它納入不為的觀念,那真冤枉了老子。他說“無為”是天道道體的境界。“無不為”是道體雖然“無為”但即具有生生不已的功能和作用。所以便有“有無相生”、“動則愈出”等對於道休功用的說法了。他提出天道的“無為”而“無不為”, 也是說明人應效法天地,行其所當行,止其所當止,做到真能無私而大公的標準。才是天理的必然。

所以他說“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的胸襟和氣度,便是根據這個原則而來,我們試把他與文王、周公、孔子的學說思想,稍作比較,以我的愚蠢與淺薄來說,只覺得他們同是上古傳統文化的一貫思想,實在找不出什麼大不同的地方,例如《周易》 思想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以及孔子的“為政以德,譬如北展,居其所,而眾星共之”,“毋意、毋必、毋固、毋我”等等,雖說法不同,然則含義相同。

《道德經》:天道“無為”道法自然,明天道,為無為,法自然

(南懷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