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煤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安債暫停」投資者回售實施辦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特別提示:

1、本次債券回售代碼:100911 回售簡稱:安債回售

2、回售申報期: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0月26日

3、回售價格:按面值人民幣100元/張

4、回售資金髮放日:2018年11月20日

5、票面利率是否調整:債券存續期後2年票面利率調整為7.00%

重要提示:

1、根據《安源煤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4年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中設定的投資者回售選擇權,投資者有權選擇在投資者回售登記期內進行登記,將持有的本次債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給發行人,或選擇繼續持有本次債券。

2、投資者選擇將持有的本次債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給發行人的,須於回售登記期內進行登記;若投資者未做登記,則視為繼續持有債券。

3、根據《安源煤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4年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發行人有權決定是否在本次債券存續期限的第3年末上調本次債券後2年的票面利率。本次債券在存續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為6.20%,在債券存續期前3年固定不變;在本次債券存續期的第3年末,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和當前市場環境,本公司選擇上調票面利率,上調幅度為80個基點(一個基點為0.01%),即本次債券存續期後2年的票面年利率為7.00%。

為保證投資者回售選擇權有關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債券的基本情況

發行主體:安源煤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債券名稱:安源煤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債券。

債券簡稱:原為“14安源債”,2018年5月4日起債券暫停上市,債券簡稱由“14安源債”更名為“安債暫停”。

債券代碼:122381。

發行規模:人民幣12億元。

票面金額及發行價格:本次債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價發行。

債券期限:5年期,含第3年末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和投資者回售選擇權。

債券利率:本次債券存續期前3年的票面利率固定不變,為6.20%。在本次債券存續期內第3年末,如發行人行使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未被回售部分債券在債券存續期後2年的票面利率為債券存續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調基點,在債券存續期後2年固定不變;若發行人未行使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未被回售部分債券在債券存續期後2年票面利率仍維持原有票面利率不變。

債券形式:本次債券為實名制記賬式公司債券。

起息日:本次債券的起息日為2015年11月20日。

付息日:本次債券的付息日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11月20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付息日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11月20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

到期日:本次債券的到期日為2020年11月20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到期日為2018年11月20日。

兌付日:本次債券的兌付日為2020年11月20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本次債券回售部分的兌付日為2018年11月20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兌付款項不另計利息。

計息期限:本次債券的計息期限為2015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0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計息期限為2015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20日。

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發行人有權決定是否在本次債券存續期限的第3年末上調本次債券後2年的票面利率。發行人將在本次債券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個交易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上發佈關於是否上調票面利率以及上調幅度的公告。若發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調選擇權,則本次債券存續期後2年票面利率仍維持原有票面利率不變。

投資者回售選擇權:發行人發出關於是否上調票面利率及上調幅度的公告後,投資者有權選擇在第3個付息日將其持有的本次債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給發行人。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即為回售支付日,發行人將按照上交所和登記機構相關業務規則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擔保情況:本次債券由江西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提供全額無條件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信用級別及資信評級機構:2018年6月25日,經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跟蹤評定,發行人主體信用等級為AA-,本次債券信用等級為AA-。

二、本次債券的回售實施辦法

1、本次債券回售代碼:100911 回售簡稱:安債回售

2、回售登記期:2018年10月24日至10月26日。

3、回售價格:人民幣100元/張(不含利息)。以10張(即面值1,000元)為一個回售單位,回售金額必需是1,000元的整數倍且不少於1,000元。

4、回售申報方法:債券持有人可選擇將持有的債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給發行人,在回售登記日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回售申報,回售申報一經確認後不能撤銷,相應的債券將被凍結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實施完畢後相應債券被註銷。

5、選擇回售的債券持有人須於回售登記日進行申報,逾期未辦理回售申報手續即視為債券持有人放棄回售,同意繼續持有本次債券。

6、回售部分債券兌付日:2018年11月20日。

7、風險提示:投資者選擇回售等同於投資者以100元/張(不含利息)的價格賣出“安債暫停”,請“安債暫停”持有人慎重判斷本次回售的風險。

三、本公司選擇上調“安債暫停”存續期後2年票面利率

根據《安源煤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4年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發行人有權決定是否在本次債券存續期限的第3年末上調本次債券後2年的票面利率。本次債券在存續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為6.20%,在債券存續期前3年固定不變;在本次債券存續期的第3年末,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和當前市場環境,本公司選擇上調票面利率,上調幅度為80個基點(一個基點為0.01%),即本次債券存續期後2年的票面年利率為7.00%。

四、回售部分債券付款安排

1、回售資金到賬日:2018年11月20日。

2、回售部分債券享有2017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19日期間利息,利率為6.20%。每手債券面值1,000元的“安債暫停”派發利息為62.00元(含稅)。

3、付款方式:本公司將依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上海分公司的登記結果對“安債暫停”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該回售資金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統進入債券持有人開戶的證券公司的登記公司備付金賬戶中,再由該證券公司在回售資金到賬日劃付至債券持有人在該證券公司的資金賬戶中。

五、回售的價格

根據《安源煤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4年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的有關約定,回售的價格為債券面值,即100元/張。

六、回售申報期

本次債券回售登記期:2018年10月24日至10月26日。

七、回售申報程序

1、申報回售的“安債暫停”債券持有人應在2018年10月24日、10月25日和10月26日正常交易時間內(9:30-11:30,13:00-15:00),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進行回售申報,申報代碼為100911,申報方向為賣出,回售申報一經確認後不能撤銷,相應的債券將被凍結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實施完畢後相應債券被註銷。在回售資金髮放日之前,如發生司法凍結或扣劃等情形,債券持有人的該筆回售申報業務失效。

2、“安債暫停”債券持有人可對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權回售的債券申報回售。“安債暫停”持有人在回售登記期不進行申報的,視為對回售選擇權的無條件放棄。

3、對“安債暫停”債券持有人的有效回售申報,公司將在本年度付息日2018年11月20日委託登記機構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進行清算交割。

八、回售實施時間安排

九、風險提示及相關處理

1、本次回售等同於“安債暫停”債券持有人於本次債券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2018年11月20日以100元/張的價格賣出“安債暫停”債券。請“安債暫停”持有人對是否申報本次回售作出謹慎判斷和決定,本公告不構成對本次債券持有人是否行使回售選擇權的建議。

2、上交所對公司債券實行“淨價交易,全價結算”,即“安債暫停”按淨價進行申報和成交,以成交價格和應計利息額之和作為結算價格。

十、關於本次債券利息所得稅的徵收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本次債券個人投資者應繳納公司債券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本次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將由各兌付機構負責代扣代繳並直接向各兌付機構所在地的稅務部門繳付。本次債券的個人利息所得稅徵繳說明如下:

(1)納稅人:本次債券的個人投資者;

(2)徵稅對象:本次債券的利息所得;

(3)徵稅稅率:按利息額的20%徵收;

(4)徵稅環節:個人投資者在兌付機構領取利息時由兌付機構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繳義務人:負責本次債券付息工作的各兌付機構。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號)以及《關於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等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的公司本次債券利息應當繳納10%的企業所得稅,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將按10%的稅率代扣相關非居民企業上述企業所得稅後,再向非居民企業派發債券稅後利息,並將稅款返還本公司,然後由本公司向當地稅務部門繳納。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文件的有關規定,對於持有本次債券的居民企業,其債券利息所得稅自行繳納。

十一、本次債券回售的相關機構

1、發行人: 安源煤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萍鄉市昭萍東路3號

聯繫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區丁公路 117 號

法定代表人:林紹華

聯繫人:彭金柱、錢蔚

電話:0791-87151886

傳真:0791-87151886

郵政編碼:330002

2、受託管理人: 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新疆烏魯木齊市高新區(新市區)北京南路358號大成國際大廈20樓2004室

聯繫地址:上海市徐彙區長樂路989號世紀商貿廣場39樓

法定代表人:薛軍

聯繫人:朱蕾

電話:021-33389888

傳真:021-33389955

郵政編碼:200031

3、託管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東路166號中國保險大廈3樓

聯繫人:王鈺清

電話:021-38874800-8149

傳真:021-58754185

郵政編碼:200120

特此公告。

安源煤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八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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