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抓牢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 全力为脱贫攻坚护航

本网讯 2018年到2020年,施甸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全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落实主体责任,聚焦热点难点。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引领,全面压实县乡村三级主体责任,重点整治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是整治落实上级政策部署态度不坚决、脱贫攻坚履责不力和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二是整治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三是整治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扶贫工作队员纪律松懈、作风散漫、虚假驻村等问题。

建立完善制度,凝聚工作合力。建立实施一年两例会、一月一报告、直查直办、问题线索发现、通报曝光、统筹推进“六项制度”。县纪委监委每半年召开1次例会,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分析;从2018年4月开始,乡镇纪委每月20日前向县纪委报告查处扶贫领域问题工作情况,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向乡镇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工作情况;对乡镇纪委已经了结但信访举报依然不断的问题、脱贫攻坚中的典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胆敢向扶贫项目资金“动奶酪”的腐败问题等,县纪委监委将直接查办;对扶贫任务重、问题反映多的乡镇部门,巡察将下沉覆盖到村,延伸到组;进一步强化线索收集管理,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单独登记,及时移交分流处置。全县纪检监察机构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认真执行和完善线索排查、举报奖励、线索移交、线索处置、问责追责、报告通报六项工作机制。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加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及时沟通工作情况,形成工作合力。

强化责任担当,改进工作作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一聚焦”,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工作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上来,把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走出办公室,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到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去,到困难矛盾集中的地方去,到脱贫攻坚任务最艰巨的地方去,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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