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縣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酒後持刀刺死公安民警」案犯罪嫌疑人

2018年10月11日,經霍邱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對“酒後持刀刺死公安民警”案犯罪嫌疑人汪某利以涉嫌故意殺人罪、犯罪嫌疑人汪某貴以涉嫌妨害公務罪依法批准逮捕。

2018年9月28 日晚,霍邱縣夏店鎮平樓村卞老莊組汪某利在家中請幫忙收稻的鄰居吃飯時,與同桌人發生爭執,要求公安機關出警。接警後,夏店派出所民警許傳寶帶領一輔警處警。許傳寶在現場處置時,犯罪嫌疑人汪某利、汪某貴兄弟兩人對許傳寶進行撕扯、推搡,造成許傳寶摔倒在院內地上。後汪某利突然手持尖刀連續朝許傳寶猛刺兩刀,一刀刺中許右臂,造成右上臂貫通傷直達肝臟,另一刀正中胸口,致肺臟、肝臟、胸主動脈破裂,造成許急性出血性休克,經搶救無效死亡。

案發後,六安市兩級檢察機關均高度重視,霍邱縣檢察院第一時間派員提前介入,引導取證,市檢察院偵監處專門聽取案件彙報。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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