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歹徒持刀破門而入,主人在門後用刀把他砍殺而死,算不算正當防衛?

我只是個旅客


完全算正當防衛吧!

歹徒持刀破門而入,這正兒八經的持械入室搶劫啊!而且是破門而入啊,這已經對主人造成了極大的人身安全的威脅了!


這時候最好的方法應該就是趁其不備,一舉拿下啊!總不至於讓主人大喊,對面是哪個山頭的朋友,奉勸你一句,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他日你我山水相逢,把酒言歡,豈不快哉……



有人可能說你可以砍,留口氣別砍死啊……親,借用郭老師的一句話,各位看官你們可記住啊,人在極度恐懼之後,一定是極度的憤怒!不是你死就是我生的局面,你敢留手?你想給他留條命,他可是憋著等你死啊!


我是覺得大可不必糾結這麼多,這時候哪兒有功夫去判定是否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啊?性命攸關之計,哪兒那麼多想法啊,持刀破門,先弄死你再說!想想你屋裡的妻兒老小,你敢手下留情麼?


起早且貪黑


歹徒就是歹徒入室搶劫就是犯罪行為,歹徒不會和你講道理的,他們也不會講仁義

的,他們見利忘義,失去人性,不擇手段

,心黑手毒。

有個男朋友出門在外,媳婦和孩子在家,那是一個冬天的晚上,他媳婦剛給孩子洗完頭腳,準備上床睡覺,晚上七點半左右有人敲門,他媳婦問誰呀?門外有人說看煤氣表的,又問:"怎麼這麼晚了來看",門外人答:"白天你家沒人給開門吧",這時女人把門開開,猛的進來倆個人

,手持尖刀對準女人,讓她把錢拿出來,

她說錢被丈夫拿去做買賣去不了,家裡沒有錢,其中一人開始翻找錢財,另一人拿刀逼著她。那翻錢之人翻到五千元,在也沒翻到錢,這時窮兇極惡歹徒向手無寸鐵的母子下了毒手,將女人紮了六刀當場死亡,兒了紮了兩刀經搶救倖存下來。

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歹徒就是得到錢財他們也不會放過你的,記住能反抗就反抗

,或著和他周旋等待時機,但是歹徒是不會給你機會的。只有提高警惕,任何時候都不能麻痺大意,晚上不要輕易開門。

誰也不能在自己家門後拿把刀!


小邵6764


在美國,未經允許,私入民宅的,房屋主人就可以當場將其擊斃,而不需要承擔任何的法律責任,這就是美國的法律規定。

在中國,就算是有人持刀破門而入,房屋主人也沒有權利躲在門後,用刀將其砍死。

換句話說,在中國,私入民宅,並不算是什麼大事,可能是由於鄰里糾紛,並不能認定是歹徒,畢竟,歹徒臉上也沒有寫字。

如果持刀者破門而入以後,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緒,有事說事,有理講理,最後達成妥協,問題得到解解決,如果門被損壞,需要破門者來賠償。

如果真的是歹徒破門而入,持刀威脅房屋主人,非法索要錢才,沒有進一步的明確的對房屋主人實施傷害,那麼,房主人在可能的情況下,可以反抗,也就是所謂的正當防衛了,如果歹徒失去了反抗能力,房主人就必須終止自己的自衛行為,如果房主人繼續擊打歹徒,造成歹徒死亡,這就是防衛過當,按照中國的法律,就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了。


瀋陽楊藝


咱們不要再就這個問題討論了!因為我國刑法不健全,可人為操控的空間很大,各地方和各地方執法慣例和手法也都不相同,換句話說,同一個案子在這個省市一個判決,在另外一個省市可能就是另一個判決!法官和法官,庭長和庭長都是人,都是人在一定的空間內,高低的控制判決,所以不要再作無意義的討論!舉個例子,輕傷害刑法規定有期徒刑1到3年!但沒細說,什麼樣子1年,什麼樣子3年,只說點形容詞,"情節惡劣,手段殘忍”,問題又來了!什麼情節就是惡劣了?什麼手段就為殘忍了?這裡面空間就大了,往上一撩就三年,往下一壓就一年。還用我多說嗎?再拿最近熱議的"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舉例,刑法對這兩個的解解很模糊,從實際操作上看,最後判正當防衛的少之又少,幾乎不可能,只要你把傷害你的還擊出傷來,準是防過當!這時候法律規定的"無罪推論″也沒用了!擱黃嘵明事上就是依據無罪推論,沒事放人了,八億落袋,一分不退!這怎麼解釋?這適用的哪條法?大家如不信,可以問問幹這工作的親朋,我講的是不是事實!大家圍著個爛西瓜,討論這瓜裡的籽壞成什麼樣?瓜肉還有多少沒爛,這有意義嗎?


在路上141912441


肯定是正當防衛!歹徒持刀破門而入,就是殺人放火來啦!我沒有還手的機會,肯定死無葬身之地。倘若我有還手的機會,我肯定弄死他,我要保證我和我的家人的生命安全。崑山寶馬男殺人反被殺的案件中的騎電動車的於先生,就是我們學習的榜樣!崑山公安局和檢察院是各地公安局和檢察院學習的榜樣!

法律應該是保護守法公民的合法權益,當守法公民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時,必須賦予守法公民反擊的權利。

現在的法律在正當防衛的條款上,必須賦予正當防衛方更大的權利。壞人得到應有的懲罰,好人得到應有的保護,才是和諧社會必須具備的品質!


美食家106


這個命題其實一點都不簡單,在現今的中國你如果在筆錄上用了躲在門口這一說法,那先恭喜你,你已經正式成為了一個犯罪嫌疑人。在司法文字理解上,持刀躲在門後,你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有故意傷害或者殺人的動機。排除這起案件是你精心設計的一個殺人陷井,你在房內也要有例如監控設備或是有身份可以出庭作為你的現場目擊證人的一個有完全民事和刑事能力人。你最正確的方法應該是大聲地呼叫救命或打110報警,或嚴厲地譴責他,爭取讓鄰居聽見,作為證詞後用。破門進入後,你可以用你家裡的任何東西防備,但你也不能先出手。出手後爭取一擊必殺或讓歹徒失去活動能力,之後第一時間內要出去找到鄰居或物業人員等過來幫你作為現場證人,提醒他們關注你出來的時間和你們一起到現場看見的時間。注意,重點在時間上,即歹徒破門而入的時間,你報警的時間,你和歹徒搏鬥的時間。當然你的工具和身上的血跡等也是重點。


南海風13


要看清楚這個事。

首先,我們簡單看看正當防衛的概念

正當防衛: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動,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無限正當防衛: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採取防衛行動,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依舊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看完之後,是不是大概已經心中有數了呢。

建議收集好證據,比如視頻,語音,照片等。

這個你可以參考最近和寶馬男被單車男反殺事件。因為有完整的錄像,可以很好的證明是正當防衛。所以單車男最後沒刑事責任。

如果沒有這個視頻,對方聯合扯皮的話,極有可能變成防衛過當了。


最後說說本人觀點,面對不法分子行兇,已知自身將面對極其嚴重的不法侵害,比如你說的持刀破門這種情況。其他先不管,保命要緊,能先發制人就先發制人。之後就相信法律有法律的一套流程,相信國家法律會公正處理。


看單


從法律角度來說,是防衛過當了,從感情上來說,這樣的人死有餘辜,死不足惜。

有人持刀破門而入,如果沒有天大的仇恨,他的目的就是持刀威脅搶劫,他的目的是搶劫,本意上是怕戶主反抗,用刀威脅戶主,以使犯罪得以順利實施。

做為戶主,已經發現並做好了反抗的準備,他的目的就是阻止犯罪的發生,只要讓犯罪嫌疑人失去犯罪能力,就能達到目的。而要阻止犯罪,並不是只有要了罪犯的性命,才能阻止犯罪行為的發生。

如果一開始就抱著擊殺對方的心,這種行為顯然是防衛過當。如果情急之下出手,誤傷對方身亡,這事就另當別論了,因為在那樣的情形下,情急出手,也不知輕重程度,這個程度也很難掌握,在正當防衛的前提下,致犯罪嫌疑人死亡,也在情理之中。


曲阜星


何為正當防衛?一個守法的公民,家中突然出現了盜賊,有機會,有能力報警,為了保護家人和自身的安全,主動防衛是必須的。請問專家,這個歹徒有命案嗎?這個盜賊只為了錢財嗎?當你百依,百順的情況下,錢給了,下一步是強姦了。再下一步喪心病狂的把人殺了。做為受害者一次又一次的被動,自己的命運完全掌握在壞人手裡。專家希望的是這樣結局嗎?

何為兇器?菜刀,剪刀,鎯頭?它們都可以殺人。好人心裡恐懼,害怕,為了自衛首先會拿起這些武器。難道壞人就不會用你家的萊刀殺人嗎?(這是發生在蘭州的一個真實命案,歹徒踩點進錯了家,結果是一個舞蹈演員的家,女演員害怕,很順從的把錢給了他們,後來發生了什麼 !再到後來歹徒讓她拿布把自己的頭包起來,告訴她把頭趴在桌案上就完事了。女主人為了保命,就百依百順吧,就順從的把頭趴到桌子上,。結果歹徒在她毫無知覺的情況下,用菜刀將她的頭砍下。後來歹徒說人死前看到你做案,瞳孔會有錄影,容易破案。看到這個案例專家有什麼想法?

一切的可能,都可能發生。一個守法公民的家庭不容壞人侵犯,保護妻子,和孩子的生命安全,必須主動自衛出擊,等到後悔你就沒有一點餘地了。


春天1209644733


絕對是正當防衛!

持刀破門而入,已經完全具備了傷害、非法剝奪他人性命的前提條件。如果不堅決果斷出手,受害的必然是戶主全家。

殺死一個非法持刀搶劫犯,也為社會除了一個大害,消除了一個治安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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