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聚焦熱點難點,檢察公益訴訟助力汙染防治攻堅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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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聚焦热点难点,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

《人民日報》版面截圖

用電捕魚收穫17公斤,卻被判罰對捕撈區域進行生態修復。日前,在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檢察院組織下,王某等人將4.2萬尾魚苗投放到湘江之中。

“這下我知道了,在禁漁期、禁漁區電魚不是一件小事,而是違反法律的大事。”王某說。

2017年8月,王某等人駕船在湘江流域以電擊的方式捕魚,被公安機關抓獲,當場收繳魚類17.48公斤,隨後該案被移送望城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早在2016年,長沙市政府就發佈通告,決定在湘江長沙段及其支流部分水域實施常年禁漁,嚴禁在禁漁水域從事電魚、毒魚、炸魚等違法活動。該案承辦檢察官表示,電捕魚是一種毀滅性的捕魚方法,電魚工具釋放出的高壓會損害魚類性腺發育,導致其喪失繁殖能力,同時,被電沉底的魚會死掉腐敗變質,破壞河流水質,進而影響生態平衡。根據專家出具的《漁業資源損失評估諮詢報告》,王某等人的行為除造成17.48公斤魚類損失外,還有魚類產卵量以及捕撈區生態等三部分的損失。

考慮到嫌疑人王某犯罪情節較輕且認罪認罰,該院依法對王某作出不起訴決定,但要求追究王某對捕撈區域進行生態修復的民事責任,於是就有了開頭這一幕。

這起案例是全國檢察機關全面發力保護生態環境,堅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一個鏡頭。近年來,檢察機關積極發揮檢察職能作用,嚴厲打擊相關刑事犯罪,全面開展公益訴訟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來自最高檢的統計數據顯示,自2015年7月至2018年5月,全國檢察機關共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2.1萬件,恢復被破壞的林地、耕地、草地、溼地239.1萬畝,督促治理恢復被汙染的水源面積27.7萬畝,督促關停和整治違法企業3473家。

“檢察公益訴訟實現了懲治汙染環境行為責任形態的全覆蓋。實踐中,有的汙染環境的違法行為利潤高、違法成本低,即使追究刑事責任,也是刑期短、罰金少,遠遠不足以彌補違法行為給環境造成的損害。通過檢察公益訴訟,提高了違法者的違法成本,不僅要求違法行為人損害賠償,更強調生態環境的治理修復。”最高檢新聞發言人王松苗表示。此外,檢察公益訴訟還進一步完善了公共利益的司法保護體系,形成了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社會組織保護生態環境的合力,成為建設“美麗中國”一道重要的司法屏障。

下一步,檢察機關將聚焦大氣汙染治理、水汙染治理、土壤汙染治理等領域,以重點江河保護修復、水源地保護、固體廢物汙染等環境治理中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為切入點,進一步加大辦案力度。同時,充分發揮檢察一體化辦案機制作用,以掛牌督辦、實地督辦、開展專項監督活動等方式,提升辦案質量,健全完善生態檢察制度體系,堅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

文字 | 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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