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博社:劉強東被快速釋放表明美警方缺乏證據

鳳凰網科技訊 據彭博社北京時間9月6日報道,中國億萬富翁劉強東因為在美國明尼蘇達州涉嫌強姦被捕,但很快被釋放並返回國內,引發了為何他這麼快就被釋放的質疑。不過,刑事辯護律師表示,他的離開表明案件可能並不像表面看起來的那樣。

作為京東集團CEO,劉強東在上週五被逮捕大約16個小時後被釋放。美國警方最初只是披露,劉強東被拘留的原因是涉嫌實施“構成犯罪的性行為”,但隨後發佈報告具體指明瞭這一可疑犯罪行為——“構成犯罪的性行為-強姦-既遂”。

接著,就像案件啟動一樣突然的是,劉強東被釋放,沒有受到旅行限制並乘飛機回國。明尼阿波利斯警察局發言人約翰·埃爾德(John Elder)表示,調查處於初期階段,他們確信能夠在必要時聯繫到劉強東,即便中國和美國沒有簽署引渡條約。

曼哈頓刑事辯護律師傑拉爾德·萊夫科特(Gerald Lefcourt)表示,按照明尼蘇達州法律,即便在不提出指控的情況下,警方依舊可以拘留嫌犯36個小時(不算週末和節假日)。即便警方認定有合理理由來逮捕一個人,檢察官隨後可能也會認為沒有足夠證據來推進案件。這就意味著,除了合理懷疑外,他們相信無法為這樁案件提供證據。

“顯然,在逮捕之後發生了一些事情,使得檢察官相信這根本不是一樁案件,要麼是被捕者提供的口供,要麼是投訴人提供的口供,”萊夫科特稱,“像這樣的案件並不是典型案件,在逮捕之後肯定發生了一些事情。”

或無充足證據

這個夏天,明尼阿波利斯警方成為了當地《明星論壇報》(Star Tribune)一系列文章的主角。《明星論壇報》做了一個名為“否定司法”的特別報道,檢查了性侵案的調查方式。該報表示,他們複查了過去兩年內提起的1000多樁案件,發現警方從未為其中的四分之一案件指派調查人員,從未在三分之一的案件中與受害者面談,從未在半數案件中與潛在證人面談。《明星論壇報》稱,被定罪的案件不到十分之一。

前馬薩諸塞州檢察官、現白領犯罪刑事辯護律師喬恩·巴魯希安(Jon Barooshian)稱,鑑於劉強東的財富和地位,釋放他的決定很可能是由警方和檢察官共同作出,從戰略上進行了考量。

“我認為,答案很簡單,那就是警方認為他們沒有充足的證據來指控劉強東犯罪,”巴魯希安稱,“要想迫使他留在美國,警方需要指控他犯罪,讓他接受法官的傳訊,並要求警方為保釋等釋放決定設定條件,並沒收他的護照。”

埃爾德稱,如果警方預計調查會拖延,通常會釋放嫌犯。劉強東案件可能就是屬於這種情況。他表示,由於劉強東的家並不在美國,他也沒有被正式提起指控,所以沒收他的護照或者限制他的旅行會格外打擾他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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