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門法院開展「天網・利劍」專項執行行動 總結案標的180萬元

斗门法院开展“天网・利剑”专项执行行动 总结案标的180万元

天網・利劍

10月15日,斗門法院再次開展“珠海法院天網・利劍”專項執行行動。此次行動分上、下午進行,兵分兩路前往井岸鎮和白藤街道依法執行兩宗案件,全天共出動執行力量48名、警車8輛,並邀請3名區人大代表、珠海特區報、今日斗門、斗門電視臺等媒體記者監督見證執行全過程。

斗门法院开展“天网・利剑”专项执行行动 总结案标的180万元

這次專項行動是斗門法院按照省院“南粵執行風暴”和珠海中院“天網・利劍”行動的部署,針對拒不申報財產、拒不履行騰退義務等一批案件開展的集中專項行動。行動開始前,專項行動組召開部署會議,向人大代表彙報本次行動計劃,並由案件承辦人詳細介紹案情。上午9時,專項行動正式開始,30名執行幹警迅速上車直奔執行現場。

執行現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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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磅交付現場

“主動”交付現場

2018年1月25日,陳某與周某因地磅買賣發生糾紛,雙方經斗門區井岸鎮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協議,約定陳某向周某一次性支付地磅購買款6000元,並承諾於2月10日前拆除完畢。協議達成後,周某又多次阻止陳某拆除地磅,於是陳某向法院提起訴訟。5月16日,法院經審理判決,被告周某交付涉案地磅給原告陳某,協助原告陳某拆卸和吊運地磅,並由被告周某承擔訴訟費25元。

看似簡單的小案件,執行過程卻不簡單。7月2日,原告陳某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周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要求被執行人周某協助配合申請執行人陳某吊走涉案地磅,但被執行人周某以雙方約定由申請人將地磅拆卸後的坑填平為由,拒絕將地磅交付給申請執行人陳某。而申請執行人陳某稱由於被執行人周某多次阻撓其拆卸地磅,造成其損失了一大筆每次拆卸地磅僱請的吊車等設備租賃費,因此拒絕就填平問題進行溝通協商,執行法官多次做雙方工作,被執行人仍未主動履行交付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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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執行法官告訴記者:“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是被執行人的法定義務,被執行人不能以雙方未決的其他爭議事項對抗法院判決的給付內容,但可另尋法律途徑解決,否則將依法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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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時20分,專項行動組到達執行現場,再次找到被執行人說明拒不執行的法律後果。在集中行動的震懾下,執行過程未受到被執行人的阻攔,場面有序。由於地磅長13米寬4米深0.4米,需要大型吊車等專業設備及人員才能完成拆卸,3名工作人員在執行人員的協助下歷經2小時完成了拆卸工作,地磅順利交付給申請執行人。

執行現場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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騰退商鋪現場

強制騰退現場

曾某與張某因商鋪租賃發生糾紛,2018年1月5日,曾某向法院提起訴訟。3月30日,法院經審理判決被告張某向原告曾某返還商鋪,拆除商鋪一層添附的牆體與櫃檯,填平一層室內地面的排水溝,拆除商鋪門口的廣告牌、招牌及燈飾,恢復商鋪原狀,向原告曾某支付租金和水電費3603.57元,並按照每月4200元的標準向曾某支付商鋪佔用費。被告張某不服一審判決,向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本案按張某自動撤回上訴處理。5月24日,原告曾某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張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和限期履行通知書,責令其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向法院報告財產情況。8月20日,法院向被執行人張某送達騰退公告,責令其於8月31日前自動履行騰退及恢復原狀義務。被執行人張某不但拒絕報告財產情況,且未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9月13日,法院對被執行人張某作出《罰款決定書》,對張某罰款1萬元,即便如此,被執行人張某仍拒不履行騰退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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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時30分,專項行動組前往執行標的物所在地,由於涉案商鋪臨街,車輛來往頻繁,流動人員較多,為保障順利完場清退工作,法警人員在現場拉起了警戒線。執行人員在申請執行人的帶領下對商鋪進行了查看,考慮到商鋪內物品多且雜亂,被執行人因年邁行動不便,由被執行人對需要騰退的物品進行清點確認後,由搬家公司協助對商鋪內的物品進行清理,完成騰退。

斗门法院开展“天网・利剑”专项执行行动 总结案标的180万元

申請執行人表示,法院判決生效後,他曾多次與被執行人交涉要求返還商鋪,但被執行人一直賴著不走,被執行人的行為無視法院生效裁判的權威,斗門法院此次行動有效維護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區人大代表點贊“天網·利劍”專項執行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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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員向人大代表介紹執行指揮系統

當日,在斗門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的陪同下,三名區人大代表首先視察了法院執行指揮中心,聽取了執行局對執行案件財產網絡查控、被執行人失信、執行指揮平臺質效分析、上下級法院執行聯動、單兵作戰系統現場指揮等實體操作的介紹演示。隨後,三名區人大代表在執行指揮中心對正在直播的執行現場進行了全程監督。

斗门法院开展“天网・利剑”专项执行行动 总结案标的180万元

直播結束後,人大代表感言:“法院執行案件依法有據,通過現場直播使得整個執行過程公開透明,作為人大代表,我們見證了人民法院以公開公正的方式處理案件,同時採取有效執行手段維護老百姓的合法權益”。

此次邀請人大代表見證案件執行活動,不僅加深了人大代表對法院執行工作的瞭解,還進一步提高了執行工作的公開透明度及執行工作的規範化程度。人大代表們通過見證執行行動,對斗門法院執行幹警認真嚴謹的工作作風給予了高度評價。

“天網利劍”專項執行行動成效顯著

自開展“天網利劍”專項執行行動以來,斗門法院結合斗門地區的實際情況,選取客流量較大,傳播範圍廣的客運站、主要交通十字路口等三處戶外大屏幕輪流播放《關於督促被執行人限期履行義務的通告》,並針對重點人物在其住所地的村委會張貼上述公告,在為行動造勢的同時,加大對被執行人的督促威懾作用。在本次專項行動中,斗門法院共安排警車14輛,出動執行力量103人次,共拘留被執行人2人、達成執行和解5宗、執行完畢7宗、部分履行1宗,其中騰退土地、房屋2宗、現場交付1宗,結案14宗,總結案標的180萬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下一步,斗門法院將按照上級決策部署,嚴格落實“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戰時間表和路線圖,以為民司法之擔當、以敢打必勝之決心和雷霆萬鈞之勢,堅決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這場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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