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近期2個水電項目環評擬審批信息匯總

1、湖南省東安縣蘆江水庫壩後電站工程

經審議,我廳擬批准《湖南省東安縣蘆江水庫壩後電站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現就項目環評相關情況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向我廳來信來電進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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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覆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湖南省東安縣蘆江水庫壩後電站工程

建設地點:東安縣新圩江鎮源塘村在建蘆江水庫壩下右岸

建設單位:湖南省東安縣蘆江水庫工程指揮部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湖南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總院

項目概況:湖南省東安縣蘆江水庫工程指揮部擬投資2461.82萬元在東安縣新圩江鎮建設湖南省東安縣蘆江水庫壩後電站。蘆江水庫壩後電站選址擬在蘆洪江低山峽谷出口處的新圩江鎮源塘村在建蘆江水庫壩下右岸,距離東安縣城60公里,距離永州市40公里。主要建築物為:發電取水建築物、主廠房、副廠房、安裝場、尾水渠及進廠公路。生態基流保障設施、砂石加工系統、砼拌和系統、土料場、棄渣場及輔助企業和倉庫區等依託在建蘆江水庫工程。該工程以發電為主,電站裝機2×1500kW,年發電量720萬kW.h。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及流域規劃要求。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做好施工期的汙染防治工作。施工期混凝土系統廢水、基坑廢水、含油廢水和生活汙水按環評報告書提出的要求分別進行處理達標後回用,嚴禁外排。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嚴禁向河道傾倒,確保蘆洪江水質安全;採取隨時灑水、合理控制作業時間等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揚塵和施工噪聲擾民;安全妥善處理(處置)施工期的生活垃圾及固體廢棄物,防止其汙染環境。

2、按照環評報告書要求,營運期蘆江水庫壩後電站發電應該按照蘆江水庫調度的任務要求,優先滿足灌溉、防洪、供水及生態基流的前提下,方可發電。枯水期應保障電站下游河道的生態基流,確保不出現減水河段。

3、加強環境管理、制定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在項目設計、施工和運營的各階段進一步細化各項環境管理制度、環保措施及環保投資並落實,各階段環保投資必須納入工程投資概算。

4、工程若發生重大變更,必須重新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工程竣工環保驗收合格後,方能投入正式使用。工程建成後3年至5年,應適時與蘆江水庫工程一併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及時補充、完善相關環保措施。

5、按照原蘆江水庫環評批覆的要求儘快開展蘆江水庫工程的環境監理工作,並對本工程一併開展環境監理。定期向當地環境保護部門提交項目環境監理報告,環境監理報告作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依據之一。針對報告書提出的在建蘆江水庫施工過程中存在的環境問題,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整改到位。

6、根據《湘江中上游一級支流蘆洪江流域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意見,協助當地政府做好流域相關環境保護工作。

公眾參與情況:公眾參與採用網上公示、報紙公示、現場走訪和發放問卷調查表的形式。發放收回個人調查表格表36份,發放收回團體調查表6份,調查結果無反對意見。

2、湖南沅水五強溪水電站擴機工程

經審議,我廳擬批准《湖南沅水五強溪水電站擴機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現就項目環評相關情況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向我廳來信來電進行反映。

項目名稱:湖南沅水五強溪水電站擴機工程

建設地點:懷化市沅陵縣原五強溪水電站右岸

建設單位:國家電投五凌電力有限公司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中國電建集團中南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項目概況:國家電投五凌電力有限公司擬投資215332萬元在湖南省懷化市沅陵縣原五強溪水電站右岸建設五強溪水電站擴機工程,樞紐建築物緊鄰已建電站佈置,採用右岸引水隧洞接岸邊式地面廠房的總體佈置方案。擴機工程由主體工程、施工輔助工程、移民安置工程和環保工程四部分組成。工程主要利用棄水發電獲得電量效益,提高五強溪水量利用率,同時具有調峰及備用等容量效益,開發任務為發電。裝機容量500MW(2×250MW),多年平均發電量5.43億kW•h,擴機部分的機組年利用小時數1086h。建設總工期為45個月。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相關的產業政策及《沅水流域綜合規劃》、《懷化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沅陵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等相關規劃要求。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做好施工期的汙染防治工作。施工期砂石料廢水、混凝土系統廢水、地下洞室廢水、含油廢水和生活汙水等按環評報告書提出的要求分別進行處理後回用,嚴禁外排;採取隨時灑水、合理控制作業時間和合理補償等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揚塵和施工噪聲擾民;安全妥善處理(處置)施工期生活垃圾及固體廢棄物,防止其汙染環境;規範施工過程中炸藥的管理與使用,及時清理未引爆炸藥,防止汙染區域地下水和發生爆炸風險事故。

2、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方案建設,落實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項措施和要求。按報告書提出的要求,將砂石料拌和與混凝土加工系統工區調整至小別溪原武警營地,避開項目施工對環境敏感區造成不利影響;小別溪棄渣場棄渣前須按設計建設小別溪排水隧洞,確保棄渣場建設和使用不對小別溪水質功能、排水及防洪造成影響。工程竣工後,恢復渣場植被或水泥固化。

3、加強庫區環境管理和水質保護。完善環境管理制度,嚴禁將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廢棄物和機修廢油等向庫區和河道傾倒排放,確保庫區水質安全。定期清理和妥善處理庫區漂浮物,嚴禁隨意焚燒與露天堆放。當地政府應加快壩址以上流域庫區沿江城鎮汙水處理設施的配套建設,控制工業汙染源,庫區不得新增排汙口,嚴格控制網箱養魚、水上娛樂和水上餐飲等活動,切實改善庫區水環境質量。

4、合理選擇和使用棄渣場。工程棄渣必須按規定在指定的渣場堆放,先護後棄,渣場須修建必要的排水隧洞、擋土牆、撇洪溝,防止滑坡、塌方、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發生。工程竣工後,對壩下渣場進行植被恢復和景觀設計,使之與區域景區景觀相協調。

5、做好移民安置工作。嚴禁燬林開荒,嚴禁在25度以上的坡地墾植。專人負責擴機工程移民安置和環境保護工作,確保庫區、庫周區域生態環境不破壞;協助當地政府做好移民安置工作,確保移民生活質量不下降。

6、落實環評報告提出的“以新帶老”環保措施。採用“永臨結合”方式配套建設原電廠辦公與生活營地生活汙水處理系統,生活汙水經處理後回用,嚴禁外排;建立梯級電站聯合調度管理機構及制度,將沅水乾流五凌公司所轄的洪江、凌津灘兩個梯級電站進行聯合調度,開展魚類增殖放流。

7、加強環境管理,制定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在項目設計和施工階段進一步細化並落實各項環境保護措施,環保投資必須納入工程投資概算,開展工程環境監理,在施工招標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監理招標文件中明確環保條款和責任,確保施工期環境管理工作到位。制定施工期和運營期環境風險應急預案,確保環境風險可控。

公眾參與情況:採用網上公示、報紙公示、座談會及發放問卷調查表的形式。發放收回個人調查表格表105份,發放收回團體調查表20份,調查結果無反對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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