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有的子女不贊成老人再婚?

株洲龍5052075049444


老人再婚對於子女來說應該是一件幸福的事,而不是讓我們感覺到是一件羞恥的事。如果這件事情這個觀念放在八九十年代的話,兒女們受封建的思想左右,還會極力反對老人們再婚的。因為那時候兒女們覺得老人們一旦要是再婚了就是兒女們的不孝,是兒女們沒照顧好父母,是兒女們不總是關心父母,讓父母們覺得孤單了,然後才覺得應該再找一個伴兒。這樣的事做,兒女們的就有些承擔不起了。所以說那時候父母們再婚的話還是都會受到兒女們反對的。現在是新社會新國家,新觀念。人們已經不再把老人再婚的事情當做一件不能說出口的事情了。因為老年人的晚年也是需要一個快樂幸福的晚年,他們找個老伴兒也是讓自己的晚年不再孤獨。這是一個合情合理的想法。所以說,作為他們的兒女,不要橫加干涉父母們再婚的事情。如果擔心父母們的財產會被繼父繼母們分割的話,那麼就應該是先做一個房產公證或者是財產公證。把財錢務都分離的好一些。避免在財產上有一有爭端。把一切都理順好以後,老人們就可以快快樂樂的,去過他們的生活了,這樣是最好的選擇,讓兒女們安心的工作,也不用惦記父母一個人在家,沒人照料,等事情了。這是一個兩全其美的事情,做兒女的一定要支持,不要阻攔。



伊春美食美客


我有發言權,說起來真是一把鼻涕一把淚啊!

媽媽只有64歲就癌症走了,我們還沒有從悲傷的陰鬱中走出來,父親就流著眼淚說,我要給自己找個老伴!

作為最愛媽媽的女兒,我無論如何也接受不了這個現實。可是,把爸爸接到我家裡,他天天和我作對,不是說我做的飯不好吃,就是嫌棄我家孩子淘氣。我每天辛苦奔波,還要承受巨大的心裡壓力。可是哪知道已經有人給父親介紹好了老伴,而且還悄悄見了面!

我內心是反對的,因為媽媽一生節儉善良,父親霸道,可是我已經管不了父親了,他將自己的存款大部分花在了那個女人身上,雖然她比媽媽醜,比媽媽懶,比媽媽精明算計。可是,父親被劇烈的孤獨打敗了。我從強烈的反對到給父親講道理,但還是沒有攔住他。

父親再婚後,過得並不好,那個女人除了問他要錢,並不好好照顧他。我看在眼裡,急在心上。可是,又不能天天跟著他們。

去年,花完了父親的存款,父親忽然腦溢血,不能自理。那個女人無情地回了自己的家,再也沒有來看望過父親。

我想流淚,我想媽媽。


小冰兒


其實不是現在子女不贊成老人再婚,而是一直都不贊成,當然不贊成的是一部分,不是所有子女都這樣。

我大伯早年喪妻,那時候他才五十多歲,也有再婚的想法,可是他子女不同意。那時候他子女主要是覺得面子問題,在農村,上了五十歲,不管男人女人再婚,都要被笑話,這主要是思想落後的原因。


我還一個遠房堂嫂,她老公在婚後三四年就因為意外癱瘓了。從此她照顧癱瘓老公十四五年。三年前,她老公腦溢血死了。前年,她再找了一個男人,那時候她才四十出頭啊,再婚都被人笑話呢!可惡的是一人見到她兒子,還要取笑一下,問她兒子後爹如何如何!

落後思想,怕老人再婚給自己丟臉,應該是一個原因吧。

還一個原因是:老人再婚後的財產問題和養老問題了。

子女擔心老人再婚後,財產被後爹後媽拿去。等老了,又多了個後爹後媽照顧,那實在不划算。

我知道的一個大媽,現在七十歲了,她四十多歲守寡。之後再找過一個男人,也沒有結婚,就是同居而已。那男人剛開始對她還好的,那時候她年輕,幹活利索,還常常拿錢給老頭花,而且她和他同居後,就一直很省,連個肉都不捨得吃。前年,她身體終於扛不住了,暈倒在家裡,老頭沒帶她去醫院,反而拉回去給她子女。她兒子兒媳帶她去醫院,醫生說是因為長期營養不良導致的。她兒子兒媳就很生氣,一直說,以前叫她不要去那男人家,她非要去!她子女反對她去,一方面也因為錢吧,二來是因為那個男人對她也不怎麼好。


但我覺得,老人家再婚應該被尊重的。年輕人怕寂寞,老人家更怕寂寞啊。沒有工作事業了,就剩下自己,多孤獨,有個老伴陪著多好。但首先應該把財產處理好,其次有能力的話自己養老也考慮好,不然一鍋粥的,搞到後來兩個家庭的子女都不開心,也沒必要。作為子女,可以說出自己心裡話,和老人好好溝通,儘量尊重他們的意願。


劇評社


如今60歲後才算是正式的老人,這些年齡的人基本上都有孫子上小學了,若是配偶離世或離婚變成單身的,如果選擇再婚,不單止子女反對,可能孫子都會反對,這是非常現實的問題,也不是子女不孝順。



因為涉及的問題太多,雙方的子女怎相處,婚後住那裡,是兩個老人過二人世界,還是住在男方的家,表面看是找個伴暖被窩,但事情卻是很大的事,也是最麻煩的事。



1.是生活的經濟開支問題,也許雙方都有退休金夠用了,但萬一有一方病了用很多的錢怎辦,是雙方共同出資還是病方的子女出資。城市的老人再婚還好一點,農村的老人再靠什麼生活?沒有退休金,活又不能再幹。



2.這種年齡的人,離世是分分鐘的事,跟本沒有半點預感,也許今天早上還在跳廣場舞,下午就去聽馬克斯開會了,剩下的那一個怎辦,是繼續住下去還是搬離。



如果把上面涉及的問題解決了,老人再婚也是一件很好的事,然而很多人都是無法解決,這就造成老人再婚後的糾紛很多,子女埋怨也很多,雖然子女反對無效,但情況卻是很現實。


愚人也會笑


我的父親去年去世後,也有人來替母親說,母親的賢惠是周圍人都熟知的。這些人只是和我媽開了口,我們並不知道,母親閒聊時說給我們聽的。我們家條件也一般,我們也不贊成母親再婚,母親和父親一輩子沒享過福,父親是腦中風癱瘓一年多後才去世的,母親受的苦不是一般的。其實母親現在六十歲了,我覺得沒必要再去找個人去磨合性格和生活習慣,母親又是那種勞心勞力的人,說點難聽的,放開所有的,錢和生活習慣,各方兒女的因素,單單搭伴過日子,家務還是女的做的多點吧。我們姐妹二人照顧一個母親還是沒有問題的。當然如果真是母親認識的知根知底的,她自己願意我們也不會反對。負擔母親的錢我們也會自己出的。不認識的介紹的還是算了吧,條件好的說不定說你想利益,不好的說實在話,也不想母親又接著受苦。


一切若浮雲


並不是所有子女都反對,而是大多數子女不贊成。

表面上看兒女不贊成的理由有很多。

歸根結底不贊成的原因有兩個:一是因為錢;二是因為感情。

比方說,我隔壁家的老伯前幾年沒了老伴。

雖然老伯有兒女,但是兒女有自己的工作和家庭,不能時時陪伴在身邊。

他很孤獨,一直想找個伴陪他說說話。後來,這位老伯就跟照顧他的保姆好上了。

兒女堅決反對。老伯表面上看接受了兒女的意見,實際上他很聽保姆的話,瞞著兒女跟保姆結婚了。

過世後,兒女才發現自己的老爹跟保姆領了結婚證。

按照法律,保姆不僅要跟自己分遺產,還牽扯到了給保姆養老的問題。真是憑空多了麻煩和包袱。氣得這幾個兒女都罵死去的老爹糊塗。

財產分配和養老問題,是兒女不贊成的首要因素。

很多兒女不願意承認父母再婚的對象是自己的家人。他們認為憑什麼要把父母辛辛苦苦掙下的家業分給外人呢?這不是讓外人撿便宜嗎?

在這種思維下,反對父母再婚也就順理成章了。

有些子女反對,倒不是為了錢,而是為了感情。在感情上,他們接受不了另一個人。

有個女同事,40歲的時候得癌症死了。她死了大概半年左右,別人就給她老公介紹了一個對象。

這位同事的女兒正在上高中。當這個女兒看到爸爸和另一個女人甜甜蜜蜜的樣子,女兒就爆發了。

女兒把媽媽的照片擺在每個房間。當著所有人的面,罵她爸爸沒良心,媽媽剛死半年,你又找對象。

女兒鬧得天翻地覆,也不去上學了,也不吃飯,就是整天在家哭,直鬧到她爸爸妥協,答應她再也不會找對象。

所以,老人再婚絕對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為了家庭和睦,建議老人再婚之前一定要跟兒女商量好。

爭取得到孩子們的理解和支持,解決好財產和養老方面的後患。只有這樣,整個大家庭才能和和美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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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柳很忙


不贊成把問題留給孩子。有些問題不能避免,就儘可能自己解決清楚。

夫妻倆再怎麼著也不會手拉手喊著“一二一”一起吧。總會有先有後。男的生活能力差,洗衣做飯都不行。所以,我不希望我家老頭子老無所依。如果留下他一個人,我是希望他可以找個伴的。但現實哪有那麼理想,涉及到利益往往就有太多算計,有了算計又如何可能幸福。如果想比較單純地幸福,很多事情之前需要料理一下。

我的錢是我這輩子捨不得吃、捨不得穿、辛辛苦苦攢下來。我不希望屬於我的那部分財產被與我不相干的女人據為己有,哪怕一點我都捨不得。所以,我會安排應該屬於我的那一部分全部由我家孩子繼承。我家老頭子可以找新媳婦,但請花他自己那部分的錢。我的錢是給我孩子的。

孩子得到我的那部分錢,就不要反對老爸再婚。也不要對我孩子做道德綁架。孩子只有照顧老爸的義務,沒有照顧繼母的義務。如果關係處的好,就多走動。如果相處不來,就少來往。

把財產分配清楚,對孩子有個交代,是好事;對於再婚夫妻有何嘗不是好事,兩口子如果有太多的各自算計,日子如何長久。這樣,看著雖然損失的錢,獲得的卻是心安。

這輩子誰都不容易。


工科老女的留言菲語


媽媽65歲病故,不到三個月有人給老爸介紹婆婆,當初在葬禮上痛哭流涕的老爸立馬去見面了。我的態度是不反對不支持,當時家裡拆遷,還了幾套還建房,我要求把房子過戶給我兄弟,老爸手中的錢我們子女不要,全留給老爸過生活,大概十幾萬(老媽病故後,財產有多少老爸從未跟我們攤開說),並且和對方子女見面,說明我們不負責婆婆的生老病死,且最好不打結婚證。後來的事情卻是讓我們狼狽不堪,節節敗退。老頭和婆婆談三個月就同居了,因一封廠惹名信大罵我們,要和我們魚死網破,拉我們墊背〈其實信是另一個婆婆寫的,和我們毫無關係),然後揹著我們打著結婚證,現在說已沒有財產了,天天哭窮,說生話費不夠,而且說他住的房子婆婆有一半產權,揚言我們不養婆婆的老的話,他要重改遺囑。老頭性格暴烈,一輩子說一不二,我奶奶,我老孃,我們姊妹三人從來都是唯他命是從,但這事逼得我暴走。17年底,他要我們出生活費,我兄弟在外打工,兩人工資合起來不到四千,還有一個舅侄讀高中,後婆婆有退休工資還做保潔,但這錢都存著貼她兒孫,專花老頭錢,其實這婆婆的做法我也理解,哪有女人賤到貼錢爹爹花呢。我氣憤的是老頭既然不顧子女反對結婚,就應該養得起婆婆,沒道理讓我們姊妹出錢幫他養婆婆,何況還有其他生養死葬的事。我弟媳老實,只知道哭,我回孃家和老頭大吵一架,這是婆婆進門後我第一次回孃家,發現我媽的遺像沒掛在原來的地方,在我的逼迫下,老頭把遺像從豎櫃頂上拿下來,遺像沒用布包著,就那樣臉向上擱在櫃子頂上,當時我就嚎啕大哭,把遺像抱到客廳裡,立在桌子上,一邊哭,一邊吼,要錢一分沒有,要命有一條,如果要命的話,我就碰死在我媽面前,把這身賤骨頭還給你。結果是他沒提要生活費的話了,但從此就陌路了,直到現在,就像老頭在我面前大手一劈,要和我斷絕父女關係一樣,想來女人重前夫,男人重後婦,果然如此。這六七年來,老頭罵我豬狗不如,畜生不如,威脅我斷絕關係,要到我的單位去鬧,甚至說婆婆要有么事,就要拉我們姊妹墊背,還說要活得好好的,看我們遭報應,這是個76歲的父親對三個四五十歲的兒子姑娘說的話麼?我回罵他的(我妹和我弟不敢吭氣),你拉你的兒子墊背,還是孫子墊背?你拉你的姑娘墊背,還是外孫墊背?你斷哪個的子?絕哪個的孫?這多年來,我和老公和和美美,沒受到冤枉氣,沒想到五十歲了,被我自個老頭氣得要死,你們說氣不氣人?


吹泡泡的魚543


我是一名村婦女幹部,曾支持公婆再婚,丈夫兄妹五個,都有了各自的家庭,支持有丈夫還有一個大姐,其他大哥,大嫂,兄弟,弟媳,妹妹,妹夫,堅決反對,婆婆進門未一年,什麼病都來了,糖尿病,冠心病,高血壓,住院,打針,吃藥天天如此,我和丈夫孩子都上院陪床,家做家務,幸虧公公還有點錢支醫藥費,就因為我們的支持,其它兄弟妹妹從不過問,我和大姐極力的和好老少,最後上門了,還是生分,在這期間我受了多少委屈,孩子們埋怨,兄妹的謾罵自己流了多少淚,辛酸苦辣捱過了十七年,漫長的十七年,最後公婆相繼去逝,再婚在我村有四五對,成功率極低,都是牽涉雙方子女,家產,及到了發病年令,經濟生活等,還是說老年人再婚要慎重,


桃香情真


潘衛霞律師觀點:老人再婚自主,但一定要把財產繼承等身後事處理好。

潘衛霞作為一名專職婚姻家庭律師,最基本的理念是婚姻自由,他人不得干涉,所以,老人是否再婚, 原則上由老人自主,兒女不能橫加干涉,比如,我母親已過世,如果父親想再婚,我完全贊同並且支持,同時,我也一定會在他們婚前,給他們講清楚再婚的利害關係,各自的權利義務,簽好婚前協議,並要求他們各自訂好遺囑。把各自的財產處理好。

這是再婚老人對子女和後老伴最基本的責任。

先說一個老人再婚的故事吧。我所在城市青島,一位70歲的老人,與一位當年援疆的大媽匆匆結合,僅過了半年,大媽即返回新疆,再不回來。老人陷入連婚都離不了的尷尬境地。老人名下有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時值300多萬,只有一個女兒。一旦老人有個三長兩短,這個有名無實的後老伴會不會回來要求繼承?她即便不要,也不大可能麻溜地配合繼女辦理繼承。

您說這個女兒會不會反對父親再再婚?

好在後來,經律師努力,法官進行了缺席判決,為老人解除了婚姻關係。

再說一個繼承的故事。我代理的繼承糾紛案件,一部分是兄弟姐妹之間,另一部分就是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生父母子女間的繼承糾紛也有,但極少。何也?利益之爭唄。生父母的財產,最終都會留給子女,所以,很多家庭都是兩個老人都去世以後再分割遺產,很少有一個老人去世就急火火分房子分錢的。

但繼父母子女不行,因為,繼父或繼母一方的財產份額,將來是否會留給繼子女,不好說,或者說這種可能很小。所以經常會發生生父母一方屍骨未寒,繼父母子女就對簿公堂的現象。

有這麼一對再婚夫妻,雙方各有前婚子女一名,男方名下有房產兩處,一套是與前妻離婚時分割而來的個人財產,另一套是再婚後從父母那兒繼承到的財產。但沒立遺囑。雙方結婚兩年後,男方即意外去世。名下房產加現金總值一千萬元。

現男方兒子已把繼母告到法院,說房子和錢全是父親這頭積累的,要求少分給繼母財產。繼母當然堅持要自己的法定份額。

這個兒子如果考慮到有今天,當年一定會堅決反對父親再婚的。

所以,潘律師的意見是,老人再婚應自主,但如果不想配偶和子女在自己身後發生紛爭,就一定要提前把財產規劃好,該隔離的先隔離,想留給誰的,提前立好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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