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化書寫對主旋律小說的影響

劉復生

影視化書寫對主旋律小說的影響

在“主旋律”創作中,文學(主要是小說尤其是長篇小說)並不佔據首要的位置,佔首位的應是影視劇創作。作為這個時代的主流媒體與藝術樣式,影視影響接受群體的廣度和深度是別的經典“藝術”樣式所無法相比的,而且其表意機制也決定了它是意識形態的最佳載體。

因而,毫不奇怪,自“左聯”時期,共產黨就非常注意戲劇、電影的強大意識形態功能與傳播效果。相比較之下,文學的意識形態效果就要遜色不少,只能居於次席。因而,就國家的支持力度及實際社會影響而言,影視劇是“主旋律”中最重要的藝術類型,也是回報率最高的領域。

於是,在“主旋律”創作中,居於強勢的影視劇的表達邏輯和創作模式,自然就侵入了同為虛構性敘事類藝術形式的小說寫作中來,一方面,影視劇的情節劇模式的確為這個時代提供了經典的、最佳的意識形態表達策略和技巧資源,從而成為意識形態表達的高不可及的範本;另一方面,影視劇行當的高額稿酬也吸引“主旋律”小說家自覺地以影視劇的表達方式來組織、結構小說,順當地邁上影視劇改編的順風車。事實上,有些“主旋律”小說家正是因為看到了“主旋律”小說被改編的前景才從事“主旋律”小說寫作的。

影視化書寫對主旋律小說的影響

因此,在“主旋律”小說寫作中,普遍存在著潛在或明顯地為影視而寫作的現象,這裡還出現了一個對於“主旋律”小說來說特有的現象,即“影視同期書”現象。對此還要稍作解釋。

由於對於很多“主旋律”小說家來說,寫作的目標之一就是爭取改編成電視劇,因而自覺地使用電視劇的編劇技巧進行小說寫作是極自然的。這是比較常見的小說先於影視的常規方式;影視同期書則是先有影視劇本,再根據劇本改編為小說(如張宏森的《車間主任》、《大法官》,易丹、錢濱《誓言無聲》)。

影視化書寫對主旋律小說的影響

其實有很多“主旋律”小說在寫作之前即已經與有關拍攝機構達成改編意向,因而事實上使小說寫作同時成為電視劇的文學腳本創作,在劇本改小說的情形下,在出小說本的時候,有的作家直接保留劇本面貌,只簡單做一些技術性處理,如將場次等刪去,加一些過渡與串聯句;有的則進行更好的小說化處理,如適當加入環境描寫和心理活動描寫等(如小說《DA師》、《沙場點兵》、《英雄無悔》)。

這類寫作方式使得劇本與小說之間的差距不大,對於陸天明、張宏森這些隸屬於國家電視劇製作機構的編劇身份的小說家來說,這種現象十分突出。

因而,可以說,對於“主旋律”小說而言,尤其是那些重要作家的長篇小說,普遍存在這種劇本在事實或邏輯上先於小說的現象,周梅森與陸天明的小說被拍攝為電視劇是事先決定或有充分把握的,電視劇手法的運用非常的內在。

但是,一般情況下,對於一個作家來說,為電視而寫作似乎是件不太光彩的事情,所以他們比較忌諱,周梅森接受《南方日報》採訪時被記者問到這個問題時辯解說:“首先我沒有為電視而寫小說,劇本和小說的差別是相當大的。我的小說改編成電視劇,在情節上都作了很大變動,篇幅幾乎增加了一倍。劇本在閱讀上有障礙,而小說是為閱讀寫作的。我現在有編劇和小說家兩種身份,但是我把它們分得很清楚,該寫什麼就認真寫什麼,不會為了迎合影視的需要而創作小說。”

這顯然不是事實。的確,他的小說與劇本差別“很多”,但說不上“很大”,而且這種差別也不是作者本人的有意選擇,而是電視劇製作機構從行規出發對編劇提出了更為專業化的要求。如為了使“戲”更好看,戲劇性效果更明顯,在《忠誠》(根據小說《人間正道》改編)中將被鄉鎮保安員扣押數天的配角改為男一號市委書記高長河本人,在《至高利益》中為了使戲劇衝突更為集中,也為了節省演員成本,將劉璐璐與宋雪麗合為一人,等等。

其實,這還是影視劇創作人員嫌作家對影視劇規則“消化”“貫徹”得不夠徹底和專業,雖然作家們已經就“專業化”做了很多努力,但畢竟,兩種寫作經驗、體裁之間存在一定距離,難以做到完全合拍。作家難免覺得有點委曲,但有趣的是,他們反倒藉此機會顯示了自己作為小說家、文學家對作為“大眾文化”的影視的高傲,成為他們堅持“純文學”理想的證明。

一般而言,作家對這種改編會非常不滿,認為是影視劇創作人員“糟蹋”了小說,一度在媒體上鬧得紛紛揚揚的周梅森與《忠誠》導演胡玫和另一編劇瞿新華之間的爭執及“侵權”事件很好地說明了這一點。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