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結婚婆婆給十萬,小叔子結婚婆婆給五萬,我卻不開心

我結婚婆婆給十萬,小叔子結婚婆婆給五萬,我卻不開心

我和丈夫大學同學,大學畢業後,我們就留在了上學城市工作。結婚的時候,我父母給了我們二十萬,公婆給了我們十萬,再加之‘份子錢’,我們婚後沒多久,就在工作城市完成了房子的首付。

如今,我和丈夫結婚已經六年,期間,我們省吃節用,在雙方老人面前也是‘報喜不報憂’。

三年前,小叔子結婚,公婆給了小叔子五萬彩禮錢,卻全款給小叔子買了一套房子(公婆在縣城,小叔子大學畢業後,考取了當地公務員,小叔子那套房子將近40萬),讓我非常不開心,覺得作為父母,在兩個孩子身上的付出有點不公平。

我結婚婆婆給十萬,小叔子結婚婆婆給五萬,我卻不開心

公婆可能意識到了我的不開心,所以,在婚禮結束之後,對我各種安慰,並承諾,他們從此以後的退休金,除了他們的日常開銷,剩餘的錢全都給我和丈夫。

然,公婆並沒有這麼做。

1)我們的孩子現在即將上幼兒園,所以,被我和丈夫接到了身邊,之前,我們的孩子都由我父母照顧,源於我們孩子出生那會,公婆還沒有退休。

2)這些年,公婆在我孩子身上,花的錢都是有數的。

3)小叔子的孩子每天跟著公婆一起生活。

4)公婆這些年結餘的退休金,基本上是丈夫和小叔子七三開。

我結婚婆婆給十萬,小叔子結婚婆婆給五萬,我卻不開心

公婆怎麼可以這樣?要知道我和丈夫在大城市生活壓力非常大,現在還有十幾萬的房貸沒結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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